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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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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柯P為什麼非得要遠雄停工不可?
當然是為了捷運安全 這部分雖然還在"爭議中". 但問題是捷運裂縫越來越大 能讓遠雄這樣繼續幹下去嗎? 在這還扯什麼法律問題? 等你確認完 打完官司 該塌的該毀的也就差不多了 大巨蛋可以等它蓋完不發給執照 也可以到時再用其他手段跟遠雄喬市府該有的利益 問題是捷運安全問題不能冒險 必須逼遠雄馬上做出必要的措施去阻止裂縫擴大! 至於"未按圖施工"這個台面理由 反倒未必是重點 但是卻是個"合法"的手段去對付遠雄 遠雄的態度現在就是拖下去 船到橋頭自然直 一切"依法營建" 你拿我怎樣? 現在都一切推給司法 等結束都好幾年了 這期間市府要不要驗收? 要不要讓它營運? 反柯P派當然也是遠雄這種立場 用法律手段解決 沒錯! 等捷運坍了 巨蛋垮了 官司可能還沒結束 這種"程序正義"就是你們要的? 相信如果你的家人被壓在底下 你就會痛批"依法行政"的台北市政府草菅人命! 所以拿不是重點 但卻可以合法叫你停工住手的理由當藉口 實在是高招 柯P手下不是只有大聲公 自走砲 也是有能人相挺的 如果今天遠雄是什麼一般善男信女 那麼我會怪北市府怎那麼無賴 跟小市民玩這套? 問題是面對的是十大惡人的大財團 又得承擔捷運公安問題 那麼這麼玩剛剛好而已 不這樣玩 我還真不知道選你出來當市長 拿行政權的尚方寶劍是要幹啥? 上法院去陪遠雄玩是不是? 至於說什麼遠雄是大企業大財團 不會亂搞 這話講出來不好笑? 最近的日勝生合宜宅不也是大企業 專門承包政府工程的大公司? 團體比個人更不道德 財團只會比個人手段更惡質 這才是現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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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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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講日勝生,貼一下中簽人的反應
等三年換來這種住宅,好慘 拿到市場上去賣不知道一坪能賣多少錢 [問卦] 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 住戶血淚投書 但是等了三年卻等到這樣的結果,為了每坪省100元偷工減料耐不住地震、剪斷鋼筋裝瓦斯管、每層小套房的瓦斯管跟電線竟然放在一起…而我們的政府不知道在幹嘛,口頭上說會第三方鑑定、請日勝生不能再施工填補,但卻完全沒有派人去監督。等到這麼多天過後,日勝生終於肯讓我們住戶進去看災情,卻是完全填補完工後的狀況,如果稍微仔細看到處都可以看到填補再油漆過後的樑柱,日勝生的人還信誓旦旦跟我們保證是沒問題的,都沒有什麼裂縫!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838.A.6F2.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8249.A.C48.htm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R...eature=youtu.be 不離不棄 被當xx ![]() 此文章於 2015-05-23 08:50 PM 被 雷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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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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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另查所詢為建築工程,建築法第55條規定,「起造人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後,如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即申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案:一、變更起造人。二、變更承造人。三、變更監造人。四、工程中止或廢止。前項中止之工程,其可供使用部分,應由起造人依照規定辦理變更設計,申請使用;其不堪供使用部分,由起造人拆除之。」是建築工程因故中止,其可供使用部分,應由起造人依照規定辦理變更設計,申請使用;其不堪供使用部分,由起造人拆除之,該工程申請部分使用或部分拆除時,仍有施工行為,應於工地置工地主任。至[color]建築工程因故停工,該承造人(營造業)仍應負施工管理之責,並由該承造人(營造業)於工地置工地主任[/color],負責營造業法第32條規定應辦理之工作 工地就算停工 承造人依然有施工管理責任 難道有施工管理責任,出了事反而無責這種事 可不是你說的停工了 責任在要求停工的單位 你自己引營建法第三十二條 四、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事務。 該有的安全防護還是要做 營造業者還是需要請人來做安全防護 沒看過其他建案連續壁崩塌被勒令停工,營造業者還是需要搶修連續壁嗎? 自己往前翻 這部分的話題是怎麼來的 不是你說停工工地出事可以把公文拿出來說是臺北市政府要求停工 還有什麼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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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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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主動停工是一回事 勒令停工是一回事 巨蛋是屬哪種情形 我們再來討論你所引的法規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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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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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好因故停工不包含勒令停工 ![]() 最好勒令停工,承造人就不必雇用工人負責工地安全 你的說法連各依據都沒有,才真是零蛋 ![]() 此文章於 2015-05-23 09:16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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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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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工地主任不是人? 保全不是人? ![]() ![]() ![]() ![]() 哪條法律是基層工人負責工安 說人零蛋你才是零蛋 ![]() ![]() ![]() 停工的工地只有兩種人 工地主任 跟 保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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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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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的台北市政府反應很快(速度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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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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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哪條法律說停工工地只有 工地主任 跟 保全? 又哪條法律說停工工地跟工程進度無關的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就可以唱空城? 你幻想的鳥蛋法律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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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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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跟他吵了,沒有必要。 有些人還在去年的崩潰裡出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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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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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看過哪個全面停工的工地有工人的 舉個例來聽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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