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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UH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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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emon..
前面有網友說過

國防部是以林毅夫犯罪仍在進行式中、主張追訴期仍未結束
因為他的行為不止叛逃、還有現在仍身居敵方政府的官位
所以犯罪行為尚未結束、就沒有追訴期過期的問題


另外還有示範作用問題,如果林毅夫此案可以無事回家
豈不是召告全台灣人民、即使從軍叛逃
只要過追訴期一樣就可平安回家
到時只要任何敵方政府許以重利、當作離鄉苦幹三十年後衣錦還鄉
那對現任政府官員的忠誠會是多大的傷害



臺灣有關犯罪追溯期的定義為,只要罪犯還沒抓捕歸案,罪行仍在進行當中。只有在罪犯被捕以後,追溯期才開始計算。看來那個姓李的跑回大陸被抓,是罪有應得。
     
      
舊 2013-06-08, 09:16 PM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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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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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idemon..

另外還有示範作用問題,如果林毅夫此案可以無事回家
豈不是召告全台灣人民、即使從軍叛逃
只要過追訴期一樣就可平安回家
到時只要任何敵方政府許以重利、當作離鄉苦幹三十年後衣錦還鄉
那對現任政府官員的忠誠會是多大的傷害


這個效應會是重點,不過有些人內心也許有別的打算所以這個議題才會不斷出現...
只要解釋成棄暗投明順應歷史就行了,歷代當X奸大官的都是這樣給自己解釋的.
 
舊 2013-06-08, 09:40 PM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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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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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CSUH
臺灣有關犯罪追溯期的定義為,只要罪犯還沒抓捕歸案,罪行仍在進行當中。只有在罪犯被捕以後,追溯期才開始計算。看來那個姓李的跑回大陸被抓,是罪有應得。


很可惜、你的講法完全錯誤
舊 2013-06-08, 09:40 PM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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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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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我又熊熊想到以色列...
可惜台灣跟以色列在這方面差太遠了...
人家Mossad可是無視國際法無視追朔期,XX戰犯他們自己認定的殺了就殺了...
舊 2013-06-08, 09:52 PM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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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UH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megag5
我又熊熊想到以色列...
可惜台灣跟以色列在這方面差太遠了...
人家Mossad可是無視國際法無視追朔期,XX戰犯他們自己認定的殺了就殺了...



林毅夫好像並沒有出賣任何情報給大陸
說他叛逃,不如說他是偷渡
張憲義就不一樣啦,一個人廢了整個臺灣的武功
如果不是張憲義,估計今天臺灣比北韓還能更唬人
舊 2013-06-08, 10:02 PM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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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中華民國法律有既成犯與連續犯,若自犯罪成立始立計算,也許追訴時效可能過去,但是若是將逃亡視為繼續延續犯罪,那追訴時效並沒有過。況且林毅夫犯行可以拆分很多罪,不管是第五條投降敵人或第七條叛國罪,以及敵前逃亡罪,這都可以處死刑。另外或還妨害軍機的洩露職務、軍機罪,或是意圖使公務員不實記載等。甚至於當年國家發給林家妻子及父親所領取鉅額撫卹金、慰問金,也應要求償還不當得利,這次會計法修正沒有豁免詐騙或過失這條。

還有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有提到共同打擊犯罪,可以引用對方的法律而論,按大陸刑法第八十八條,嫌犯逃離大陸則追訴期限中斷之精神,以林毅夫案為例,在中華民國司法力量未及之處,追訴期限也可以斟酌重新起算,再過二十年再說。

總之,有什麼事到法官前面說,接受審判下慢慢詢問偵訊,看是一罪一罰還是數罪各論,不要落一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就好,合法就可以判死的話,不用偷偷摸摸旁門左道,最下策才是暗殺或軟禁。
舊 2013-06-08, 10:07 PM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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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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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CSUH
林毅夫好像並沒有出賣任何情報給大陸
說他叛逃,不如說他是偷渡
張憲義就不一樣啦,一個人廢了整個臺灣的武功
如果不是張憲義,估計今天臺灣比北韓還能更唬人


你怎麼知道他沒洩漏任何情報?
敵國前線軍官來投奔,沒帶投名狀,你信嗎?

至於台灣...嘿嘿嘿...
張安樂幾個到美國殺人之後,傳說台灣政府就被迫跟美國政府承諾了一些保證...
舊 2013-06-08, 10:08 PM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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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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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yssy
問題就是,已經卅多年,為何還沒過追訴期??追訴期有國防部那樣算的嗎
現在的情況是,只要有類似的情況,國防部與一些人就會跳出來說不論如何都要抓、或是說如林回來對軍心士氣影響很大、或大家都投降算拉,幹嘛努力當軍人愛國甚麼的

但事實上是:
1. 真的對士氣影響很大嗎?你看現在的兵都只看蘋果日報,且不是看水果的政治新聞,你覺得林回來對一班基層會有啥影響嗎
2. 叛逃還是要付出代價的,林也不是沒付出代價,他不是卅年都沒能回來、父喪也無法奔喪、還要被你們嘴砲鞭嗎
3. 如說林叛逃會使大家想說不如一起跑算了,事實上淑上所說,你要拋離台灣的一切走、且長期不能回台,這種代價我想大家自會評斷輕重,也不會有啥人跑的。持此論者真是言重了。
4. 林若真的回來,不論是合法入境會偷渡,屆時應由檢察官通緝偵辦,審訊後看是要羈押或交保或釋放。我實在搞不清楚為何國防部能一再侵犯司法的...


google一點都不難,軍法當然是在國防部的管轄範圍...

國防部長湯曜明指出,林毅夫仍被國軍視為叛變逃亡軍官,一旦返台將面臨《陸海空軍刑法》調查與審判
舊 2013-06-08, 10:19 PM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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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離線中  
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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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CSUH
林毅夫好像並沒有出賣任何情報給大陸
說他叛逃,不如說他是偷渡
張憲義就不一樣啦,一個人廢了整個臺灣的武功
如果不是張憲義,估計今天臺灣比北韓還能更唬人



觀念完全錯誤

偷渡和叛亂的分界在於身份、而不在他做了什麼事
如果他只是一個平民百姓、那的確可以叫偷渡
但當他有公職身份、特別還是軍職的時候,無論他基於什麼原因或做什麼事
這種身份+這種行為就是叛逃

因為一般平民沒有奉公的義務和責任
而公職人員有、而且有將國家利益擺在個人利益之前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政府機關高階官員或募兵軍職人員、連雙重國籍都不可以

權力越大、位置越重要,限制也就會越多
不可能以一般平民身份來做比較標準

就像放到中國、難道有對偷渡遣返的國民和叛逃的軍人用同一刑度嗎?

此文章於 2013-06-09 06:59 AM 被 idemon.. 編輯.
舊 2013-06-09, 06:52 AM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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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  
K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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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引用:
作者yssy
問題就是,已經卅多年,為何還沒過追訴期??追訴期有國防部那樣算的嗎
現在的情況是,只要有類似的情況,國防部與一些人就會跳出來說不論如何都要抓、或是說如林回來對軍心士氣影響很大、或大家都投降算拉,幹嘛努力當軍人愛國甚麼的

但事實上是:
1. 真的對士氣影響很大嗎?你看現在的兵都只看蘋果日報,且不是看水果的政治新聞,你覺得林回來對一班基層會有啥影響嗎
2. 叛逃還是要付出代價的,林也不是沒付出代價,他不是卅年都沒能回來、父喪也無法奔喪、還要被你們嘴砲鞭嗎
3. 如說林叛逃會使大家想說不如一起跑算了,事實上淑上所說,你要拋離台灣的一切走、且長期不能回台,這種代價我想大家自會評斷輕重,也不會有啥人跑的。持此論者真是言重了。
4. 林若真的回來,不論是合法入境會偷渡,屆時應由檢察官通緝偵辦,審訊後看是要羈押或交保或釋放。我實在搞不清楚為何國防部能一再侵犯司法的...

所以當兵的就該看自由的政治,或中時的政治版,啥娛樂都不能幹?這與士氣有關嗎?
他不願意面對,沒人禁止他入境,付了什麼代價??
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那樣,離開台灣到對岸領高薪還能風光回台,誰不會跑?
軍方是軍方,司法是司法,兩者之間的拉扯怎麼判都還不知道,你能得出結論形式上大陸更法治???
舊 2013-06-09, 07:51 AM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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