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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04
引用:
作者sutl
叫人民去當陪審員,其實就跟叫人民去教召一樣煩人。

所以用美國法官選舉的方式比較好,真的有太離譜的判決,人民等不了六年任期的,也可以發動極為罕見的法官罷免。

真正苦幹實幹又專業的法官你認識幾位?
到時候是不是又是喜歡寫一些譁眾取寵 內容可疑的臉書的法律人會當選?
     
      
舊 2020-06-11, 07:31 AM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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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3
引用:
作者sutl
叫人民去當陪審員,其實就跟叫人民去教召一樣煩人。

所以用美國法官選舉的方式比較好,真的有太離譜的判決,人民等不了六年任期的,也可以發動極為罕見的法官罷免。

其實檢舉交通違規也沒獎金為何那麼多人趨之若鶩?
我在住家附近就看過不只三個平常根本不用工作跟後期的阿甘一樣
所以不用擔心一開放就一堆人跑去做了
只是一個人一張嘴應該不太有機會看到像米國那樣陪審團制度

話說又有持刀刺人事件了
這次未滿18歲搞不好又是精障
無罪了大概
https://tw.news.yahoo.com/%E6%B7%A1...-020121091.html
 

此文章於 2020-06-11 11:07 A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20-06-11, 11:03 AM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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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古得拉
Major Member
 
古得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18
沒理由有病就應該給予機會,那死掉的人就活該嗎?難怪有人說人類是最偽善的動物,全世界人這麼多,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少你一個人地球一樣轉,該把資源放在對的人身上。

此文章於 2020-06-11 11:18 AM 被 古得拉 編輯.
舊 2020-06-11, 11:17 AM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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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得拉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古得拉
沒理由有病就應該給予機會,那死掉的人就活該嗎?難怪有人說人類是最偽善的動物,全世界人這麼多,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少你一個人地球一樣轉,該把資源放在對的人身上。


有病的人自己未必在乎, 重點是要洗白有病的人的那群正常人.
舊 2020-06-11, 11:35 AM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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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不要用舊的觀點去看待這件事情, 這部電影我看過了, 說實話並不代表現況.

現在能測了. (如果你願意去翻我前面的長篇大論, 裡面有粗淺過程)
===

現在大多數人(包括你)的盲點都是把認知跟情緒擺在一起, 認為理智是控制要素.

這是錯誤的.


惡蟲說的沒錯,你把反社會人格的特徵帶入本案,混淆一氣。

反社會人格16特徵 你中了幾項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1816

魅力,狡猾,自大,冷血,再加上最後段病理學家給的條件之一:

不會感到懊悔或羞恥

這個反社會人格者提到的種種特徵,和你講的缺乏人性本能一不一樣?

反社會人格雖然潛藏天性的黑暗面,但他們能自主控制自己的行為,不需要依賴藥物就能融入一般社會,遵守一般社會的規範。

妄想妄聽的精神病患,必須長期依賴藥物控制精神狀況,斷了藥,精神狀況失控下,他們還有能力自主控制遵守一般社會的規範?

鄭嫌殺害警察,就能論定他是冷血無情的精神病患,缺乏剋制住殺人衝動的人性本能?

此文章於 2020-06-11 04:20 PM 被 leeko 編輯.
舊 2020-06-11, 04:18 PM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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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古得拉
沒理由有病就應該給予機會,那死掉的人就活該嗎?難怪有人說人類是最偽善的動物,全世界人這麼多,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少你一個人地球一樣轉,該把資源放在對的人身上。

法律上死掉的人沒有人權
所以你說活該嗎?
NO
沒有人權為什麼需要討論?
這就是本島法律

BUT
法律人不適用以上原則喔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此文章於 2020-06-11 04:24 PM 被 blair 編輯.
舊 2020-06-11, 04:23 PM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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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OscarShih
Golden Member
 
Osca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人權是保證給人的, 不是死人的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舊 2020-06-11, 04:40 PM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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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ih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leeko
惡蟲說的沒錯,你把反社會人格的特徵帶入本案,混淆一氣。

反社會人格16特徵 你中了幾項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1816

魅力,狡猾,自大,冷血,再加上最後段病理學家給的條件之一:

不會感到懊悔或羞恥

這個反社會人格者提到的種種特徵,和你講的缺乏人性本能一不一樣?

反社會人格雖然潛藏天性的黑暗面,但他們能自主控制自己的行為,不需要依賴藥物就能融入一般社會,遵守一般社會的規範。

妄想妄聽的精神病患,必須長期依賴藥物控制精神狀況,斷了藥,精神狀況失控下,他們還有能力自主控制遵守一般社會的規範?

鄭嫌殺害警察,就能論定他是冷血無情的精神病患,缺乏剋制住殺人衝動的人性本能?


哈哈哈~ 太好笑了, 你們到底有沒有去翻? 我不是不想解說, 但這打起來是超長篇.
前面有人指出我寫文的... 不太適當之處, 而且此篇我也已經說明很多了.
坦白說一個重點, 你們硬是要用你們理解的東西去解釋超乎你們目前不願學習的知識.
那個新的醫學已經開始推翻這些只能用臆測的方式去判斷精神/人格/腦部缺陷問題.

就像開始推動地球不是平的, 就像開始推動經濟學不是理性而是其它導向.

BALA有提到一個多巴胺的例子, 我就隨意補補, 這個可以造成精神病你曉得嗎?
有個婦女是利用多巴胺治病而產生強烈的賭博(吃角子老虎?)行為, 明知不可為依然為之.
也就是你上面寫的能力自主控制遵守一般社會的規範, 講那麼多就是自制力 =.=

認知能力, 判斷能力, 通通都有的, 只是加個藥物, 失去控制能力, 無法自拔.
=> 還真的停藥就好了. (但目前科學無法說是停得及時, 還是只要停, 就會治好)

說真的, 我也同情你家有人有這類問題, 但那不抹滅科學的根據, 依然要檢測才知道.
是真的渾然不知, 還是知之歸知之, 實際行為是另一回事.
但稱之為認知問題可以減輕罪惡感的話, 我想很多人都會利用這一點 (這話說得難聽).
未必是自己利用, 而是幫他人利用.

說真的, 我已經講了已經有新的知識, 你們硬是要用舊版的, 我沒辦法.

我毛病來了, 還是稍微跟你講(你PO的天下新聞?我有看了), 那位罪犯J並不是.
原因是在於他是靜像人(這是我發明的, 反正我是翻譯)去詮釋他看到的周遭(認知能力).
但他沒有感受.
他之所以姦殺小男孩, 是因為這個可以帶給他感受(刺激), 類似上面多巴胺例子.
所以他會不斷重複又重複, 完完全全的"精神病患."

喔, 你看到這裡要大喊了對吧? 這就是我寫多巴胺造成賭博衝動在前面的原因.
當然, 他們得到刺激的項目非常的不同, 但我們是來驗證, 而不是來比罪責的~

這裡是讓你們知道, 新的知識, 新的技術, 新的判斷. (法律是另一回事, 我不參與)
此篇我寫關於腦學的部分也到此打住.
舊 2020-06-11, 04:56 PM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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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EAC212
成年人有成年人的權力當然也要有相對的責任,
成年精神病患並沒有因病情而減損其公民權力,
和兒童有什麼兩樣?!
兒童沒有許多公民權力,你不懂??
重點是他今天成年了,"成年人"有法律責任這種基本常識需要人家教你嗎?
如果你認為某成年的經神病患和兒童沒兩樣,
你必須先證明該成年人(個案)和兒童一樣沒有公民權力,
那時我們再來看看他是否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簡單說...怕有人程度低到看不懂!!
精神狀態不正常的人可以一邊享有公民權力,然後違法時還可以減免相關責任?!可以有這麼大牌的嗎?!


還在講公民權力。

我上面提的電影,數學家奈許最後終於說服自己,他的妄想都是假的,只是說服自己是假的,不是澈底相信是假的。

他大學的同事問他,妄想出來的人物有沒有再出現,他說:

有,一直都在,我只是不理會他們。

不存在的人物本來就不可能出現,成年的奈許不知道這點基本常識?

我要不要提醒我家這裡的本地最大尾,不能當眾露鳥的基本常識?

能自主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才有一般人的基本常識,對妄聽妄想失控的精神病患,可以講基本常識?

以是否成年做為論定標準,很簡單不複雜,推演下去套用在其他法條上:

殺人罪就是殺人罪,還要搞得這麼複雜,傷害致死罪,過失致死罪,義憤殺人罪,分得這麼細有甚麼用。

此文章於 2020-06-11 05:05 PM 被 leeko 編輯.
舊 2020-06-11, 05:04 PM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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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leeko
如果將精神病發作而導致殺人的精神病患加以論罪,那麼,兒童犯罪同樣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引用:
作者leeko
以是否成年做為論定標準,很簡單不複雜,推演下去套用在其他法條上:

精神分裂??????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0-06-11, 05:31 PM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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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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