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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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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以為鬼都是去鬼屋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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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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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創見的例子最後原廠是站不住腳的,消保官也有受理,既然是創建的產品,就有完整的保固 ,不能因數量多就拒絕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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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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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契約怎麼寫
沒錄影沒錄音,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頂多叫 希捷出來喬契約 說不訂還能讓原價屋手中的契約被終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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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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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快換中心"跟大家之前習慣送修的形式其實不太一樣,主要是原廠要讓消費者有更方便多重保固途徑的美意!而原價屋也是希望帶給大家簡單、迅速的產品售後服務。所以"快換中心"對於受損界定模糊或是原商品已停產缺貨想要貼差價升等換新,我們都將無法受理,還是必須要請客戶轉交由代理商聯強國際處理。(*亞銳士售後服務到今年4月底止,故不提及。) 引用:
條款哪裡有寫到跟同業有關的問題? 你寫的一大堆那也只是你自己的解釋罷了 原價屋的公開條款裡 指的是比較有爭議送修產品 快換中心不能解決罷了 至於庫存什麼的 那是西捷跟原價屋的問題 庫存跟服務水準,影響的是西捷的商譽 客戶更換多你就要提高庫存跟檢討你產品的良率 同業換跟顧客換並沒有什麼不同 這是消費者的權益 只要是購買西捷硬碟的客戶 不管他跟誰買 出問題都可以去快換中心更換 欣亞也只是幫客戶去換 跟客戶自己去換 並沒有差異 這樣還要解釋什麼嗎? 只要是西捷的客戶就是快換中心的客戶 你管人家要去哪裡換 簡單說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啦.............. ![]() ![]() ![]() . 此文章於 2012-07-24 04:54 PM 被 power66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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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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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認為快速結帳櫃台的設立,是岐視買太多的人嗎? 我是不知道原廠是賦予快修中心什麼權利, 但我確定的是,如果沒有相對應的庫存水平等,讓同行換貨, 有可能影響到原來服務對象的權益,這樣真的好嗎? 早期創見有問題好換貨,口碑做起來。 但是也遭到濫用,逐漸導致現在的服務水準下降。 你真那麼天真覺得,快速換硬碟也該這樣搞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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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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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做這一行的壓力都很大 每個人都無處發洩
前幾年想說去光華買 SONY 的MP3來聽 沒想到居然被店員在哪邊訓話 說SONY如何如何的差.... ![]() ![]() 當下我還傻住聽了他講10分鐘 走的時侯我還很懊惱 我幹嘛給他訓話阿... ---------- 回到正題 不管對方如何的奧客、白目 你用腳踢人就是不對了 接下來 既然跟希捷簽下合約 那你就得服務任何持有希捷硬碟的人 因為你跟同行不滿是你們兩間的事 跟希捷無關... 此文章於 2012-07-24 05:03 P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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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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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跟快速結帳例子不同,其他店家的消費者一樣是希捷的客戶,就算今天不是同行來換 ,而是同行請消費者來換貨中心更換,結果是一樣的,只是消費者要自己多跑一趟而已。 創見服務變差,原因是保固時間過長,導致成本居高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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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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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 我文中沒有寫到限制同行換貨 只是建議如果真的不想讓同行換貨 應該維持笑容可掬的態度 但是用消極的方式 讓同行覺得送去聯強還比較快的感覺 自行知難而退 當然他如果佛心要讓同行開心的換貨 我是沒什麼意見啦 二、 關於換貨中心 我是不曉得原價屋能不能得到直接的利潤 但是我是覺得原價屋能得到的直接利潤應該非常的低 他會想要藉換貨中心吸引客戶 就是想要用服務(付出)吸納 End User 或許 End User 以後就會去他們店家消費 而非服務同行 讓他們去跟他們的 End User 吹噓他們家的服務多好 或許 End User 根本不曉得換貨中心就在附近 店家跟他們吹噓他自行吸收運費 送去遠地換貨維修 三、 為何用類似 BOT 的方式 讓原價屋成立換貨中心 而不是直接在自行成立 一來原廠的成本會太高 二來對他的銷售不會有明顯的幫助 但是用類似 BOT 的方式 授權原價屋成立換貨中心 一來原廠的成本會降到非常的低(或許是處理幾個案子給多少的利潤) 二來原價屋也可以得到形象上的幫助 類似中小企業做大公司的案子 有時利潤非常低 甚至小賠 但是為了形象 為了後面的業務之路鋪路 通常還是會接大公司的案子 個人覺得原價屋應該就是看上這一塊市場 才願意成立換貨中心 所以讓同行去借花獻佛 才會是這樣千百個不願意 畢竟利潤這麼低 還要把功勞做給同行 還是鄰近的同行(會直接吃到客源) 才會如此激動 但是再重申一次 先打人就不對了 跟同行認真就輸了 消極的面對才是王道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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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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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問你 我去欣亞買了一顆硬碟 回去發現壞了 我符合去快換中心換貨的標準 我想要去快換中心換 我去換跟欣亞去換 有差別嗎? 你就回答這個就好................ ![]() 欣亞又不是一次拿了100顆硬碟去換何來濫用之說? 就算他拿100顆去換濫用好了 規則裡沒有他就有權這樣做 規則應該是西捷來訂 原價屋只是執行單位不能去挑戰規則 只要欣亞在規則裡面玩 能夠去改變規則/拒絕服務的只有西捷而不是原價屋 舉那個快速結帳的例子 凹來凹去的根本站不住腳 還是老話一句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啦................ ![]() ![]() ![]() 此文章於 2012-07-24 05:06 PM 被 power66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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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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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價屋很明顯的告訴你,不是所有問題都可以更換不是? 引用:
因為快換中心方便大家,沒有硬性規定。 所以欣亞鑽漏洞,跑去跟一般送修者搶快換中心資源就是應該的嗎? 非要規定寫死了,搞到一般送修者權益受損,這樣才幸福是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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