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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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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黑很好,但最大的問題,在於怎麼定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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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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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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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連這個都可以賭... 妳要不要去看一下心理醫生? 新聞這篇我不知道,每個人情況不同。 我不是沒認識這種人,而且不只一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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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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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I like yo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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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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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這篇來說,能混到這樣大條,家屬在地方早也雞犬升天,也就是說雖然家屬沒混`但也享受了相同等級的待遇了! 順到一提的是.... 咖蚋慶的小孩其實都有點"殘缺",大多人說法是作的事情產生的業 其中一個小孩本來開著破破的 "米字必須連蛇" +台客亂改,拿到遺產後,換了新雙B,而且開沒三個月對車色有不滿`低價(超賤價)賣回給業務後,又換了同款新車 反正這些錢,短時間都會敗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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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1-11-14 09:02 AM 被 嗶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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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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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說的邏輯,在下也不是不懂,只是連坐很容易被無限上綱。 譬如,老闆賣黑心商品,員工要不要一同獲罪? 因為員工很難不知情,也一樣得到因販售黑心產品所得的利潤, 員工有良心的話,就不應該領這份薪水...... ![]() 駕駛人違規,乘客需不需要一併處罰?畢竟乘客幾乎不可能不知道駕駛違規...... 政客貪污、或小偷強盜犯罪也一樣,其家人或許不見得知道他犯罪, 但很有機會享受到其犯法所帶來的利益...... 我盜版被抓,廠商也可對我家人朋友求償,因為他們八成有爽到...... 這樣推下去,大概全國有一半的人需要坐牢,有八成以上的人有前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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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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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險法規也有一條,故意或自殺可以不賠,不也是同樣道理,自己投入是非環境,跟一般的犯罪受害人可是差很多。 話說香港黑道可能已經眼紅,要搬來台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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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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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範圍多大怎判.. 我也不知道.. 不過我的看法是這樣啦.. 單純就看法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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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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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排黑條款就直接從黑道本身限制,例如死前十年有因為強盜,傷害,暴力討債,詐欺...經判刑確定者,他們家屬就不能申請補償,或是可以申請,但只能申請一般守法民眾的一折或兩折.
當然,關於那些刑責要列入,計算時間長短和領取折數,領取人都可以再討論. 另外,這筆錢也不能依家屬人數發放,而應依個案發放,死一個黑道最多可以請領多少,而不是家屬人數越多,就領得越多. 沒有法案是完美的,但至少有個限制,對大眾可以交待,也可以讓政府少些不必要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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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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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十分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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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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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篇最中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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