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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qwer9812
以後遇到類似狀況 考慮要先發制人!

警方一來 先提告對方 先告先贏 以告逼和

反正早晚變被告 先變原告也爽


問題對方都死了,要告誰?

只有對方家屬能告你,你不能先告對方家屬,因為家屬沒撞你.

就算對方方家屬告你失敗,你也無法告對方污告,因為確有車禍發生.
     
      
舊 2011-10-26, 04:18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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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ywe.
機車黨: 汽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前方安全距離指的是同車道。

但變換車道時,也要確認欲變換車道的後方安全距離。(這概念台灣人幾乎沒有)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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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0-26, 04:29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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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tsus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EAC212
沒有人覺的這是我國司法裡的惡性循環嗎?
『不告不賠』有告有希望....
一券在手希望無窮~


所以應該修法 萬一告輸的 反而要賠錢
舊 2011-10-26, 04:5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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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shi離線中  
seata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8
引用:
作者tsushi
所以應該修法 萬一告輸的 反而要賠錢


告輸不就可以告他誣告!就可以求償了!
舊 2011-10-26, 05:0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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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taro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44
引用:
作者tsushi
所以應該修法 萬一告輸的 反而要賠錢


修這種法

不如修改程序

有些案件根本就不需要浪費時間開太多次偵查庭,上法庭

一看有問題或是累犯那種想索討和解金的直接打槍

不要浪費被告時間
舊 2011-10-26, 05:1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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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seataro
告輸不就可以告他誣告!就可以求償了!


原文出處
引用:
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顯然沒那麼容易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10-26, 05:1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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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Toughboy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1
沒被碾頭

舊 2011-10-26, 05:16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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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boy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7
自刪,Lag三分鐘...
舊 2011-10-26, 05:19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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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44
這種鄉民也只能看圖說故事

有沒有輾頭

驗一下就知

家屬想賴也要有證據
舊 2011-10-26, 05:2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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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爸爸
因為有畫面有真相,對方家人也應該不太會記恨。
您確定呆丸沒有神經質又不理性的民眾?
小弟個人認為該類型人會說是警方偏袒或是影片造假之類的...
舊 2011-10-27, 12:2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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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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