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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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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引用:
作者drasil
懲治盜匪條例(已廢止)吧,第二條開宗明義就說強劫而強制****者處死刑。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9D%E4%BE%8B.htm

不是也有網友認為台灣人權太多應該專制一點,不如來發起一個什麼花的運動來把這法復辟了,也好多斃掉幾個人,為眾生謀福利,對吧。

這位網友的意思應該是
為什麼在證據DNA明明不符合的情況下
還能求處死刑吧
     
      
舊 2011-08-14, 11:51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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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離線中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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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黑暗騎士
這位網友的意思應該是
為什麼在證據DNA明明不符合的情況下
還能求處死刑吧

引用:
作者甘禮良
我一直在想這樣的罪怎麼求處到死刑的


原文如上,請參照。
 
舊 2011-08-14, 11:56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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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黑暗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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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引用:
作者drasil
原文如上,請參照。

那是我誤會了

不過這案例要是落到軍方手上
就算證據不符一樣被速審速決的槍斃掉,然後大家邀功
舊 2011-08-14, 12:0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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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離線中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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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ktchen
這件事情不是十幾年前嗎? 而且才到起訴階段, 就被發現了!
這只能說是警方辦案手法問題, 不能說司法冤判吧?

連十幾年前都要DNA證據了, 更何況是現在科技+司法救濟跟社會環境!

而且現在的法官除非是"罪大惡極"x100倍才會判死刑!
像前陣子的貨車司機調戲女騎士, 造成女騎士死亡的案子,
不是只用業務過失判了九年多?!

現在的社會環境?只要媒體說誰罪大惡極,鄉民就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拿這個來說有點諷刺。

陸正案嫌犯一樣是證據不足加上刑求,還有同一招逼人下跪,結果媒體報一報鄉民馬上反映怎麼還沒把人斃了,我們的社會環境還真是理性客觀啊。

冤判的因素很多,包括法官亂判、警察胡搞、證據鑑定錯誤、甚至證人證詞與事實不符(根據老美調查這個比例最高)等等,所以就算司法、檢警系統能100%完美運作,仍然可能發生冤判的情形。

此外業務過失致死只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要再相信媒體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舊 2011-08-14, 12:1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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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rickrickrick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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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桃園
文章: 358
好慘~告死那些爛人!!
__________________
---
老母身體健康是我工作之最大動力
舊 2011-08-14, 12:1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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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BMC
所以司法公正性的問題永遠比廢死或不廢死來的更重要

你說不要廢死,因為這樣才有嚇阻力,我可以接受;你說要廢死,因為我們不能任意決定人的生死,我也很同意

無論哪一種決定都很好,但是我更關切的是,那個決定你是甚麼罪的系統是怎麼判你罪的?

所以廢死議題根本就是假議題



其他人怎麼樣我不知道,我支持廢死的原因從來不包含司法公正性的問題。

所以廢死絕不會是假議題。
舊 2011-08-14, 12:5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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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rup4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台灣的某個角落
文章: 62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反過來說,不知道那些堅持死刑必須存在、必須執行,絕不可廢除死刑的人士

如果當你們的親朋好友甚至你們自己,身陷司法冤獄,面臨死刑判決,一旦執行就絕無挽回餘地

你們還是會贊成死刑?

當然贊成..
為了一件冤案就要放過幾百幾千各兇手
這點我就做不到
如果是我親戚好友有冤案
剛好而已,當作是報應
反正我親戚好幾個就算沒犯罪,對親戚的壓榨都是跟地下錢莊有拼
地下錢莊頂多是找有欠錢的追債,我親戚是只要他沒錢就跟別人要
因噎廢食..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舊 2011-08-14, 01:17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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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4離線中  
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惡蟲
其他人怎麼樣我不知道,我支持廢死的原因從來不包含司法公正性的問題。

所以廢死絕不會是假議題。

你要講廢死,支持廢死

你不可能不講司法公正性的問題

如同前面另一個支持廢死的朋友,廢死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冤錯假案的問題

講白話就是,假設如果一個人被誤判死刑,結果槍斃了,死者無法復生,這樣他永遠都無法沉冤得雪,就算事後國家還他清白,補償他的家屬,人還是死了

如果廢除死刑,一個被誤判無期徒刑的人好歹還有出獄的機會,我們至少可以有補救的機會,也就是能夠補救司法不公正的問題

如果你支持廢死,為何你要丟掉這個能夠達到廢死這個目的的武器?

此文章於 2011-08-14 01:32 PM 被 BMC 編輯.
舊 2011-08-14, 01:31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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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BMC
你要講廢死,支持廢死

你不可能不講司法公正性的問題

如同前面另一個支持廢死的朋友,廢死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冤錯假案的問題

講白話就是,假設如果一個人被誤判死刑,結果槍斃了,死者無法復生,這樣他永遠都無法沉冤得雪

如果廢除死刑,一個被誤判無期徒刑的人好歹還有出獄的機會,我們至少可以有補救的機會,也就是能夠補救司法不公正的問題

如果你支持廢死,為何你要丟掉這個能夠達到廢死這個目的的武器?


為什麼不可能不講司法公正性的問題?

廢死歸廢死,司法公正歸司法公正,人權問題跟法治問題,二者本來就是二個問題,只是摻在一起談或許互有助益,但是為何不能分開談?
舊 2011-08-14, 01:3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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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惡蟲
為什麼不可能不講司法公正性的問題?

廢死歸廢死,司法公正歸司法公正,人權問題跟法治問題,二者本來就是二個問題,只是摻在一起談或許互有助益,但是為何不能分開談?

任何司法問題本質上就是司法公正問題

同樣的,法治問題本質上也是人權問題

廢不廢死,你一定要問兩個問題:1. 死刑怎麼判的?2.我們為什麼會判一個人死刑?

這兩個問題就已經包含了司法公正問題、人權問題,你無法迴避
舊 2011-08-14, 01:39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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