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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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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超猛的.. 第一個開打馬上被ko, 後面兩個對幹的真的有打拳那種架式. 到最後鬧事的被轟的稀巴爛.. 這比台灣警察要強十倍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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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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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台灣一堆人都把被交通警察抓違規的氣,都發在刑事警察上了吧.
話說這個 "附近民眾" 是誰阿?該不會是記者本人吧? 等到醉漢在街上騷擾民眾甚至拿出武器傷及無辜, 是不是又要叫總統跟縣長出來道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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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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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警察的專業訓練並沒有空手制服歹徒這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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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安平,台灣中的台灣
文章: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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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律師骨子裡是希望類似228事件的不幸事件不要再發生吧
真是用心良苦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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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鄉民看熱鬧的地方
文章: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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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開槍手槍握柄敲下去總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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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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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也怪不得鄉民, 他們不知道向天空開槍後的子彈頭掉下來打中人的話, 一樣有機會可以致命的(機會率很小就是), 他們可能以為向天空開槍後子彈會飛出了太空。 其實什麼情況下可以向天開槍, 警方都是有指引的, 不是一兩個人說了算。 此文章於 2011-07-04 06:46 PM 被 沒說過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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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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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空手警探一對二, 然後只能用勸導,頂多壓制手段,不能暴力打人(打趴民眾肯定被告)... 這不是在開玩笑嗎? 那個司法改革的律師是天兵還是人犬協會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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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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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記者的報導無誤 老實說我覺得那個委員說得並沒錯只是他講錯點了 該名員警是便衣 他表示自己是警察的方式是拿出手槍而不是拿出證件 好拉 那就回到一個問題"當你一不小心在暴怒之下揍了一個人 然後他拿出槍而不是證件來說他是警察" 你會?! 如果他動手毆打的人是制服警察那被開槍沒話說 但是如果是便衣那事後的爭議可就大了... 而且老實說就我自己認識的幾位便衣來說 台灣有些便衣的行為跟外表真的看起來比流氓還要流氓... ![]() 此文章於 2011-07-04 06:54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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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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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上次拒臨檢還開車衝撞警察,後來被開槍打中....事後請兩個立委開記者會譴責警察亂開槍,接下來爆出原來是性侵殺人犯!
後來其中一個立委 張X山 ,上次選舉我還有看到出來選的旗子,不過只插幾隻不多........ 重點是....還是給他當選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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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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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空手制伏對方卻不小心把人打死的機率可能比你說的情況高 所以那警察還是乖乖被打死比較不會有問題對吧? 此文章於 2011-07-04 07:30 PM 被 uyfduyjh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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