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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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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是一針見血,直指問題核心 給您鼓鼓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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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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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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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真是一個奇怪地方 什麼事情找議員出面就可以解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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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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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可以反向思考 為何一般大眾不靠議員就難以解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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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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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制度可以糾正態度... 不過在台灣看不到... 企業拿『勞基法』躦研漏洞也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醜事.. 有人敢跟老闆抱怨 , 根據『勞基法』每日上班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 , 超過要算加班費.. 那個人應該神經很大條或是神經病... , 因為大家都已經覺得『理當如此』, 應該為公司 爆肝做到死 , 經營者也會認為『理當如此』, 因為我支付你薪水 , 讓你免遭三餐不繼 , 超過8小時工作時間是正常的.. 看到昨天兩方就是一個典型失敗經營管理人治管理法 , 台灣企業很多就是這種走向... 員工態度有問題可以溝通 , 溝通無法讓員工本身自行改善.. 就只有資遣一途.. 經營者態度也是有問題 , 既然你同意員工請假就表示經營者已經知道員工請假原由.. 就不該以該員經常請假為由大肆拍桌砰擊 , 刻意閃躲不合理扣薪部份的爭議... 一個再怎麼正面積極的員工 , 碰上這種爆跳如雷經營者跟不合理規定 , 日子一久終就會造就消極懶散的員工.. 在某家連瑣經營店看到過... 至於那個民代只能說沒先做好功課了解雙方說法 , 再公開調解雙方誤會 , 以致勞資雙方一見面就視仇人般的荒腔走調悲劇收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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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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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常常說要學國外學國外 為何不看看其它國家呢 還是要說是中國人的習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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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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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他們沒門路找兄弟來處理問題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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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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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社會學上來說 很多個人的問題其根源未必是來自於本身 他反映的可能是一個社會問題 如果是社會問題 一般大眾是不可能有能力靠自己解決的 社會問題最後常常會跟政治人物扯上關係 因為那是解決社會問題很重要的一股力量 不以政治力介入是難以解決關係錯綜複雜的社會問題 以本帖子為例 這樣的員工與公司其實在台灣到處可見 顯然這不是個案 這其實也突顯出現在台灣勞資雙方緊張不協調的現象 也突顯現有的法律根本無法解決勞資糾紛 我認為議員接受這樣的陳情是應該的(無論他的動機是什麼) 越去突顯這個議題..獲得越多人的關注 才能得到更多解決問題的力量 這也是社會學家常使用的方法 但是他的格局有多大..他是只想服務他的陳情者 還是想把它當成一個社會問題去解決 這就要看他後續的動作了 我依然想請您反向思考 本國國人雖然習慣靠背景靠門路來解決問題 但這也意味著既得利益者習慣剝奪一般社會大眾解決問題的途徑 讓被剝奪者無力拿回屬於自己的利益 您要說這是習慣..我認為不適宜 我覺得應該以文化來形容較貼切 這是長期以來既得利益者與被剝奪利益者所發展出來的文化 既得利益者表面上訂定了許多規則規定 但其實設下了許多社會排除的圍籬 被剝奪利益者為了因應這圍籬而發展出許多表面上不正當的途徑 以本帖子找議員為例 雖然不合勞基法規定 但也沒違背其他法律 台灣民眾找議員是否到了氾濫的程度 我覺得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比較重要的 是社會哪裡出了問題使得台灣民眾習於找議員來解決 至於您說要學別的國家 要學哪一國 要學她們什麼 以本帖的例子來說 可否請您舉實例指出如何應用在台灣社會 小弟願聞其詳 此文章於 2010-02-05 03:17 PM 被 ginhw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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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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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耐心打那麼長一段 抱歉 既然是有法律條約存在 就應該走那條路 當然也有人會說官方根本幫不上忙 可是就好像之前水災災民說 如果地方政府不幫忙 那麼就找媒體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台灣要自己看清楚問題到底出在那裡 為何誰當政府都無法解決問題 (無關政治 要談政治的請移到垃圾區) 比如我自己人在加拿大 如果公司有某方面的事情做錯而不願意更改 那麼就去政府機關(相關的機構)去檢舉此事 很少看到這樣的事情去找地方議員或是省議員去解決事情 在 PCDVD 多年 也看到多次情況大家建議找蘋果爆出來 可是這樣是去找蘋果 找一個大家又恨又愛的媒體去解決事情 當然在國外也有類似的情況 不過是找報社就是了 報社也有自己的管制 也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回到原來的問題 為何凡是都是找議員/立委/報社/雜誌社來解決問題 也是因為官方無法為民申冤 這已經是變成大家都習慣 大家都見怪不怪了 覺得很無奈 明明有正當官道去申訴 可是卻沒什麼用 我想這也是為何會找偏方了 等一下 好像也打了一段不短的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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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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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官方有用 , 就不會找偏方... 政府官員可能書讀的比較多 , 卻沒有什麼實際應用經驗... 往往抄襲他國的法規制度 , 自我感覺良好之後落實到這個環境就是一整個怪... 詭異到自己開藥方的官員看到結果只說... 『跟我們想像的結果不一樣 , 然後拍拍屁股回去賈爸膽細』 那個詭異的制度呢 ? 當然就丟給納稅人倒楣了... 因為通過立法制定了 , 真要在修法可能要等到下輩子才會在重見天日... 此文章於 2010-02-05 03:59 PM 被 geminiprinc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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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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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班的公司
打卡是用感應式的,"未感應"直接扣400元 也就是沒打到卡或者衰沒感應到都是400... (而且過幾天才會寄mail通知,及時通知怕你直接回家睡覺吧?) 不過呢,是扣在所謂當月的績效獎金 現在大概很多公司當月都有"績效獎金"這個名目了吧? 有持無恐啊!愛怎麼扣就怎麼扣.... 都已經是完全的資方環境了 新聞裡這雇主還弄到一身腥 利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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