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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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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門~~在路口等紅燈~~~
一點鐘方向馬路跟人行道交接的地方~~~一堆菸屁股 十一點鐘方向有個老兄在機車上抽菸,沒幾秒鐘就把菸屁股直接往地上那堆菸屁股丟,還冒著煙呢? 規定太機車~~~如果這樣那還是禁吧~~順便控制垃圾不落地 此文章於 2009-01-12 11:24 PM 被 finalhop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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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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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騎樓下就遇到不專重別人的吸煙者
一直在旁邊吐煙 也不管旁邊有沒有人 讓別人吸2手煙 這樣不專重別人的人 又何必有人權 不吸煙者也有人權阿 會吸煙就很了不起嗎? 可以不專重旁人 一堆自私的吸煙者 政府罰款太輕了啦 應該抓到就罰50萬~200萬,不能分期付款 付不出錢的就抓去勞改 累犯就終身監禁,褫奪公權終身,永遠不能交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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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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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哥可以改吸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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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羅馬競技場
文章: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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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的意見,你可以去選立法委員,然後想辦法立法,吸煙者.....處死刑,這樣不就得償所願
,不然就只能這樣嘴砲打一打,過乾癮. 董氏和很多人,都扛著一塊金光閃閃的大旗來號令天下,不遵照他們意願的人就殺無赦 .....我怎覺的他們跟以前一部很久的電影,史特龍的"超級戰警"裡面的白目政府一樣 ,說真的還真像...................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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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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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賣香菸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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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地デジ1セグメント
文章: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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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990 #0F559A 此文章於 2009-01-13 08:14 AM 被 volc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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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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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因為是大眾需要的交通工具,所以在非用不可的狀況下(就是大家說的民氣可用) 轉而去管制汽機車的排氣標準,而那個標準也是愈來愈嚴 被抓到也是要罰錢,所以你這個例子失敗,再換一個吧 引用:
董氏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才取得社會大多數共識,完成立法,那個旗可不是金光閃閃 比立起四行倉庫的國旗還難呀 而且吸煙者本就自個吸煙找死,又何必讓吸煙者提早去死 你的嘴炮打的不夠好,重新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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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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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我去散步都可以看見有人溜狗讓寵物隨地大小便又不清的
應該要禁止台灣販售寵物才是 一來公共環境可以更美觀,二來減少流浪動物的機會 多好ˋ∼∼大家還不舉雙手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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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山道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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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人的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 如果吸菸者沒有侵犯到不吸菸者的人權 才有資格來談吸菸者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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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認證分身= 是弄到你老豆還是你肛友還是你本人?那麼激動。 多練練吧,一個分身是不夠的,不要再否認囉! 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嘛! 你該自問為什麼我對其他人不會呢?這個解釋滿意嗎? 對方先人身攻擊的怎麼沒看您主持正義呢?只會斷章取義對客觀的人是無效的。 繼續吧,記得每天每篇都幫我推喔,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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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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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釋憲不如公投 釋憲跟立法都是少數人決定 這種重大民生議題最適合公投了 吸煙人口加上被罰商家加上煙商 公投未必輸喔! 如果公投通過公共場所禁煙條例無效.那吸煙就是必要之惡 我們這些不吸煙人口就只好自力救濟戴防毒面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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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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