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MrHermes
擺設的點會影響到民眾的觀感吧, 不然全台這麼多隻, 為什麼人家要挑這隻出來講?

業績之王聽說是台中市文心南路跟永春東路交叉那隻, 人家光明正大就立在那邊還能賺到嚇嚇叫...
好啦這隻我也被拍過啦... 紅燈越線.

明明都有設告示牌了
為什麼好像都沒人看到呢??
真好奇多少人知道這個規定??
偏偏就一定要看到照相機才甘願踩煞車
那還要設警告標示幹什麼?
該不會是開太快連警告標示的字都看不到吧
那被拍也剛好而已
     
      
舊 2008-12-29, 06:41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  
A1033258
New Member
 
A103325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反正罰款就是搶錢,
執法碰到就說過當,
休息被看到就是過太爽....

這年頭公務員難為..........

景氣不好就成箭靶,景氣好時誰又想到他們...
 
舊 2008-12-29, 06:56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1033258離線中  
csakura
Regular Member
 
csakur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遺忘之都
文章: 53
被訐譙搶錢照像機
總比事後被抬棺抗議來的好100倍
違規被罰是應該 我看是罰的還不夠重
才會到現在超速、酒駕肇事還是一大堆
舊 2008-12-29, 07:09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sakura離線中  
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引用:
作者chingmaio
至於警告標示牌..
說真的.....很遠.
大概是在規定的最上限的位置吧
常走的應該都會知道~~


法規只有規定最少多少公尺前,沒有規定上限....
而且高速公路若太近才放指示牌,到時候又會上新聞了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no=1K00400127-2

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
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
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
證檢舉。
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
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二、行駛路肩。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
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
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之。
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
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舊 2008-12-29, 09:15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rksnow離線中  
吸屄屄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51
正50:50反

1.有設告示牌 2.但是位置太心機

其實旨在降低車速,相機設置明顯豈不效果更好?

設置隱匿,不知道的駕駛車速還是過快,所以防車禍效果打折(但是可以賺錢)

不知道這樣對該轄區有否認何利益?(業績?獎金?分紅?)
舊 2008-12-29, 09:26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吸屄屄離線中  
herry_jo
Senior Member
 
herry_j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引用:
作者呆灣狼
可惜現在的人都不愛聽老話


但是愛說的人不少∼

主體有關罰單∼就回不犯規何必怕受罰

主體有關車速或車禍∼就回XXXXXX7天

常常同一主題好機篇都是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12-29, 10:14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rry_jo離線中  
lienly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PE, TW
文章: 1,192
does radar detector work?

引用:
作者MrHermes
想起我被中投公路其中一隻婊過, 就是設在下坡終點, 速限70 我82 被照.
不景氣大家還是小心點吧.

---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ssueID=20081228

測速桿「陰險」 月賺1500萬
藏隔音牆後 通勤族:景氣這麼差 還大搶錢

【楊永盛╱苗栗報導】國道中山高苗栗北上頭屋路段,近半年來新增3處固定式測速照相桿,讓駕駛人失血不少,其中位於北上125.5公里處、上月中旬才啟用的一支照相桿,因隱藏在下坡轉彎隔音牆末端,駕駛根本看不到,1個多月來已有1500萬元罰款入帳。通勤族大罵:「設在那個位置,實在太陰險;且景氣這麼差,如此大搶錢,也太過份了!」

上下坡交接易「中獎」
苗栗林姓通勤族不滿說,該照相桿隱藏在一片隔音牆後面,加上該路段是下坡盡頭、上坡起點,駕駛人習慣都會加速,很容易超速「中獎」,等罰單寄...
__________________
某US喇叭品牌代理商, 他的囉囉們好像已經不再聽命於主人的命令了, 所以分道揚鑣.
現在甚至聽說該代理商已經突然無預警歇業關門了! 可能是惡有惡報, 週轉不良, 所以至今仍欠錢不還, 我就當成是佈施給窮的只剩下錢的老豬... 將來牠必定要再轉世為豬去償還債務的!

常收看 "淨空法師" 主講, "華藏衛視" 24Hr, 讓你煩腦滅, 智慧長. 善護口業不譏他過, 善護身業不失律儀, 善護意業清淨無染.
諸惡莫做, 眾善奉行. 善有善果, 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世上什麼最真實? =>每個眾生, 一出生就勇往直前向墳墓邁進, 有什麼好爭的? 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逞罰自己.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 真誠清淨平等正覺慈悲, 看破放下自在隨緣念佛.
舊 2008-12-29, 10:17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enly離線中  
Beagle2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71
引用:
作者A1033258
反正罰款就是搶錢,
執法碰到就說過當,
休息被看到就是過太爽....
這年頭公務員難為..........
景氣不好就成箭靶,景氣好時誰又想到他們...

執法機關要求人民守法這無可厚非,
但執法人員也要以身作則才行,
某天上班,前方紅燈已經有2~3秒了,
看警察的機車速度慢了下來以為會停,
結果還是直接騎了過去。
這...

P.S:紅藍燈未閃

此文章於 2008-12-29 10:48 PM 被 Beagle2 編輯.
舊 2008-12-29, 10:46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agle2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lienly
does radar detector work?


是的
根據這種外型
通常是雷達測速照相
舊 2008-12-30, 12:53 A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容易超速地段?

如果不是原本就接近超速, 何來容易超過?

都已經是+10km/hr的寬限了~

超速被抓是最沒有話說的.
舊 2008-12-30, 06:40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3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