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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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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 一般民眾可以檢視他人財物嗎? 2026-01-31 1244
#16 請問ID:FreeStorm , 敝人ID: polor 何時何地授權您[ID:FreeStorm 代表] ID: polor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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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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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就是...本來的情況立委們就會報好報滿了... 我的看法其實也是睜一眼,閉一眼。 但是相反的...如有立委被抓,那他們也不用怨,就接受調查就對了... 現在這種修法,看起來就像在調整"薪資結構"似的... 有必要嗎? 會有效果嗎?...我不認同的點在這裡 認同這塊修法的人,也可以說說他們的想法啊....對吧~~ 此文章於 2026-01-31 02:23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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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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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一段話是你引用的。二部分是不同的議題... 1. 所以,你單純表達:『新法實施日期為下一屆立委才適用。』的部分嗎? 請表明你的意向... 2. "明確定義立法院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項目不限定是助理薪資,還可發專業加給、年終獎金等": 你認同,或不認同? 認同,那你就說你認同就好... 3. 上篇,我聽起來,你是在和我說:公務員也有考績獎金。 所以,意思是依照相同概念,你認同此次修法嗎?(上述引用的那一塊)... 如果是,那請你說明你的看法 14:53:補充回應。 引用:
此樓,我開樓當樓主啊。 你沒資格用"模仿我發言"的方式,要求我要和你互動啊... ![]() 只有我有資格,邀請你發表意見,但也不是必要的... ![]() 最後,祝你,在此樓能開心的和其他網友互動... 此文章於 2026-01-31 02:39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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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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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你第一篇那個新聞就是假新聞啊,你喜歡看假新聞我也無所謂啊, 2.我認同啊,還是你覺得助理不能給予績效獎金只能領死薪水跟加班費? 3.我認同啊,雖然立院助理不屬於公務員而是勞工,那用你喜歡的私人公司來比喻好了 一個基層員工一樣是為公司服務,但是聽命于他的主管,主管可以打考績,公司發考績 獎金,他的薪資跟獎金有經過主管口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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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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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此樓是你開所以只有你允許的才能發言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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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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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沒意見 2. 助理可以給予績效獎金,但我認為應由立委出,比較好。 理由如下: 所謂的"死薪水跟加班費",事實上,現在現行就已經被立委們報好報滿了。 在我看來,這只是改變"薪資結構"而已。那...改變"薪資結構",薪水會變多嗎? 我是不太信啦... 至於法案有加薪的部分,那個我看到了... 我尊重你的認同,至少你說出你的理由。 3. "經過主管口袋",在立院這個案例,我不認為是重點... 原因我前面就用私人公司的二句話,說過了 私人公司要發獎金,公司會考量整體,因為錢是公司出的,也就是老闆要核,必然會斤斤計較 可是你要考量一下,立委是老闆,但是這個錢不是他口袋裡出的啊 假設,有一個普通的助理,結果該立委卻給他高額的獎金,那你覺得該立委會心痛嗎? 那又是為什麼要這麼做? 總之,我不認同的理由就是這樣子... 還是老話,我尊重你的認同。 我們二個人考量的點,本來就不一樣...。也沒有誰說服誰的問題。 此文章於 2026-01-31 08:31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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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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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基層員工一樣是為公司服務,但是聽命于他的主管,
主管可以打考績,公司發考績 獎金,他的薪資跟獎金有經過主管口袋嗎? 如果是正規公司的話,一般不會經過主管口袋, 但是主管可以決定誰拿到多少獎金這個分配權, 有些惡劣主管甚至會用這個權力去潛規則下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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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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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樓,我開樓當樓主啊。 你沒資格用"模仿我發言"的方式,要求我要和你互動啊... 只有我有資格,邀請你發表意見,但也不是必要的... 最後,祝你,在此樓能開心的和其他網友互動...』 zipping my mout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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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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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立委來說的話,他就已經是能決定助理生死的老闆了.. 主管級就不太一樣,要看上面授權 ---分隔線--- 以前曾遇到一個主管也是很有趣,他來跟我說明為什麼發我比較少... 我是可以接受啦,反正我正向地認為他的目的是怕我跟別人比... ![]() 我倒是覺得這個人還蠻正面對決的,反正和平相處,好來好去。 不過,他沒告訴我們的是,他自己先把上面給他的額度, 先拿走50-60%以上之後(忘了比例),再分給下面的眾人... 然後,他不知道我知道這個事。而上面的是屬於無為而治再加上信任那一類型的, 上面的沒在管他怎麼分配,也不知道。 後來我們要鬥他的時候,這變成就是罪狀之一... ![]() 以前工作很好玩,平常小打小鬧都是鬧著玩的... 但有人如果要搞鬥爭,那必定是一套連續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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