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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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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80
中華民國 - 一般民眾可以檢視他人財物嗎? 2026-01-31 1244
#16



請問ID:FreeStorm , 敝人ID: polor 何時何地授權您[ID:FreeStorm 代表] ID: polor 呢?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6-01-31, 02:2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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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現在在線上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可能扯遠了, 不過...
歷來許多公家機關尤其是軍隊就有吃空餉的陋俗,
私人公司其實也有插乾股或是顧問費這樣的玩法。

現在就是...本來的情況立委們就會報好報滿了...

我的看法其實也是睜一眼,閉一眼。
但是相反的...如有立委被抓,那他們也不用怨,就接受調查就對了...

現在這種修法,看起來就像在調整"薪資結構"似的...

有必要嗎? 會有效果嗎?...我不認同的點在這裡

認同這塊修法的人,也可以說說他們的想法啊....對吧~~
 

此文章於 2026-01-31 02:23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6-01-31, 02:21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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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離線中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wpc0406
國會助理費案三讀 下屆適用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220145496.html)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明確定義立法院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項目不限定是助理薪資,還可發專業加給、年終獎金等,新法實施日期為下一屆立委才適用。』...

這一段話是你引用的。二部分是不同的議題...
1.
所以,你單純表達:『新法實施日期為下一屆立委才適用。』的部分嗎? 請表明你的意向...

2.
"明確定義立法院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項目不限定是助理薪資,還可發專業加給、年終獎金等":

你認同,或不認同?

認同,那你就說你認同就好...

3.
上篇,我聽起來,你是在和我說:公務員也有考績獎金。
所以,意思是依照相同概念,你認同此次修法嗎?(上述引用的那一塊)...

如果是,那請你說明你的看法



14:53:補充回應。
引用:
作者wpc0406
看不懂,是嗎?

所以我不就在表達"我認為":公務員可行,代表立院的助理模式,也可行啊?...


來,你想談「私人公司」的部分的話,那歡迎你談,請發表意見..

此樓,我開樓當樓主啊。

你沒資格用"模仿我發言"的方式,要求我要和你互動啊...

只有我有資格,邀請你發表意見,但也不是必要的...

最後,祝你,在此樓能開心的和其他網友互動...

此文章於 2026-01-31 02:39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6-01-31, 02:31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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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040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引用:
作者FreeStorm
這一段話是你引用的。二部分是不同的議題...
1.
所以,你單純表達:『新法實施日期為下一屆立委才適用。』的部分嗎? 請表明你的意向...

2.
"明確定義立法院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項目不限定是助理薪資,還可發專業加給、年終獎金等":

你認同,或不認同?

認同,那你就說你認同就好...

3.
上篇,我聽起來,你是在和我說:公務員也有考績獎金。
所以,意思是依照相同概念,你認同此次修法嗎?(上述引用的那一塊)...

如果是,那請你說明你的看法


1.你第一篇那個新聞就是假新聞啊,你喜歡看假新聞我也無所謂啊,
2.我認同啊,還是你覺得助理不能給予績效獎金只能領死薪水跟加班費?
3.我認同啊,雖然立院助理不屬於公務員而是勞工,那用你喜歡的私人公司來比喻好了
一個基層員工一樣是為公司服務,但是聽命于他的主管,主管可以打考績,公司發考績 獎金,他的薪資跟獎金有經過主管口袋嗎?
舊 2026-01-31, 02:4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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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0406離線中  
wpc040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引用:
作者FreeStorm
這一段話是你引用的。二部分是不同的議題...
1.
所以,你單純表達:『新法實施日期為下一屆立委才適用。』的部分嗎? 請表明你的意向...

2.
"明確定義立法院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項目不限定是助理薪資,還可發專業加給、年終獎金等":

你認同,或不認同?

認同,那你就說你認同就好...

3.
上篇,我聽起來,你是在和我說:公務員也有考績獎金。
所以,意思是依照相同概念,你認同此次修法嗎?(上述引用的那一塊)...

如果是,那請你說明你的看法



14:53:補充回應。

此樓,我開樓當樓主啊。

你沒資格用"模仿我發言"的方式,要求我要和你互動啊...

只有我有資格,邀請你發表意見,但也不是必要的...

最後,祝你,在此樓能開心的和其他網友互動...



原來此樓是你開所以只有你允許的才能發言啊?

舊 2026-01-31, 02:41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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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0406離線中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wpc0406
1.你第一篇那個新聞就是假新聞啊,你喜歡看假新聞我也無所謂啊,
2.我認同啊,還是你覺得助理不能給予績效獎金只能領死薪水跟加班費?
3.我認同啊,雖然立院助理不屬於公務員而是勞工,那用你喜歡的私人公司來比喻好了
一個基層員工一樣是為公司服務,但是聽命于他的主管,主管可以打考績,公司發考績 獎金,他的薪資跟獎金有經過主管口袋嗎?


1. 沒意見

2. 助理可以給予績效獎金,但我認為應由立委出,比較好。

理由如下:
所謂的"死薪水跟加班費",事實上,現在現行就已經被立委們報好報滿了。
在我看來,這只是改變"薪資結構"而已。那...改變"薪資結構",薪水會變多嗎?
我是不太信啦...
至於法案有加薪的部分,那個我看到了...

我尊重你的認同,至少你說出你的理由。

3.
"經過主管口袋",在立院這個案例,我不認為是重點...
原因我前面就用私人公司的二句話,說過了

私人公司要發獎金,公司會考量整體,因為錢是公司出的,也就是老闆要核,必然會斤斤計較

可是你要考量一下,立委是老闆,但是這個錢不是他口袋裡出的啊
假設,有一個普通的助理,結果該立委卻給他高額的獎金,那你覺得該立委會心痛嗎?
那又是為什麼要這麼做?


總之,我不認同的理由就是這樣子...
還是老話,我尊重你的認同。

我們二個人考量的點,本來就不一樣...。也沒有誰說服誰的問題。

此文章於 2026-01-31 08:31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6-01-31, 02:57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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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64
一個基層員工一樣是為公司服務,但是聽命于他的主管,
主管可以打考績,公司發考績 獎金,他的薪資跟獎金有經過主管口袋嗎?

如果是正規公司的話,一般不會經過主管口袋,
但是主管可以決定誰拿到多少獎金這個分配權,
有些惡劣主管甚至會用這個權力去潛規則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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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1-31, 02:5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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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離線中  
wpc040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此樓,我開樓當樓主啊。

你沒資格用"模仿我發言"的方式,要求我要和你互動啊...

只有我有資格,邀請你發表意見,但也不是必要的...

最後,祝你,在此樓能開心的和其他網友互動...』


zipping my mouth
舊 2026-01-31, 03:0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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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一個基層員工一樣是為公司服務,但是聽命于他的主管,
主管可以打考績,公司發考績 獎金,他的薪資跟獎金有經過主管口袋嗎?

如果是正規公司的話,一般不會經過主管口袋,
但是主管可以決定誰拿到多少獎金這個分配權,
有些惡劣主管甚至會用這個權力去潛規則下屬。

以立委來說的話,他就已經是能決定助理生死的老闆了..

主管級就不太一樣,要看上面授權

---分隔線---

以前曾遇到一個主管也是很有趣,他來跟我說明為什麼發我比較少...
我是可以接受啦,反正我正向地認為他的目的是怕我跟別人比...
我倒是覺得這個人還蠻正面對決的,反正和平相處,好來好去。

不過,他沒告訴我們的是,他自己先把上面給他的額度,
先拿走50-60%以上之後(忘了比例),再分給下面的眾人...
然後,他不知道我知道這個事。而上面的是屬於無為而治再加上信任那一類型的,
上面的沒在管他怎麼分配,也不知道。
後來我們要鬥他的時候,這變成就是罪狀之一...

以前工作很好玩,平常小打小鬧都是鬧著玩的...
但有人如果要搞鬥爭,那必定是一套連續技...
舊 2026-01-31, 03:5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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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80
「助理費除罪」通過

#35


#33


2026-01-31 1608

對於ID: FreeStorm 開的樓,只有樓主的[允許]才可以[有資格]發言。

PS.
頁首為ID: FreeStorm 公開的允許發言連接樓。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6-01-31, 03:51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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