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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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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許垃圾内心中理想中的民主制度其實是這套: 全過程人民民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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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20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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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香港,當時的 反送終 遊行人現在安在?
到時後看你逃向何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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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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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七民意支持藐視國會罪 游盈隆:綠輸表決也輸民意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85030 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天公布最新民調指出,關於立院審議中的國會改革法案「藐視國會罪」,20歲以上台灣人中,5成8贊成立法,2成9不贊成。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在野黨極力推動的「藐視國會罪」已贏得社會強烈共鳴,從另一個角度看,「藐視國會罪」立法,民進黨不但國會表決輸,也輸掉民意的戰場。 也許廢物這輩子工作就是腦補最厲害,牠所謂的民主能凌駕近六成台灣民意 更應該趕快去立院外表忠向覺青以表敬意順便領糧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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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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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權力分立你不懂,立法院審議程序也不了解,什麼是實質審查不知道,還可以把公聽會扯進來。 所以你知道什麼?程度好到哪裡? 況且你舉的案例,分別就是有補正、國民黨未參與、國民黨表決反對逐條討論。 你這些都不知道,只是從不知道哪裡看到的文章就貼過來了,你到底知道什麼? 再說要說審議法案動員,你自己去看你舉的案例,前瞻、勞基法、會計法修正,國民黨在委員會就在動員抗議了,你自己都沒有去看,對嗎? 所以你基礎常識沒有,涉及法條不知道,相關事實不清楚,只是在貼一些不知道哪裡來的文章,你到底是在跟人講什麼東西啦! 此文章於 2024-05-27 10:56 AM 被 惡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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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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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色黨這些人綑綁幾十條法案
也不審查 就想強勢通過.這一定很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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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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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監察院是有調查權,但憲法並沒有說調查權屬於監察院獨有,其它單位不能有。 最簡單的例子有調查局是行政院法務部的下轄單位, 而不是監察院的。 法務部組織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I0000001 引用:
此文章於 2024-05-27 05:26 PM 被 over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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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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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講的是指國外的國會調查權,這在我國是屬於監察權。 你指的是司法調查。 立法院也有調查權,但是權限十分限縮,不能去侵犯到監察權,所以如何去規劃立法院的調查,讓它有相當的調查功能,但又不會去侵犯到監察院的監察權,這是一直喬不定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國會調查權其實各黨都有主張,但是過去就是無法通過立法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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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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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了? 罷免聲浪高漲葉元之忙改口
王義川靈魂拷問葉 他回"這句"讓呂惠敏直呼: 切割了! https://youtu.be/NU80ApZj_lc 適不適合當立委,一眼就看的出來 自己沒有思考能力 只會跟著黨走 卻忘自己~是立法委員 是為國家~跟人民服務 不是為黨服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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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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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沒立法說以後監察院不能調查。 是怎麼侵犯到監察權了? 前面說違憲,具體是違了哪一條憲法, 能不能說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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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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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考倒我了。 我還沒有這個能力能夠寫出一篇釋憲書。 然而事實上,因為全部條文都還沒有完全曝光,所以恐怕全臺灣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寫得出來。 然而權力分立這種基本觀念,應該不是法律人也懂得才對。 為什麼講權力分立時,一些人像是在看火星文一樣? 但是只要有些基本概念,就會知道權力分立的原則之下,本來就不得去逾越干涉另一憲法機關的職權。 而在犯罪歸司法權,官員違失調查歸監察權情況下,你認為又有多少空間,可以容許所謂的查弊案的國會調查權? 特別是光看立法者的發言,明白表示是照搬國外的國會調查權,就知道他很可能是故意忽視監察權,甚至是架空監察院。 當然,具體違憲部分還是需要看完整條文才能知道,但是光從已經曝光的條文來看,就有高度違憲的可能,這樣充滿爭議,可能影響我國憲政的立法,卻不讓討論,只靠幾個人私下溝通就寫出來? 我想,任何一個願意真正思民主本質的人,都很難接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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