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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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要求置物費, 而是直接以法規去處理...
一但要求置物費, 反倒就讓人有種"原來不是不能亂放, 只是要錢罷了"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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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09:47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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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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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北車站早已變成荒郊野外 給方便當隨便慣了 想管?有人跳出來說歧視,什麼都不敢管 才上星期的事,有民眾拍到外勞在北車站野餐 還帶整箱啤酒 不是還在防疫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VVZoJz5T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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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10:18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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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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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簡單,因為怕事... 然後又有個比西瓜還糟的頂頭上司,當然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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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12:31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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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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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向遺失物品者收取置物費或保管費,這不可行,每個人都有可能一時疏忽遺失物品,如果只為了單一案例而提出收取費用的方式,那麼,其他機關(警察局,各航站等)當然也必須同樣收取置物保管的費用。 國家有錢賺,老百姓會罵翻天,趁火打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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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01:05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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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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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只能更嚴格的SOP來處理. 但看起來 有點難度
連大廳門面都搞不定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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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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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04:12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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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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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收費, 而是官方可以收取打開檢查, 能找原主最好, 不能就銷毀, 沒有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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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05:12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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