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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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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沒經歷過那個年代 還是都忘光了 wiki上面的都是新聞局對外的說法 事實上還用股權結構等問題卡照 我也說了 當時不只想撤掉東新S, 也還要撤掉TVBS 風波鬧得之大, 除非你刻意選擇性遺忘 只挑你想相信的去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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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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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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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貼的明明是判決書,居然說成是wiki 而且判決書裡還有記載兩方的訴求,連當事人在法庭上的說詞都比不上你的腦補 真不愧是護航造謠者的造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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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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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場戰役我記得一清二楚 在事發前一年多, 有家新媒體想要一個新聞台 一直奔走卻不可得 加上當時東森王得罪扁, TVBS李又每天罵扁 於是就意圖一石三鳥, 搞出後來的關台大戲 因為以股權問題在卡照, 當時民視股權也是問題一大堆 我永遠記得姚文智在立法院那不要臉加輕蔑的微笑的表情說 "什麼民視問題, 我不知道啊" 處事偏頗袒護完全兩套標準 看得我都想當場拿椅子往他腦袋砸下去痛打他一頓 ![]() 而東森S被抓到新聞制撥比例有問題, 被抓著辮子撤掉了 TVBS幸好都有遵法, 沒被抓到什麼辮子, 否則也一樣早就關台了 此文章於 2019-08-12 09:02 PM 被 冬之炎陽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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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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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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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與馬先生邂逅之後,改變了什麼 【上集】
2008 總統接見旅美棒球好手王建民 2014 至今低潮,停留3A無緣大聯盟 2009.04.21 總統會晤甘比亞共和國總統賈梅 2013.12.25 甘比亞總統賈梅腦癌開刀 2008.03.18 總統大選前挺馬藝人結局 王菲 馬英九致贈賀卡給王菲,祝福她台北演唱會圓滿成功 與丈夫李亞鵬結婚八年離婚收場 2010.04.08 接見美國管理大師麥克.波特博士 2012.11.22 麥克.波特創辦的摩立特集團 (Monitor Group)向法院聲請破產保護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2302.A.011.html 真是太精彩了,綠色造謠是愛台幽默,藍色造謠是賣台罪惡,台灣價值大魔咒天下無敵。 同樣用「中華台北」 葉金川被罵賣台 [YOUTUBE]uv7sZZzeAzE[/YOUTUBE] 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佩服民進黨信徒們的過人勇氣,當初到處造謠辱罵葉金川賣台,現在居然還有臉哭訴別人不該造謠,無恥無懼呀! 老話一句,熊熊懷念起馬英九執政時期,自由造謠的美好年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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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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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李登文也要求委員一併說明,對此,吳水木出面擋駕,他解釋,換照結果尊重委員「合議」意見,但委員並沒有備詢的義務,但他又說,委員會的意見僅供參考,最後結果經由新聞局長裁示,頻道業者的不滿會由廣電處概括承受。 http://gsrat.net/news2/newsclipDeta...?ncdata_id=1713 曾審判禿鷹案等指標案件的法官趙子榮認為,新聞局沒有先要求東森S臺補正營運計劃,還拿處分次數只排第三的東森新聞S臺開刀,不僅有疏失,還違反平等原則及違憲之虞,而姚文智「代罪羔羊」的說法,顯示他故意不讓東森S臺換照,形同判處業者死刑,因此判決NCC要賠償。 http://www.chsh.chc.edu.tw/files/15-1000-953,c134-1.php 裁決結果就是一切標準?那麼,當初攻擊扁家禮卷案的人,是否都該向扁家道歉? 200610042220 台北地方法院 SOGO禮券案與台開案偵結新聞稿暨結案報告吳淑珍部分摘錄 6、綜上所述,第一家庭成員使用之太百公司禮券雖與李恆隆提領之禮券有關,且因蔡辰洋、徐旭東之探訪、陳哲男、馬永成、黃芳彥之介入,引發外界之臆測。然因吳淑珍雖為總統夫人,惟其並無公務員身分,殆為眾所周知之事實;且衡以陳哲男、馬永成、黃芳彥參與之情節,復按前開蔡辰洋、徐旭東至官邸拜訪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之時間、過程,及章民強、章啟明父子、李恆隆、林華德陳稱與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素不相識等節;參以經命法務部調查局 經濟犯罪防制中心清查黃芳彥、吳清友之資金帳戶,並未發現與本案有關之人員資金往來情形,有法務部調查局 九十五年八月四日調錢壹字第○九五○○三六二一六○號函文暨附件可憑;再佐以第一家庭使用與李恆隆有關之太百公司禮券,不論於與李恆隆提領時獲利一第家庭成員使用時,遠東集團已取得太百公司之經營權,且所使用之禮券金額尚非甚鉅等情節綜合研判,自無法遽認其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或共犯背信等罪嫌。 https://blog.xuite.net/htycy/wretch...%91%98%E9%8C%84 針對中國時報頭版標題「扁嫂用禮券消費24萬」之不實報導作出澄清 一、他及夫人包括第一家庭成員從未收受李恆隆、章民強、徐旭東或陳哲男等任何一人所贈送的SOGO禮券。 二、若第一家庭成員中有任何一人曾收受上述之SOGO禮券,他願辭職下台以示負責。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10346 總統晚間在總統府「向人民報告」 現在檢調單位正在調查,我們必須尊重司法,不能干涉,有或無,相信最後檢調會向國人同胞交待,但沒有就是沒有,沒有直接拿過他們四人的SOGO禮券,也無干涉經營權之爭。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10517 檢察官「用心良苦」,我們應該予以肯定 因為,承辦檢察官是為了要給陳水扁總統一個豎立典範的機會,也就是承諾他的「辭職條件」,而不是因為「違法被迫下台」。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50195 按照你的完全依法守則來看,檢察官依法簽結禮卷案,扁家就確定無罪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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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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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拿一審被推翻的判決來對三審的判決書對比就可以發現一審法官的心證大於"況依據新聞局九十四年一月十八日新廣四字第○九三○六二七一○五號函,已通知上訴人應改進事項辦理情形將列為換照之重要審核項目或參考依據,被上訴人自無濫用權力之情形。況上訴人有多次違反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經主管機關多次裁罰及命改正,而仍然違規之情事,顯示上訴人有內部自律功能不足之缺失,系爭處分指稱S 台最近二次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結果,未切實改進違規核處事項,且有多次違規等語,亦難認與事實不符。" 一審法官心證說沒有,新聞局發過的公文就沒有了咧 一審法官心證說新聞局長故意,然後評審委員兩次審查"經審查委員會初審,上訴人之平均分數為六十四點二分,不足七十分,再經複審結果,出席委員二票同意、十票不同意,未達三分之二可決門檻。"的結果就被無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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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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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三審法官認定姚文智沒有故意不發照,所以,一審法官的故意認定就是絕對錯誤,姚文智絕對沒有故意惡整東森S台的企圖,青天大老爺姚文智前新聞局長。 我覺得,以後一審法官做成法律判決之前,一定要先問過上級審的意見雙方取得共識,以免一審法官的心證成了娛樂眾生的大爆笑。 同理,阿扁的從未收取變成直接拿過這兩段爆笑證言,也當然可以無視,因為有檢察官簽結背書。 依照您的艱澀法律學來看,我是否可以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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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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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你的扭曲型作文來說,我想請問你是從哪裡扭曲出"一審法官的故意認定就是絕對錯誤"? 不過一審法官要做成法律判決之前,最好是先檢查一下自己的心證跟事證是不是吻合啦,不要最後被二三審法官拿存在的公文跟評議結果推翻判決 當然,二三審法官心證大於事實的判決也很多就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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