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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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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陳菊,陳芳明等綠營知名人物,以下犯上,你敢嗎?
----這些人何時成為我的上級了?你奴性不改,沒有組織、沒有上級,你就活不了了? 噗通跳下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婉君孫子!你想跟我玩? 回去吃十年奶,你也枉然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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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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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就是太多你這種心胸狹隘的人才搞到今天這種局面的,你有什麼資格說人家是爛老師?一來就給對方扣帽子? 不合你的意就要罵人爛,你這種人才是爛到無可救藥。 講難聽一點,你是什麼玩意兒?你根本沒有資格去論斷別人,因為你自己心態就是很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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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命看! ![]()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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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3 您的住址: California, USA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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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怪老飛俠. 當老飛俠做決定時台灣是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所以選擇台灣在當時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如果當時有人說台灣會變成現在的樣子可能會被視為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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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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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台灣今天的局面很好,我是沒什麼不滿意的。只會唱衰台灣和愛中國的人少一些,台灣會更好 看你們這種心懷怨念的人發言心情真是會不美麗,不看也罷,雖然我不久以前也是這樣,反正就是風水輪流轉而已,或許我該說想走又走不了的人很值得同情吧,住在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地方。余光中儘管作為可議,好像也沒表現出這種心態,或許就是這樣所以還是有不少人懷念。 此文章於 2017-12-20 05:42 PM 被 Part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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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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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個疑惑這位林同學何德何能
能成為課審大會的委員? 看學歷是一個靜宜大學的在學學生 一個在學的學生可以成為審課綱的委員? 這委員的評選標準是甚麼? 是誰在選這些委員? 此文章於 2017-12-20 11:22 PM 被 GAME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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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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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他們不是你的上級,你為甚麼不敢批判他們?他們非常尊余,和你完全不同的立場,你不會憤怒? 你的完美偶像賴神的功德幹話,你覺得如何? 帶刀幹譙胡志強的憤青,你覺得如何? 你再閃嘛!婉君表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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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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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 9 條 課審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由本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為候選人。 本部應輔導學生組成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會之委員,由本部公開徵求學 生自行登記擔任。 登記為第一項候選人之學生,為遴選委員會之當然委員,並應親自出席遴 選委員會;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候選人資格。 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以下簡稱被提名候選人)及 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以下簡稱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 由遴選委員會就第一項候選人選舉產生。 學生自己推選的,只能問當初支持林致宇當選的學生,會不會後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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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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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現在台灣的運作那麼民主,年紀大一點的人會不太習慣吧
年輕人本來就比較衝,不然怎麼會被毛青選擇當紅衛兵。民意形形色色,更極端的才會更想出頭,其實性質和王炳忠類似,只是愛的國家對象不同。王炳忠不夠年輕,站在人更少的那邊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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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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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我為什麼要按你的意思發言?
你先批馬19、蔣介石、蔣經國、郝柏村、郁慕明, 我就罵蔡英文如何? 你再閃嘛!婉君孫子。 噗通跳下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婉君孫子!你想跟我玩? 回去吃十年奶,你也枉然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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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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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arten:民進黨向來代表台灣進步的動力和眼光 Parten:只是愛的國家對象不同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0 條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台灣國辦公室:轉型正義『廢除刑法160條』記者會 出席 : 王獻極創辦人、高志鵬立委、蔡易餘立委、黃帝穎律師、潑漆少女陳妙婷、蔡金龍主席、反課綱青年林致宇 說明 : 言論自由是人權的普世價值,每個人都有表達個人認同的自由,燒「國旗」也是言論自由的範疇,威權時代所訂的刑法160條污辱「國旗」罪,應予廢除。 https://www.peopo.org/news/311795 戈巴契夫頭髮最長 海珊總統最不愛打仗 林致宇最愛國 Parten最有眼光 ![]() 此文章於 2017-12-21 09:09 AM 被 lee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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