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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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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民年金的補助如果是保費一直沒有繳納的,往生後就算一次繳清還是不能領的, 當時去問承辦人員一直說可以要我們一次繳清,結果後續辦理時又說資格不符, 有牌的詐騙集團。 如果一直沒繳納,就是屬於國保退保期間。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如果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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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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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年滿65歲就已經退保領年金了,退保了就沒有死亡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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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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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戶口有存款是否可以直接領?
A:可以,除非你告知了銀行員,開戶本人已經死亡,這樣就要照正常程序,去國稅局申報遺產,拿到遺產稅免(納)稅證明,才能解除凍結。 Q:先領存款,會不會有問題,違法? A:不會有問題跟違法,若是繼承人全體有共識來使用即可。有問題的是繼承人沒共識,而被拿來用。領完存款之後,申報遺產稅時,照實申報被繼承人的遺產就可。 Q:遺產稅需要繳納多少? A:國稅局可以申請財產清單(個人總歸附),裡面會大約列出不動產以及動產,再加上存款、現金、保險箱(貴重物品)、股票,就是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遺產總額免稅額為1200萬(因公殉職之警消2400萬),加上配偶493萬,每個子女50萬,未成年還可以依年紀來計算增加免稅額,喪葬費123萬,大約加起來可以免稅額度1800萬以上 此文章於 2017-08-09 07:28 AM 被 pd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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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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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家的金融機構也是教這一招, 辦理繼承手續太麻煩了, 直接領完就結束 當然這些錢也要申報為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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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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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想到有這麼多網兄回應,
網兄們的訊息對我而言真的很實用, 再次感謝大家的熱心。 有網兄提到繼承的問題, 還好我爸孤身來台,在台沒有任何親戚,也少掉很多麻煩。 我們兄弟姊妹們全放棄繼承,全讓老媽繼承。 有網兄提醒:看老爸有無兄弟,以免跑來繼承。 想了想,也只在大陸還有三兄弟,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雖然沒啥遺產,但萬一聞訊跨海過來要求繼承,也是麻煩。 這種機率應微乎其微,應可忽略了。 總之,謝謝大家寶貴的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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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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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目前也是現在式,辦的結果供參考 放的地方----難處理意見多 頭七前幾天也是-意見多 整個不含其他花16萬 現金--好處理可以用提款卡可以每天領上限,報稅是以死亡證明那時開始算,所以之後領的都算遺產 動產 車子---這個帶相關資料去過戶驗車就好 再來 不動產-這個難處理-尤其是父輩公同共有意見多 土地繼承5筆每個繼承人都怕被對方吃了不肯交出 遺產稅報法流程 申請多份點死亡證明==>去戶政辦除戶==>國稅局辦財產清冊==>有不動產的話去地政局申請土地謄本==>國稅局辦理是否繳交遺產稅==>地方稅務局辦理完稅蓋章就好 對了完稅證明要留正本---地政局跟監理站用完稅影本就可以了 此文章於 2017-08-09 09:01 PM 被 a288121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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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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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有實際遺產處理經驗的網友
再補充一下
我記得 過世的人 直系血親裡找個有保勞保最高的 好像可以乘以3倍的金額 跟國家申請喪葬輔助 這筆輔助金 很多人都不知道去申請 導致期限過後就不能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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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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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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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勞保 公保 是補助三個月份的喪葬補助 但只限一人能去弄 就是假如現在有兄弟兩個人都有勞保 那就只能選一位去申請 接下來就如你所說 找保最高的去弄 這樣X3 看要怎麼用來弄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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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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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很麻煩, 你們同順位都拋棄繼承時, 必須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的所有繼承人 這是拋棄繼承中必要的手續 建議你們,就不用拋棄繼承了,根本是給自己找麻煩 繼承人一起簽署遺產分配協議書即可 若有人後悔起糾紛, 拿出來即可 一定要拋棄的話就保留一人不放棄,其他人拋棄繼承 那只要發存證信函通知這一人就可以 聲明拋棄的人聯署拋棄繼承聲明書, 做好繼承系統表, 附上通知的存證信函 聲請狀(一起聯名一次處理)寫好, 全部文件附上去 地方法院遞狀付1千塊就完成了 此文章於 2017-08-09 11:37 P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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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FORMOSA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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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簡單、迅速,人走前心安、送的人心清。 50過後想辦器捐或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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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大車,安全優先。 2015-06-01:戒菸開始 ----------------------------------- 此文章於 2017-08-09 11:40 PM 被 formosafo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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