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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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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指的是法的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如果政府可以違反這個原則,他想辦法弄個法就可以玩死你,比如制定2行程機車全面禁止上路,制定新的違建標準,你照舊標準蓋的可能就要拆掉等等,而軍公教現在的感覺就像,政府說來來來這裡有月薪十萬的工作,當你跑去做月底要領錢時,他立個法說月薪改成22K,真是好棒棒,而且還在台灣得到廣大迴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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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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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明顯你就是法律素養不太好。 大法官早就打臉,年金改革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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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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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懂就不要亂講,明明大法官早就打臉,年金改革不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也就是年金改革,合理又合法,且經大法官認證! 還在不溯及既往原則?你以為法律你自己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你要不要花點時間去讀一下大法官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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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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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信賴保護當擋箭牌就有點好笑了
請問有那一條法令有提到18%是可以領終生的嗎? 既然沒有寫領終生,甚至沒寫到幾年內不得更改,那何來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之說呢? 除非是要把過去領的錢也吐回來,那才違反了信賴保護與溯及既往原則 法律知識要加強哦 不然以後出社會會吃虧的,跟人打契約卻忘了定日期那就好笑了 此文章於 2017-01-15 04:11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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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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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果不其所然 所以我特地說 你確定要提法律? 自以為讀過幾篇文章就跑來戰 真是好棒棒 上面有人糾正你的錯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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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栄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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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淘汰二行程機車環保署:擬2020年全面禁駛
不是有人在說什麼三小朋友原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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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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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扳倒中華民國,才能永久性解決...AKA新台幣變癈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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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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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做個結論,沒甚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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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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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是老早在馬政府時就做完了
老馬也知道年金改革必定要做 不做後面會很慘 只不過遇到自己的鐵票最後軟掉 諷刺的是,這釋憲還是反對年金改革的人去提的 本來想拿這個繼續亂繼續吵 目前在這篇看來 就是有幾個人喜歡賣弄看似專業的名詞而已 法律概念~信賴原則~講幾個名詞出來唬爛幾下 嘲諷別人都是被牽著鼻子走,被洗腦 其實他們也沒什麼深厚的法律觀念 只不過也是去看別人寫的洗腦文章 拿裡面的名詞出來依樣畫葫蘆 他們自己先選擇被洗腦 然後再說我最清醒惹~~別人都是被洗腦der 想也知道 現代法律基礎都是從歐美來的 全世界做過年金改革的國家多的是 歐美亞洲都有,還有鄉民最愛拿來比的南韓 人家為了服眾可是軍公教政府體系先帶頭砍再動勞工 就只有一個台灣也是抄別人法律體系的 會自己從法律體系中蹦出來個信賴原則所以不能年金改革? 然後還有人信,拿來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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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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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覺得他真的是反指標 越說話讓人越支持砍掉他們公務員的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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