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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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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uber應該是真的不會做官商勾結 因為uber好像都認為自己凌駕於政府之上 都是認為政府應該來配合自己修法 結果是世界各國到處碰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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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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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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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從對岸回來之後,覺得打的跟行動支付這兩件事情,台灣真是無比落後,朋友跟我們玩幾天完全沒用任何現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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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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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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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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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把車損跟人員傷亡搞混 說只有強制險賠不起指的是車損 車損要保第三人責任險才理賠 乘客跟行人傷亡強制險皆理賠 車隊的車都有加保乘客險對乘客比較有保障 只有靠行的小黃若造成行人跟乘客傷亡,強制險理賠金額不足 可以要求車行負起連帶責任 若是靠行又有加入車隊的小黃可要求車隊跟車行負起連帶責任 大車隊幾起駕駛撞死人的事故,最後都被法院判車隊負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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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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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5/2213639
瑞士保險機構今天宣布,認定Uber司機屬於雇員,Uber須負擔其社會安全支出,為聲稱司機為獨立接案者的Uber帶來又一衝擊。 路透社報導,觸角已延伸至全球的加州新創公司Uber則矢言挑戰這項認定。 這是Uber最新1起與監理機關衝突的案件,Uber遭監理機關指控繞過國家勞工保護標準,並迴避與接案司機進行團體協商。 負責瑞士工作意外保險的Suva,協助判定Uber司機是員工還是自由接案者。 瑞士廣播電視台(SRF)報導,Suva發現,Uber的司機為員工,因為若他們違反Uber規定,得面對相關後果,且他們不能自訂價格與付款條件。 Suva發言人證實這項報導,但表示他們更關切的是司機,他們試圖尋求身分認定,而非單方面接受Uber商業模式規定。 儘管如此,Uber總經理賈拉里(Rasoul Jalali)對Suva的認定有異議,他說早在Uber來瑞士之前,在其他類似案件中,獨立司機本來就被分類在雇員,引發更多爭議。 他的聲明指出:「計程車調度單位多年來都有一樣的問題,但迄今在瑞士的城市無論是蘇黎世或日內瓦,都沒有1名司機被大型派遣單位雇用,所以,這在瑞士根本不是什麼新聞,我們一定會挑戰這項認定,就像別人一直做的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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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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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問一下,起問Uber為何不去登記為運輸業?
只要去登記了,不就完全合法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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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 有因無緣、果報不現、因緣聚合、業報現前。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定慧等持、精進修行、心存善念、行善布施。 諸天護衛、諸佛護祐、災劫消弭、逢凶化吉。 阿彌陀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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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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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岸打的跟台灣小黃,可以比較一下兩者,就像是兩個世代的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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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栄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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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今天抓小偷強盜,你會擔心警察明天開始抓守法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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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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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小偷強盜判死刑,你不擔心,明天你萬一買東西忘了付錢,怎麼辦 重點是在是比例原則 你硬要拿那種刑法來跟這種違法行政法規的來比較 法律千千條,上網賣個東西、留言嗆一點,亂丟垃圾都能違法了 違法不代表政府就可以毫無比例的進行裁罰 今天開個白牌車罰10萬!明天你闖紅燈也罰10萬或是你上網賣個妨礙到人家利益的東西也罰10萬起跳呢? 凡是本來就該有個比例跟基準,更何況是法規這種應該要很嚴謹的東西 今天不爽這法就立罰2500萬,明天心情爽就立罰2萬 此文章於 2017-01-09 11:58 AM 被 GOLDH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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