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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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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鞭刑吧,所謂叫話應該是要用皮鞭教化,可惜立法的人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是因為先進國家沒人在用鞭刑的,連中國那麼落後的地方都沒有
     
      
舊 2016-12-27, 10:41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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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Pyotr
是因為先進國家沒人在用鞭刑的,連中國那麼落後的地方都沒有

新加坡真是落後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9E%AD%E5%88%91


中國是落後地方????你是活在哪個年代的??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6-12-27, 10:46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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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Pyot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新加坡真是落後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9E%AD%E5%88%91


中國是落後地方????你是活在哪個年代的??
新加坡是落後國家沒錯啊,有錢不代表進步好唄,阿拉伯國家也都很有錢啊,鞭刑除了新加坡可能只在伊斯蘭國家存在吧,美國當初也只在黑人身上使用

中國有比新加坡進步?進不進步是看人民好不好被政府騙,那兩個地方的人民都挺好騙的

我比較有興趣你活在什麼時代

此文章於 2016-12-27 10:57 AM 被 Pyotr 編輯.
舊 2016-12-27, 10:55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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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離線中  
sawatariask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開UBER比酒駕嚴重???

擋人財路真的罪該萬死阿
舊 2016-12-27, 11:01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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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離線中  
溫柔風
Major Member
 
溫柔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縹緲風雲間
文章: 248
引用:
作者sawatariaska
開UBER比酒駕嚴重???

擋人財路真的罪該萬死阿
古有明訓「擋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
__________________
溫柔地圍繞著妳, 即使是一陣風也好....
舊 2016-12-27, 11:11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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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風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erai

更可惡的,不論是立法還是司法還是政黨,這麼多年了都不想在這一塊下手改進

因為這些人自己就是酒駕預備軍啊
舊 2016-12-27, 11:11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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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oldtsu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4
若再不針對酒駕重罰,哪天說不定跑出來一個類似蝙蝠俠的人物,專門對付酒駕致死的駕駛人 (輕罰、輕判、脫產、...)。
舊 2016-12-27, 03:46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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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tsui離線中  
jijerw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51
中國的大城市例如北京上海比台灣還先進,

當然你故意要拿偏遠地區來比我沒話講

新加坡比台灣先進連柯P都承認了,

這你敢嘴嗎?

如果要以人民好不好騙來評估進不進步,

以台灣是詐騙犯輸出國的角度來看,

那還真是數一數二的!

這樣你有沒有感到光榮啊?
__________________
http://cdn.stickeraction.com/sticker/no/no7-11_1.jpg

此文章於 2016-12-27 04:28 PM 被 jijerwang 編輯.
舊 2016-12-27, 04:2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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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jerwang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wesley77
它們現在在搞婚姻平權,沒時間理你!

其實我以前就在這裡講過,只要酒駕致人於死就終身吊照,不得再考!這樣才有用!

早就是這樣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40012&FLNO=35
舊 2016-12-27, 05:00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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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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