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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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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應該是傳生肉被抓吧

連加密都沒做的話,又當肉種當然容易出事

多用免費空間,在轉到其他地區
     
      
舊 2016-09-30, 12:32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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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離線中  
bureia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30
引用:
作者lompt2016
日本不是喔
他們有要求ISP要通報
本來2006年時還反對
後來日升(SUNRISE)那些都有要求
2008年開始就有抄家了
主要就是島國議會通過了一項著作權的法案
所以ISP主動找到條子 公開了流量巨大的用戶
(日方ISP可藉由新的版權保護法案
直接將大流量用戶通報警方)
好心一點的會通報學校或是事業單位
絕的就直接叫警察
所以當時的MF還有CodeGeassR2都差點腰斬過

本來也以為日本ISP可以通報警察流量異常的用戶,
搜了一下日本Google沒看到這種說法,看到的是說ISP不能隨便公開客戶資料,
連警察也不能無故要求ISP提供,要有搜索票才能

不過有看到是說日本警察有自動監視P2P網路的系統,根據日本警察官方說法是說,
現在抓到的大多都是監視系統抓出來的
 
舊 2016-09-30, 12:34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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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ia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8
引用:
作者老老濕
應該是傳生肉被抓吧

連加密都沒做的話,又當肉種當然容易出事

多用免費空間,在轉到其他地區

監控流量的話,傳哪恐怕都一樣
乾脆飛鴿傳書好了……放到隨身碟再寄回去
舊 2016-09-30, 12:58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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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現在在線上  
marumi
*停權中*
 
marum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rainwens
監控流量的話,傳哪恐怕都一樣
乾脆飛鴿傳書好了……放到隨身碟再寄回去

用 VPN 加密就行了 但玩 P2P 被抓只能說活該
舊 2016-09-30, 02:0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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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mi離線中  
wum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k2島民
當年最自由沒錯啊,只不過已成絕響

只要不要談政治

上次看到Predator 1987 Remastered 稍微感動一下

對保存電影文化的確是有夠盡心盡力
舊 2016-09-30, 06:35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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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ochu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日本這邊好像是著作權法
搭配特定電訊傳播服務業者責任限制及使用者資訊揭示法
根據辜狗的幾份文件統合來看 是著作權人提出申請
ISP就必須協助調查
可是也有人說是流量異常ISP就主動標記監控
第一次會先記警告信
後面確認不法後 就主動通報警方
因為2006年就有ISP搞過
當時是WINNY這個軟體跟SHARE
不過這部分可能要請日本生活(非一兩年那種留學生)
比較熟悉相關規定的才能解答
警告信據說很多留學生(包含台灣人)都收過
其實版上在2008也有討論
http://forum.pcdvd.com.tw/printthre...40&page=5&pp=10

http://internet.watch.impress.co.jp...5/12/19512.html

簡單來說 就是日本的CD DVD BD銷售下滑
所以怪罪到網路上
因此施壓通產省要求解決
另一方面是配合美國的DMAC(希望沒記錯)

此文章於 2016-09-30 09:39 AM 被 lompt2016 編輯.
舊 2016-09-30, 09:35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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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8
引用:
作者marumi
用 VPN 加密就行了 但玩 P2P 被抓只能說活該

如果是監控流量,用VPN、FTP、P2P、網路硬碟恐怕都一樣,
數據總是要從用戶端出去,只要上傳量異常大,自然就會被注意,
頂多說有加密偽裝,要確認不法比較不容易。
舊 2016-09-30, 09:56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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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現在在線上  
bureia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30
引用:
作者lompt2016
日本這邊好像是著作權法
搭配特定電訊傳播服務業者責任限制及使用者資訊揭示法
根據辜狗的幾份文件統合來看 是著作權人提出申請
ISP就必須協助調查
可是也有人說是流量異常ISP就主動標記監控
第一次會先記警告信
後面確認不法後 就主動通報警方
因為2006年就有ISP搞過
當時是WINNY這個軟體跟SHARE
不過這部分可能要請日本生活(非一兩年那種留學生)
比較熟悉相關規定的才能解答
警告信據說很多留學生(包含台灣人)都收過
其實版上在2008也有討論
http://forum.pcdvd.com.tw/printthre...40&page=5&pp=10

http://internet.watch.impress.co.jp...5/12/19512.html

簡單來說 就是日本的CD DVD BD銷售下滑
所以怪罪到網路上
因此施壓通產省要求解決
另一方面是配合美國的DMAC(希望沒記錯)

文件只提到「著作権侵害対策協議会」設立,
並沒有說要ISP提供流量異常的客戶資料

下面連結的另一篇
「Winnyスジズプペ著作権侵害対策、著作権団体シISPソ協議会設置メ提言」
http://internet.watch.impress.co.jp...4/11/19185.html
裡面提到的處理手續是說著作權團體要自己先調查鎖定對象,
再通報給ISP跟警察去調查,並非要求ISP主動通報著作權團體或警察
舊 2016-09-30, 10:00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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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ia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23
怎樣抓日本警方也沒完全公開
反正在日本就不要玩p2p,免得自找麻煩

有些大陸人在日本買書掃圖,現在也低調的很
就是怕被抓到,日本業者和警還有辦法知道你是哪邊買然後鎖定.....

之前它們玩太大,還勾結配送員掃未上市連載
這種要抓人根本就很容易........


.

此文章於 2016-09-30 10:34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6-09-30, 10:30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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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bureia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30
引用:
作者cys070
怎樣抓日本警方也沒完全公開
反正在日本就不要玩p2p,免得自找麻煩

看到的說法是說日本警察已經破解日本P2P軟體的加密,連Winny的作者都被抓,
所以哪個節點在傳什麼東西都可以把握,然後就看誰倒楣被盯上,
好像有人才傳3部動畫就被抓

BT就更不用說,IP位置根本沒加密赤裸裸暴露在網路上

在日本就不要玩P2P,風險很高,但好處是二手東西容易買而且很便宜,租片也便宜,
一堆動畫也在niconico放收費線上版,價錢也不貴,總之還是要掏錢啦,條子就不會來找麻煩

此文章於 2016-09-30 11:03 AM 被 bureia 編輯.
舊 2016-09-30, 10:57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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