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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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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刺到任意門,然後任意門就被刺穿了....這樣解讀不行嗎XD 所以既然是沒有甚麼東西不能被刺穿的話, 任意門也會被刺穿破壞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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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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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個同時存在這件事本身不產生矛盾 問題會在於怎麼證明「什麼都刺的穿」跟「什麼都刺不穿」這兩點功能性 「無限」這件事本來在任何領域都是無意義的 ![]() 因為「無限」本身意味著不能被已知的計算方式去進行測量或是瞭解 人類的知識與技術都是建立在「可被理解」與「可被計算」的前提之下 引用:
緋紅女巫當年最強大暴走的時候 是奇異博士出手把她解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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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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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金扁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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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成佛成仙,只願留在人世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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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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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覺得矛盾問題您要先定義何謂刺穿。
穿隧效應算不算刺穿 ? 允不允許全同粒子的可能性 ? 客觀上來說波穿過物體但您不見得會說該物體被刺穿,如果標準稍微放寬成這樣的話這可能也算是答案了。 全同粒子也是類似,反正您不能區分通過物體的粒子是不是同一個,我就可以咬定是通過了。 再者,對於同一個刺穿的事件我們也許能巧妙的安排兩組不同的觀察者,一組觀察到刺穿而一組觀察到沒有刺穿,而這兩個觀察者又不能彼此溝通,那麼也許就同時成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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