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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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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房仲叫你用超高利率信貸補不足額的部分不就爆了 要寫 "以房地為擔保設定抵押權貸款不足X成,買賣合約自動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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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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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註記不含信貸 照你這樣寫好像更詳細 記得01有篇教戰文章還蠻實用的 房子這麼貴的東西再忙也要做功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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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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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一看到買賣糾紛就直覺認為是房仲的問題?
為什麼保險、房仲的名聲會臭掉? 還不就是相關從業人員搞出來的! 你打一堆規定又如何? 不就違規的房仲太多 才導至民眾對房仲的不信任! 假設房仲真的有掛保證 除非事主一開始就錄音 否則如何舉證? 沒被坑過的民眾又有誰會一開始就錄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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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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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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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那個要寫明是房貸 要不然人家把信貸加進去照樣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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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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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一般小老百姓一生中能買幾次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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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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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買方的錯真的好笑,第一,買方就是不懂才找仲介阿,第二,又不是買方不買,是因為貨款成數問題,貨不出來就是買方不懂才找仲介代辦,那你要怪買方還是要怪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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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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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房仲這個角色蠻"神奇"的
對買房子的人來說 可以當作是不能信任的人來對待 而非像是如像代書或律師這種可以很高程度的信任 (但很多人卻對他們相當的信任?) 房仲由於他的專業 他可以利用很多資訊不對稱來濠洨買方 像前幾樓提到的加註貸款成數不足的特約條款 這個就是很常見的例子 如果房仲的角色變成如果辯護律師那樣的話 自然會窮極一切替買方設想 可惜房仲的本質就是掮客 他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廣 告常見包裝的形象根本是洗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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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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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跟都是外面交了壞朋友,我家小孩很乖的 有什麼差別? 永遠都是別人的錯 不能檢視 是否 做賊的喊抓賊? 我也說了,依照裡面的文字敘述來看 不覺得很多地方怪怪的嗎? 要不然請你拿出新事證來 我不否認,有很糟糕的業務人員,我也不是沒見過 但你能完全否認(奧客)這種人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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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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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標準的倒果為因 第一點 我贊同,除了不懂外,簡單一句就是懶 你去外面買便當,不就是懶得煮,不想洗碗等原因? 煮菜洗碗 很難嗎?? 所以像是買房子這麼大的金額,你會不做任何功課,就這樣隨便簽簽就完全丟給別人處理? 又不是全英文,全都中文字,如果現在連中文閱讀都有困難,那我真的無話可說 第二點 今天他自己喊說他是低收入戶,要養家人,一家4口,外加高齡父親跟祖父 合計6個人,月收入他喊4萬 而想要貸款買490房子,來我們簡單計算8成 算400萬,依照現在利率來算,本利攤還一個月就大約要2萬左右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還是套句名言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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