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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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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我部悍將嵒殺人是公訴罪,不是告訴乃論
她的孩子已經救不回來了(願他安息) 如果大家討論這件事,是為了救將來更多的孩子呢?[/QUOTE] 你可以討論,但請部要綁架立場與往生者的名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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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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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假如討論就能救孩子,那我應該已經救不少了。 問題不在討論,就該母親的立場來看,他要的是希望藉由教育或是家庭關懷等,來減少悲劇發生。 也就是要你注意家人或是同學間的精神狀況等,甚至說給予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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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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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藉由A的事情用許多方法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叫做消費 消費的多了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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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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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認同, 不要再消費這家人用以得"私人"用途
例如寫歌阿, 或是得知名度, 或是什麼特殊用途的 但是這件刑案就實實在在的存在, 殺人為公訴案, 是訴諸於公的, 案件後的政府處理, 也是會影響人民的生活 針對法案的修正, 對於廢死或反廢死和死刑執行的要求, 或是其它更好的立案 這還是必須為每個人討論的話題, 我們是民主國家, 必須要關心這類的刑案 所以我不同意, 因為死者母親的呼籲 就用【二分法】完全不繼續對這個話題接觸 而只是不要"消費"於私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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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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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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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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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的出現是為了行善助人,我們不會使用非法正義,也不會破壞社會秩序。」 很好啊 但小妹妹這事情他是能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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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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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傳達正向力量 ![]() 有點抽象~就像集氣一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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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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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就等於出來喊空洞口號 團結奮鬥救台灣 到頭來或多或少都是在消費小妹妹 就像另外一串提到寫歌的,看起來是好事, 但趕快貼自己粉絲團怕人家不知道你很有才華,最後到底是誰有好處 小妹妹? 還是家屬? 還是社會? 還不如獄中那兩位幫忙動手修理的來得痛快 (而且明知會被處罰還是動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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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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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捨!百輛跑車齊聚 追思「小燈泡」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0160402/830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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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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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父母都是南加大留美碩士 知識份子 比較有遠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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