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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u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2000hikalu
....

"但公司是特殊服務業 需要我們隔週六上班 所以多算日薪"

我想是假設每月工作日是24日 多給我3萬除以24 (以幾天去除我沒問清楚)

也就是那兩個週六 每天日薪是1250



乍看之下好像公司細心體貼仁至義盡?

可是週一到週五 我從1645下班 變成1730才能下班

這時候他們就說得出 一到五每天八小時 每週40小時符合法規

問到 那週六不就是算延時加班?

馬上說法又變成如上述 我們是月薪制 沒扣你的月薪 還多給妳一天日薪



連續這樣的鬼打牆無效溝通 直到問我的直屬課長

他給我的建議是 我可以去衝撞體制 但是不要抱著太好的期望...

我的邏輯不好 數學也很爛 到現在還是不懂 我爭的有沒有道理 想問問各位客觀的意見
樓主你想爭取自己權益, 建議想清楚策略/論點(or 後路 )

在 PCDVD 都有為數不少扯後腿者, 現實社會只會有更多的的走狗

計算時, 用工作時數會比較準, 別被資方的說辭帶著走, 資方的說辭大多是片段正確, 但無法串起整個邏輯.

傳說兄的說明很間單易懂, 你可以借用他的說法當做說服的依據, 因為也有可能是人事搞錯.

 
     
      
舊 2016-01-04, 01:25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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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u離線中  
小蟑螂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請問一下樓主,
那1/2、3/29、9/28、10/25、12/25等,一般周休二日的公司沒放假,貴公司是否有放假?
 
舊 2016-01-04, 01:35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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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蟑螂離線中  
小蟑螂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另外關於假日加班的2.0,
在原本的月薪中,30天皆有付薪水,
所以假日加班,是再給你1.0的薪水,
加上原本已經給你的1.0,總共是2.0,
平常加班的1.33和1.66,
是原本沒有給你的,
所以直接給你1.33和1.66,
瞭了嗎?
舊 2016-01-04, 01:40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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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蟑螂離線中  
Jose Chin
*停權中*
 
Jos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windhm
個人也覺得衝撞體制是一件蠢事, 換工作比較實在.


不是蠢事,但是要衝就要最好最壞打算...
舊 2016-01-04, 01:54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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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離線中  
windhm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88
引用:
作者Jose Chin
不是蠢事,但是要衝就要最好最壞打算...

以我前公司為例, 契約上是寫月薪(周休二日), 所以加班是=(月薪/當月工作天數)*(加班小時/天)
今天樓主的契約需檢視如何訂立, 但不管如何, 爭到了也是多兩天加班費(X1.3大概4K吧), 但其他人公司該如何處理, 一併給予?多半做法是處理當事人, 不管明或暗.
而現在快過年, 工作不易更換, 若有年終, 甚至會被做掉, 時間點上個人覺得不適合.
而本人主觀上的想法更認為, 與其花這時間與精神去爭取這吃不到的大餅, 不如實際點去思考是否該換待遇較佳的公司.
當然樓主應得的權益是可以爭取的, 但未何版上不少網友並未支持據理力爭, 就形勢比人強, 當然若你能強到這些公司不得不低頭, 就是另一回事.
舊 2016-01-04, 12:32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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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hm離線中  
aeoluss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依照站上某個 "有為主管" 說過的話...

你只是兩手空空不用付出什麼代價去上班還有錢領

老闆的眼界你不懂啦~~~
舊 2016-01-04, 12:44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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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luss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今天上班看到新的行事曆,居然維持隔周休,排了271個上班日,每個上班日不含休息時間要上8小時40分鐘的班.......

南部僅供參考的不只有交通規則......
舊 2016-01-04, 06:4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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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2000hikalu
Major Member
 
2000hikal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6
引用:
作者小蟑螂
請問一下樓主,
那1/2、3/29、9/28、10/25、12/25等,一般周休二日的公司沒放假,貴公司是否有放假?


沒放耶 像1/2我才剛值班完..


另外 我不懂的邏輯就是您以下這段 應該就是與公司總務.人事的說法雷同

關於假日加班的2.0,
在原本的月薪中,30天皆有付薪水,
所以假日加班,是再給你1.0的薪水,
加上原本已經給你的1.0,總共是2.0,



我的想法是 我原本月休六天 假設薪水三萬應該是算在24(25)個工作天
要是說成重大節日放假 像是端午中秋 當月照付一個月薪水 那我還能理解
怎麼會解釋成 本來就我該放的這六天假 一樣有付薪水?
如果月薪的解釋是這樣 那我不就該天天都上班了?

公司還有其他奇怪的現象 但目前就這件事 我比較想弄懂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

此文章於 2016-01-05 12:57 AM 被 2000hikalu 編輯.
舊 2016-01-05, 12:56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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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hikalu離線中  
windhm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88
引用:
作者2000hikalu
沒放耶 像1/2我才剛值班完..


另外 我不懂的邏輯就是您以下這段 應該就是與公司總務.人事的說法雷同

關於假日加班的2.0,
在原本的月薪中,30天皆有付薪水,
所以假日加班,是再給你1.0的薪水,
加上原本已經給你的1.0,總共是2.0,


我的想法是 我原本月休六天 假設薪水三萬應該是算在24(25)個工作天
要是說成重大節日放假 像是端午中秋 當月照付一個月薪水 那我還能理解
怎麼會解釋成 本來就我該放的這六天假 一樣有付薪水?
如果月薪的解釋是這樣 那我不就該天天都上班了?

公司還有其他奇怪的現象 但目前就這件事 我比較想弄懂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

你當初進公司時有看到勞工契約嗎?有的話應該是參考它.(只要不違法)
另外就google到的資料, 你公司的說法是正確的, 前提是當初任職時就有說每個月為隔周休(工作天數26天).
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工時及加班費試算

此文章於 2016-01-05 01:10 AM 被 windhm 編輯.
舊 2016-01-05, 01:08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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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hm離線中  
kk3217d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0
引用:
作者小蟑螂
另外關於假日加班的2.0,
在原本的月薪中,30天皆有付薪水,
所以假日加班,是再給你1.0的薪水,
加上原本已經給你的1.0,總共是2.0,
平常加班的1.33和1.66,
是原本沒有給你的,
所以直接給你1.33和1.66,
瞭了嗎?

我前公司的算法就是假日加班2.0(平日給薪1.0再加加班1.0).有去問過人事,回說合理.
現在公司是科技公司,假日加班3.0(平日1.0再加加班2.0).
到底算法怎樣才合理?
舊 2016-01-05, 04:09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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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3217dx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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