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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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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吸菸, 油煙, 噪音大概是大樓型住戶最常抱怨的幾種汙染源, 倒不是說什麼該死不該死, 只是住在同一棟大樓社區, 生活品質還是要大家有共識去維護. 例如你家樓上住戶三不五時就在深夜清晨鑽牆挖洞甚至經常搬動桌椅發出噪音,或者樓下住戶經常煮一些味道很重的菜色, 排油煙機出口朝你家窗口排, 你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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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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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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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禁止養狗,為什麼不能禁止抽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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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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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議不太好
但是不少人都住公寓大廈 有人在家裡抽菸還真會影響到其他人 如果說自己裝氣密窗然後學外面鹹酥機弄廢氣清淨系統 我想你在家裡要怎麼抽沒人管得到你 但又有幾個人能夠辦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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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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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以為你買外食,就沒有油煙? 那人家的食物怎麼做出來的? 講得好像一副事不關己一樣 把你買外食的餐廳也都禁一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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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服役中 ProMedia 5.1 + Pioneer 老解碼器繼續撐著用 Cheery G80-1800 LG OPTIMUS G PRO好讚阿! DELL2707WFP 超大視野感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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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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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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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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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有去要嗎? 簽屬就收不到嗎? 不要抽菸就不用出健康捐 邏輯應該這樣才對吧 抽菸的人說抽菸可以提神提思路清楚原來是唬爛別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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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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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標題造句:
音響迷注意! 在家聽超低音也可罰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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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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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已經有實際判例的,在廁所抽煙抽風機把煙排入通風管,煙味經由通風管傳入他人家中,但抽煙的一方屢勸不聽後,上法院被告後被罰款定讞∼
------------------------------------------------------------- 【孫友廉、陳威廷╱連線報導】新北市陳姓女子住社區大樓五樓,不滿四樓洪姓父子常在家中、陽台抽菸,二手菸從大樓管道間、窗戶飄到她家,害她咳嗽、呼吸困難等,她為此買空氣清淨機淨化空氣,並四度向管委會反映、三度報警,最後憤而提告。新北地院昨認定,洪家二手菸已影響陳女的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判賠兩萬五千元;法院且創全國首例「二手菸禁飄令」,不准洪家再讓菸味飄入陳宅。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泰山區凱悅花園社區五樓住戶陳女向法院表示,六十多歲男子洪宏祥和他三十多歲的兒子洪聖豐,二○一三年十二月承租四樓,近兩年來,常在家中廁所、後陽台、室內及電梯內抽菸,導致尼古丁、一氧化碳及焦油等有害物質,經由廁所公共管道等方式飄入五樓。 民眾在自家陽台或屋內抽菸,若菸味飄入鄰居家中恐遭求償。設計畫面 被告父子:太誇大 陳女稱,她在家中飽受二手菸,甚至三手菸害(third-hand smoke,菸熄滅後在環境中殘留的污染物)侵害,不時咳嗽、打噴嚏,數次呼吸困難、神經系統及心臟不適,須買空氣清淨機過濾菸味,她為捍衛自己身體、健康及居住安寧權利,依《民法》提出「排除侵害」訴訟。 洪家父子辯稱,陳女說法誇大其辭,社區抽菸人數達二十人,不能將任何飄入的菸味就聯想他們父子在抽菸。 首見二手菸禁飄令 但法官向大廈管委會查詢,陳女自二○一四年三月起,共四次向管委會反映,警局也三度派員前往處理二手菸問題,加上陳女自行蒐證,拍下近二十次家中飄入菸味後,空氣清淨機從原本代表空氣品質良好的綠燈,變成分別代表較差、很差的黃燈、紅燈,因此綜合判斷洪家二手菸害頻繁,已嚴重影響陳女的生活安寧,逾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 判決指出,當「人民長期的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和「人民住處抽菸自由」衝突時,應以前者為重,才符合公平正義,又據衛福部資料,二手菸害會影響健康,判決洪家不得再將菸味飄散侵入陳家,且須賠償陳女購買兩台空氣清淨機近一萬五千元花費,以及精神慰撫金一萬元。 《蘋果》昨到該社區採訪,陳女不在家,洪家父子已搬離一個月,無法取得雙方回應。同社區楊姓女住戶表示,居家抽菸應屬個人自由;蔡姓女住戶則稱,曾看過陳女在電梯張貼深受菸害的公告,她贊同法院判決。 二○一三年,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也有一件類似判決。該案八樓徐姓住戶不滿樓上林家三人在陽台抽菸,二手菸飄往住家,提出「排除侵害」訴訟,最後法官判決林家須賠一萬五千元,但未禁止林家再讓菸味飄散。昨新北地院的「二手菸禁飄令」判決,是全國首例。 菸權團體痛批打壓 律師楊延壽說,此案若定讞,且被最高法院摘錄選為判例,會對各級法院產生拘束力。 衛福部國健署昨肯定此判決,抽菸害人害己,呼籲民眾快戒菸。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副主任陳盈君說,每年接到逾兩百件鄰人二手菸污染求助案,董氏不鼓勵興訟,建議多與抽菸鄰居溝通,尤其二手菸受害最深的是自家人,癮君子應快戒菸。 菸權團體、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理事長朱政騏則批評,此案「簡直是恐龍判決」,生活中有太多東西會影響健康,尤其二手菸害難以定量,不該把所有健康問題歸責於香菸;他表示,近年許多對抽菸者不利的判決與規範都不是《菸害防制法》明文規定範圍,各界不斷打壓抽菸者權利,實在忍無可忍。 「炒菜油煙也很臭」 本案昨也引發網路論戰,有網友力挺判決,直呼:「正義法官。」「我家的廁所也會飄進樓下的菸味,每次都要去開抽風機抽掉。」「抽菸的人抽爽爽,受害者舉證超累。」但也有網友批評:「在家抽也不行。」「順便也立法不准炒菜吧,隔壁油煙都飄進來,臭死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60105/3699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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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此文章於 2016-03-15 02:39 PM 被 P&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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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靠北市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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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把交點集中在政府怎麼用這筆錢 這樣邏輯會完整全面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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