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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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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危險,以後陌生女人進門前都得先把垃圾桶藏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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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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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射進去算證據嗎? 合意姓焦跟強制姓焦是兩回事。
不過基本上這種事男方輸很大,對照41歲媽媽吃女兒15歲同學就是緩刑。 只要女方一口咬死,你又沒有證據是何意姓焦,如行車房紀錄器,基本上穩坐牢的。 很多會贏是對話紀錄有被採信,本案法官認為不夠充分只是女方的性幻想,或是出旅館的錄影,出家門的電梯錄影錄到兩人手牽手黏梯梯,女方滿臉笑意等........ 二審上在審理中,給想要追蹤的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4 年 侵上訴 字 000076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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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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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先以某種程度方式上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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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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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據對話描述 女生有說不要 所以不太像"合意" 當然情侶有時候好得蜜裡調油也會說一下"反話"增添一下情趣 這就要看法官怎麼認定 不過插入也是事實 個人覺得還是免錢的最貴 不過至少有督到 還是大學生已經參透人生也算是不錯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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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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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體內有男方DNA不代表一定是強迫的
根據一審判決書的內容 個人是覺得證據力有點弱 主要應該是因為男方一開始否認 測謊時才承認有發生關係 才會被認定有強迫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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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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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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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對話一個就是想套話
一個就是想裝傻 也有可能合意杏礁 事後女方不知道是被老公發現還是想刮點錢 就在那挖洞給人跳 看當時有沒有和解紀錄甚麼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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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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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腦殘的人都看得出來想套話,而且兩方都是有夠假的
會在聊天軟體自爆的都是腦殘中的腦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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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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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可能因為對話內容被判刑? 重點在於女的****之後就去驗傷跟留DNA, 光這點在偵查庭判定就是男的大理虧. 所以, 奉勸各位男性, 去搞些啥半推半就的還****根本就是拿自己前途開玩笑. 這個隨時都會被反咬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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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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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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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男的要是真的沒做 早就結束對話了 跟一個要汙衊自己侵犯她的一直對話作啥,反正沒作不可能有證據來誣告自己 男方的回話整個就是不承認而已,又心虛不敢真的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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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犬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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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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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管怎樣 男的DNA是在女生體內被驗出來 就至少有插入 那有插入的話就要跑到合意或強迫幸交 這時候男的就有點危險了 除非那個女的是恐龍(很大隻又比他重比他有力) 不然幾乎是穩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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