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oonh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8
如果是我一定會義不容辭的來保護這些妹妹

說不定牠們還會因此喜歡我這個輕熟男
     
      
__________________
用心,認真,努力.....

我愛翁虹~
舊 2015-02-16, 10:19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onho離線中  
oodin.
Power Member
 
ood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531
可以改行當編劇了

台大陳妍希原來是小偷 扯!警察竟吃案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306/569024/
 
舊 2015-03-06, 12:00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odin.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oodin.
可以改行當編劇了

台大陳妍希原來是小偷 扯!警察竟吃案


這警察該抓的不抓竟然吃案,還能振振有詞當成私人情誼法外施恩,什麼玩意兒
舊 2015-03-06, 12:24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61s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d61s
這警察該抓的不抓竟然吃案,還能振振有詞當成私人情誼法外施恩,什麼玩意兒


因為人長的正,就這麼簡單。
舊 2015-03-06, 12:45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aerocat
因為人長的正,就這麼簡單。


不是喔,剛剛新聞說連警方提供的所謂「台大陳妍希」的正妹照片都是假的,照片中的女生是跟本案無關的第三人
為了吃案就憑空用假資料對外發佈,現在被踢爆了警方的說法還是避重就輕,派出所長官還在硬凹,有夠離譜,警察耶,竟然幹這種事

此文章於 2015-03-06 06:27 PM 被 d61s 編輯.
舊 2015-03-06, 06:26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61s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引用:
作者d61s
不是喔,剛剛新聞說連警方提供的所謂「台大陳妍希」的正妹照片都是假的,照片中的女生是跟本案無關的第三人
為了吃案就憑空用假資料對外發佈,現在被踢爆了警方的說法還是避重就輕,派出所長官還在硬凹,有夠離譜,警察耶,竟然幹這種事

還好啦
以前年輕時曾被員警攔車開單
劈哩啪啦寫好幾張
一開始或許會忿忿不平
後來想想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
搞不好昨天跟他老婆還小三吵架吵輸不爽所以拿我出氣
反正他不爽連開五六十張好了
拿到監理所也只需要繳一張

此文章於 2015-03-06 06:57 P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15-03-06, 06:53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DDD離線中  
gigam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看到臺大陳妍希的另一張背影了。

警察叔叔說的話果然不能信?



警語:網路請勿亂留言,小心被告公然污辱,公然毀謗,加重誹謗•

不可不慎阿。

舊 2015-03-07, 06:27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igamo離線中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台北市政府事後調查
http://bit.ly/1wc7WRP

引用:
有關報載本分局員警疑涉吃案、發佈不實新聞等情,調查情形如下:
經查本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於104年1月21日16時37分接獲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路派出所轉報「羅斯福路4段85號全家便利商店須警方到場協助處理」,羅斯所立即通知線上巡邏員警前往,並將雙方當事人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
經訪談超商林姓店員表示,當(21)日16時許見陳姓女子拿取明治黑巧克力一包(價值新臺幣39元)後未結帳欲離去,便上前詢問,惟陳女當時沉默不語、精神狀況不佳,遂致電請求警方處理。
陳女經處理員警安撫情緒後,始哭泣道出因遭歹徒假冒好友使用通訊軟體LINE詐騙購買遊戲點數,損失4,000多元生活費,又不慎遺失手機,因此心情沮喪,於全家便利商店閒逛時,不經意拿取一包巧克力後,疏未付款即欲離開,並非故意不付款。林姓店員當場致電店長告知上情,念及陳女所持物品僅39元,亦相信其並非蓄意行竊,遂請陳女給付貨款即可;嗣經陳女父親到場將39元交由處理員警轉付,相關處理過程均填註於工作紀錄簿,並由雙方簽名確認備查。
陳女父親經處理員警告知有關陳女遭詐騙情形後,主動表示欲讓陳女於派出所擔任志工,以增長社會經驗,故陳女於寒假課餘,抽空至羅斯所服務,期間所長並協助聯繫至律師事務所見習;另陳女於2月10日至羅斯所擔任志工時,致贈感謝卡予所長及處理同仁,上情為某一平面媒體知悉,主動於2月15日報導羅斯所為民服務新聞。其中有關女大學生遭詐騙哭泣、於派出所擔任志工及致送感謝卡等情均為屬實,惟新聞發佈不完整,致生誤解,本分局將檢討改進,並追究相關人員疏失。
另有關本案當事人是否涉有竊盜及員警處理程序疏失等情,本分局將依法調查辦理


講了一堆,警察是不是吃案還是沒定論。
舊 2015-03-07, 07:39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versky.離線中  
farnorsh
Power Member
 
farnor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台中
文章: 529
台大只有財金系沒有財經系,這什麼爛記者
舊 2015-03-07, 10:56 A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arnorsh離線中  
acetyI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所以新聞畫面的不是本人?

真相在哪裡啊
舊 2015-03-07, 11:07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cetyII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50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