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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dvdr
*停權中*
 
twdvd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21
判決裡說到
有煞車痕這點很重要
如果存心要他死還煞車幹嘛

法官有時很扯但這案子
1.已和家屬和解
2.無明顯故意殺人事證
要判謀殺或殺人都很難

不過一罪一罰
剛撞可能送醫有救
要再一條肇事逃逸的遺棄罪吧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有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14-10-12, 04:1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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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dvdr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twdvdr
判決裡說到
有煞車痕這點很重要
如果存心要他死還煞車幹嘛


一般除非受過訓練 (像幫美國總統開車那位)
不然.人在你車前滑倒了下意識都會踩煞車


引用:
作者twdvdr
法官有時很扯但這案子
1.已和家屬和解
2.無明顯故意殺人事證
要判謀殺或殺人都很難


兩點供你做另類思考:
1.是否殺人罪和解後就可以改判傷害罪?
那我相信大家的口袋名單都可以拿出來了
2.逼車是種危險的駕駛
當作的危險的事情並造成危險的後果
怎可以說沒犯意呢?
 
舊 2014-10-12, 04:31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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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5
各位看的的是和解
我比較好奇的是檢察官不爽
一直上訴的原因是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4-10-12, 04:3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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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goddessch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86
引用:
作者twdvdr
判決裡說到
有煞車痕這點很重要
如果存心要他死還煞車幹嘛

這樣理解太膚淺
試想,要人死也怕殺人要坐牢,最好是逼著他自殺(在鬼島)就沒有法律責任了
高速行駛下摔車不死也半條命,哪還需要再輾過去,CP值太低
舊 2014-10-12, 04:41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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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desschi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goddesschi
這樣理解太膚淺
試想,要人死也怕殺人要坐牢,最好是逼著他自殺(在鬼島)就沒有法律責任了
高速行駛下摔車不死也半條命,哪還需要再輾過去,CP值太低

蠻好奇是誰跟你說用這種方法能躲過法律責任的? 大概沒讀過法條吧

有危險駕駛行為,無論是間接或直接,只要致人於死

就是有罪
舊 2014-10-12, 05:0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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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goddesschi
這樣理解太膚淺
試想,要人死也怕殺人要坐牢,最好是逼著他自殺(在鬼島)就沒有法律責任了
高速行駛下摔車不死也半條命,哪還需要再輾過去,CP值太低


我認為重點在於:
逼車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
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舊 2014-10-12, 05:01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bert@46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albert@46
我認為重點在於:
逼車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
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可以把逼車造成的公共危險罪的刑責修法往上加重

但不能為了想多關他幾年而加上沒有的罪名,這會破壞司法的程序正義,不再是法治

這樣子亂搞的結果就會變成很多行為被無限上綱

例如:

超速搶快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蛇行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闖紅燈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亂開遠燈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最後受苦的絕對是一般百姓,因為沒有了程序正義,就代表有權人士更能知法玩法

此文章於 2014-10-12 05:29 PM 被 暴君 編輯.
舊 2014-10-12, 05:25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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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暴君
可以把逼車造成的公共危險罪的刑責修法往上加重

但不能為了想多關他幾年而加上沒有的罪名,這會破壞司法的程序正義,不再是法治

這樣子亂搞的結果就會變成很多行為被無限上綱

例如:

超速搶快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蛇行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闖紅燈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亂開遠燈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最後受苦的絕對是一般百姓,因為沒有了程序正義,就代表有權人士更能知法玩法


我幫你加一條:

酒駕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事實上酒駕從未以殺人罪判決過。所以end of the case.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4-10-12, 05:4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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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幫你加一條:

酒駕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事實上酒駕從未以殺人罪判決過。所以end of the case.

這也是人性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因為很多人不會酒駕,所以希望酒駕判愈重愈好

但統計後,事實上超速或搶快才是傷亡事故的主因

但因為有超速與搶快過的人太多了

所以沒有多少人會提出把超速視同殺人罪


怕有些人誤會先說一下

只要有按照修法程序來,那酒駕刑責要加重我是沒有任何意見的

重點是遵守程序正義

連程序正義都沒有的話,司法正義也只會淪為空談,成為掌握媒體的上位者的玩物

此文章於 2014-10-12 06:00 PM 被 暴君 編輯.
舊 2014-10-12, 05:5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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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0910940433
Major Member
 
091094043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我笑了

還真的有這麼多人認真耶...

請問一下...台灣這種車禍事故類型的致死案件

有哪個被判過重刑?

唷,又酒駕拉,唉呀罰個錢賠個錢就好了嘛

來,再多喝幾口壓壓驚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4-10-12, 05:57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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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940433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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