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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可以載拉

萬一跳車, 造成車禍有錢賠就好了


+1

就是造成他人用路安全的疑慮才攔檢的

現行法條是沒規範呀, 你要載就載

但你能保證你的竉物絕對不會跳車, 造成別人的危險?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4-08-13, 12:4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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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奇文共賞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3734.A.AB4.html

同場加映金牌125....
[YOUTUBE]dISsdeB173A[/YOUTUBE]
簡單說就是出團等級不夠被怪逆推,扣了支援結果來的等級更低最後滅團
 
舊 2014-08-13, 12:48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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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曬太陽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警察好閒喔五個圍一個載狗的都沒事做了嗎.
舊 2014-08-13, 12:5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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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太陽離線中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我是覺得要載寵物OK,只要用籠子能裝進去都行,
這樣比較能避免發生狀況時寵物驚慌亂跑,造成更多意外。
舊 2014-08-13, 01:03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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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5
到時候會不會弄到那五個人都被記過處分阿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4-08-13, 01:03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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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這個東西沒什麼好辯的,就是警察想攔下來看有沒有哪一條違規,
或是駕駛本人有問題可以賺業績,結果被洗臉而已。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被洗臉了,還怕被PO上網?
對話內容中講得很明白,警察攔停的理由是認為"前踏板空間不可以載東西",
今天只是事主踏板上是隻狗,就算踏板上是箱啤酒或是一隻雞,警察也會跟影片主說不能放BALAH BALAH

法律沒有規定禁止的狀況,本身就不能處罰,勸導是要勸導什麼?
我是不想質疑"會跳的狗基本上不會自己上機車"之類的,
但是這種問題基本上就是風險自負而已,什麼時候警察角色變成幼稚園老師了?



狗在法律中確實只能被當東西,真要罰也是可以開單。

一般狗被別人撞死,也只能用民法損害物權求償而已。

物=東西
舊 2014-08-13, 01:12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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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e02047878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789w
這串一堆神邏輯
5個警察追一個騎機車載狗的百姓
拿不出法條和違反事實

就追的上有業績當然追


有的警察是後面才來的吧 一開始2個攔停 然後在那邊吵

本來警察就會越來越多了 如果一開始警察攔停下來

真的有開單看要當場吵還是事後申訴 但是連開單都還沒開單

就在那邊吵 警察當然會越來越多
舊 2014-08-13, 01:16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02047878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E.A.G.Y.O.O
狗在法律中確實只能被當東西,真要罰也是可以開單。

一般狗被別人撞死,也只能用民法損害物權求償而已。

物=東西

關鍵在於,哪裡違規?用哪一條罰?
一來,狗是有綁的,不能說他沒有固定

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如果發生事故有任何損失,當事人自己承擔責任就是。

二來,警察口中的攔停事由是"前踏板不可以放置物品"不然就是危險駕駛,哪裡來的這一條?
執法好歹要依照法律吧?

此文章於 2014-08-13 01:32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14-08-13, 01:2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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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五六個員警包抄是太誇張了
我遇過五六個員警包抄不過那是因為騎到贓車

其實載狗絕對沒違規
只是狗突然跳車嚇到人載的人要有能力拿出個三四十萬出來賠(譬如對方摔斷腿腳)
甚至是摔車被後面的撞死的相關費用
拿得出來的話想載就去載吧
不過我看到的通常是拿不出來的佔絕大多數

此文章於 2014-08-13 01:31 P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14-08-13, 01:28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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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騎速客達的人.
哪一個前踏板沒有放置過物品?!別鬼扯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4-08-13, 01:34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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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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