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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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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就是我跟你講的台灣勞工不懂勞動法律 還有不懂法律的老闆在哪邊自創沒有用的花招 不用給資遣費的是定期契約、也就是臨時工 但定期契約必需符合「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之工作」 比方說工作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事後一段時間不得在同公司做同類型的工作(記憶中是九個月) 只要是非此性質的工作 在法律上一律視為不定期契約、也就是要給資遣費 管你簽啥一年 N 聘的工作契約都一樣 只要老闆是同一個、工作有連續性,就是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 當然就像車禍一樣,你的車被撞爛了、對方又不肯賠 不告上法院是不可能拿到的 此文章於 2013-10-01 02:25 P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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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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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我親戚也是被砍的一份子 他大概也十幾年有! 就算是給資遣費,新制也是六各月上限 重罰三萬的,老闆沒在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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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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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告對方怎麼會怕 就像車禍一樣、對方闖紅燈撞壞了你的車 對方會因被重罰闖紅燈1800元、就會賠撞壞你車的錢嗎? 而且十幾年應該新舊制都有滲到 新制的確是六個月為上限、可以主張舊制那部份另計 我有幫親戚的朋友這樣討到舊制的資遣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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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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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最可怕的就是其他勞工還會落井下石 還會說怎麼不居安思危 、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之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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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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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穿了 就是得志的看不起落魄的, 都以為不會輪到他, 當老闆的都會破產了, 那些落井下石的有幾個自己是老闆的? 勞方這樣內鬥下去, 最後絕對沒人能生存的了 , 等著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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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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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同事是用告的, 這是因為他是業務,薪資上有回扣機制, 資遣計算薪資時,就有爭議 雙方認定差距幾十萬 當初我也是因為怕舊制拿不到,轉成新制 不然理論上舊制比較好 除非.薪資完全不增加 所以實務上 幹,新制比較好, 不但能確保總額, 而且受惠這五年薪資不增加, 新制還爽到有法定最低利率 直到HR冷冷的笑說,你確定你退休時,新制的個人帳戶的資金,政府護盤虧空,拿什麼給你 四萬比一救台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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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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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得志,得個鬼志阿,大家不都出來各憑本事,混口飯吃 10年真的不算短,講這些人早點轉職,提早準備,這樣就叫內鬥? 被害妄想症會不會太嚴重了點? 你這麼有大愛薪水怎麼不拿去捐 真的權益被損害,上法院見阿 此文章於 2013-10-01 03:28 PM 被 ckmi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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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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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錯對象了 應該去"在職班"教這些才會聽的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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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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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 ? 別人講自己的意見 , 看不順, 就要攻擊喔 ? 內鬥喔? 有沒有現在不就出現一個例子了 ?! 被害妄想嗎 ? 等著繼續看下去吧 時間會證明一切 . 這和大愛 捐薪水 有什關聯 ??? 腦袋不清楚了嗎 ? 您發燒了? 要不要快去看個醫生 保重阿~ 此文章於 2013-10-01 03:40 PM 被 T磨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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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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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幫妳留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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