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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dsdd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
各位朋友,加油。
     
      
舊 2013-09-28, 07:53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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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dsdd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willism
健保是稅還是保險?

保險費:使用者想繳就繳,不繳就保險失效。

稅:所得達一定級距的人,都要繳錢,否則政府有權強制執行你的資產。

只要政府明說,健保費就是稅金,我想這些手段都沒問題。


如果是人頭稅的話,保費就不應該和收入相關....

如果是保險的話,為啥不能自行決定投保與否,而且給付額為何又和保費無關(高所得者繳的保費也高,但出險時保險人給醫療機構的給付並不會隨之調整),而且一般保險中斷的話,出險時就算要補繳保費保險人通常也不會接受(保單既然失效了,出險再來補繳保費換取給付對其他保戶而言顯失公平)....

所以只能說是四不像吧....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此文章於 2013-09-28 08:10 PM 被 cmwang 編輯.
舊 2013-09-28, 08:06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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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死國∼夜神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68
這...我也被扣過
是扣交通罰單,一張1500元罰單...
而且還是寄到公司人事手上...強制要扣薪水
當場也是X聲連連
這就是這個土匪的政府吧!?
一堆大條的沒本事去收
一堆該關的沒本事關
但小老白姓可能路上摘一朵花就可能鋃鐺入獄...
舊 2013-09-28, 08:1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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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國∼夜神離線中  
XElem
Major Member
 
XEle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chowtom
43....
任何扣押程序都得經過通知三次後無法聯絡債務人 或已通知債務人,債務人不願償還後才能執行
既然你收的到郵局的通知沒理由收不到執行單位寄給你的繳款通知
既然收到了通知不理會 被強制扣押我想也沒什麼可以抱怨的
如果你有打電話去詢問一下 我想執行單位的人會告知你如果你不願意繳交款項
他們接下來會有甚麼動作 還是你不相信他們真的能扣到你的錢?

天曉得呀∼也許曾寄到戶籍地去吧....
偶從國中畢業後,就在外租房∼自力更生....
(沒和戶籍地滴人有任何往來。小學還曾逃家兩次∼共近兩年)

這次是第一次收到....
弔詭滴是:信封上只寫收件人姓名∼直接塞進偶租房處門縫下....
(沒貼郵票,也沒寫『收|寄』件人地址。更不曾有相關人員找上門....)

PS,偶住二樓:
平常就算有信件,郵差也是直接丟在樓下樓梯口 or 門口信箱....


引用:
作者welive
想不到樓主對現在的社會中眾生的處境觀察的如此清楚

不過

樓主既然連死都不怕了

又何必把錢這種身外之物看得這麼重呢?


死是沒啥好可怕滴:偶就怕終其一生不知為何而活∼故才勉強撐著
老實說:
此一『為何而活』心中或有所覺(只不過∼令人感慨,潛意識希望是自己誤解)

另如果:
偶當下就死去(解脫),偶當然不需在意『保命錢』....就算死無葬身之地∼偶也無所謂....
但既然:
偶估計可能在活撐個幾年:即使偶流浪接頭 or 歸隱山林等,還是得有些許錢財應急等吧!
總不成:要偶去沿街乞討!?歹勢∼這偶做不來....(當初偶連『消費倦』都沒去領了....)

錢財偶不會去執著(這輩子偶也不乏世人所謂滴機遇∼偶都視如糞土了....)
偶會執著滴:
1.求解:為何而活??此生意義何在??
2.不主動自裁尋死:就算病死意外掛掉等,偶都無所謂,但不能直接自我了斷
PS:
偶若非有此(不自裁)迂腐堅持:可能偶從小學至今∼幾百條命都不夠用了....

最後,再重申:
對偶而言,死並不可怕
如同行屍走肉般∼庸庸碌碌終其一生才可怕....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3-09-28, 08:26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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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離線中  
XElem
Major Member
 
XEle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xdayqq
引用:
作者chowtom
引用:
作者xdayqq
我實在搞不懂,看附圖是存款不足,所以無法扣款

沒扣款完成卻先扣手續費250元,這是在搶劫嗎?

結存不足是指帳戶裡的錢不足他欠的錢
欠多少? 通知裡沒寫

這張已經把詳細寫的很清楚了
帳戶裡剩7722元
扣掉手續費250元
郵局總共把7472元交給國營討債公司
帳戶裡的餘額是0元

不好意思,沒看到已就餘額強制提款

樓主如果還有其他銀行帳戶,應該會陸續被強制提款!

正解∼直接扣光(帳戶餘額∼零!)
奉勸若有類似網友(例如:國民年金未繳等)
最好能夠趕緊尋求『蔽戶』....將來滴事∼粉難說....


引用:
作者xdayqq
我記得好像強制扣款也不能把帳戶的餘額通通扣光光

萬一被扣款人只有這一帳戶,帳戶餘額通通扣光光是要逼人去死嗎?

至少也要留一點生活費吧!

消極滴人,或許會一死了之....
積極滴人,可能就....,就算被逼死∼也要....

然後:
所謂滴『人生勝利組』(既得利益者)∼又要開始大發闕詞了....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3-09-28, 09:0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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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離線中  
chowtom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66
引用:
作者xdayqq
我記得好像強制扣款也不能把帳戶的餘額通通扣光光
萬一被扣款人只有這一帳戶,帳戶餘額通通扣光光是要逼人去死嗎?
至少也要留一點生活費吧!

並沒有這個規定...
強制扣押已經是後期手段
如果在接到通知時就與執行單位聯絡並表明生活困難
通常是不至於這麼狠 會直接扣的都是完全通知不到人或通知了對方不予理會的
引用:
作者XElem
天曉得呀∼也許曾寄到戶籍地去吧....
偶從國中畢業後,就在外租房∼自力更生....
(沒和戶籍地滴人有任何往來。小學還曾逃家兩次∼共近兩年)

這次是第一次收到....
弔詭滴是:信封上只寫收件人姓名∼直接塞進偶租房處門縫下....
(沒貼郵票,也沒寫『收|寄』件人地址。更不曾有相關人員找上門....)

PS,偶住二樓:
平常就算有信件,郵差也是直接丟在樓下樓梯口 or 門口信箱....

基本上 執行單位寄發通知會有幾個通訊地址來源
戶籍地
戶政資訊裡的通訊地
健保局的通訊地
向過往健保附掛公司訊問通訊方式
向各存款戶頭金融單位詢問通訊地址(像這件事情 基本上郵局給的通訊地址應該有寄到才是)

郵局自己寄出的通知信函沒貼郵票不奇怪吧
自家寄的通知還要付錢給自己? 怎麼想都怪怪的

題外話 如果您日後還是不想繳健保費 並且不想再發生類似財產被扣走的情況
最好的作法就是完全脫產 把所有財產從自己名下移走
很多欠罰單欠到可以編成冊比辭海還厚的都碼是這麼做
擺攤賣小吃賣到好幾棟房子 開百萬名車去擺攤 警察開單就給他開
反正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這種的執行署也拿他沒轍
最多就給他一條限制出境 就是出不了國而已

像黃任中那種欠到被關的至少要欠個好幾億而且明擺的表明了就是不繳才有可能
舊 2013-09-28, 09:39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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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離線中  
my755
Junior Member
 
my7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修得文武藝, 賣與帝王家
文章: 770
引用:
作者chowtom
並沒有這個規定...
強制扣押已經是後期手段
如果在接到通知時就與執行單位聯絡並表明生活困難
通常是不至於這麼狠 會直接扣的都是完全通知不到人或通知了對方不予理會的

基本上 執行單位寄發通知會有幾個通訊地址來源
戶籍地
戶政資訊裡的通訊地
健保局的通訊地
向過往健保附掛公司訊問通訊方式
向各存款戶頭金融單位詢問通訊地址(像這件事情 基本上郵局給的通訊地址應該有寄到才是)

郵局自己寄出的通知信函沒貼郵票不奇怪吧
自家寄的通知還要付錢給自己? 怎麼想都怪怪的

題外話 如果您日後還是不想繳健保費 並且不想再發生類似財產被扣走的情況
最好的作法就是完全脫產 把所有財產從自己名下移走
很多欠罰單欠到可以編成冊比辭海還厚的都碼是這麼做
擺攤賣小吃賣到好幾棟房子 開百萬名車去擺攤 警察開單就給他開
反正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這種的執行署也拿他沒轍
最多就給他一條限制出...


嗯...欠也是一種專業!!

欠的好, 人生還是一片光明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09-28, 09:51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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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755離線中  
imh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除了現金在手外,也可以考慮買一些黃金,變現比較容易,到台銀買也容易賣回(項目以台銀公告為准).
舊 2013-09-28, 10:1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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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離線中  
鐵甲無敵金鐘罩
Junior Member
 
鐵甲無敵金鐘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引用:
作者chowtom
別想太多 只要是國內的銀行(包括外商銀行台灣分行)掛欠錢的人的姓名的都扣的到
還不只存款 動產 不動產 股票 薪水都能扣
執行署號稱是國營討債公司可不是叫好玩的

任何扣押程序都得經過通知三次後無法聯絡債務人 或已通知債務人,債務人不願償還後才能執行
既然你收的到郵局的通知沒理由收不到執行單位寄給你的繳款通知
既然收到了通知不理會 被強制扣押我想也沒什麼可以抱怨的
如果你有打電話去詢問一下 我想執行單位的人會告知你如果你不願意繳交款項
他們接下來會有甚麼動作 還是你不相信他們真的能扣到你的錢?

通知三次後無法聯絡才會被強制執行
雖然規則是這樣
但如果國家先執行再通知
即使債務人鬧上新聞
國營討債公司頂多說說這是程序錯誤,很抱歉
但是被扣繳的錢也不可能吐出來再重來一次

引用:
作者T磨人
不行自行停保, 我之前也想過, 不過那些雙國籍的可以, 然後一年回國一次復保(而且不須補足中間未保的錢喔),
看病看牙齒, 我以前一個老闆他們全家就是這樣搞 , 我只有一個字 "e04"

引用:
作者sclee
不能
倘若真的出國超過半年以上,出國前沒有辦妥,回來後也沒得補辦,所以沒出國的根本不可能辦停保,只能向健保局申請分期攤還

之前的報導,有立委踢爆,國民年金有僑民在六十五年歲前一年回國才開始辦國保,等於繳不到一年的保費,到六十五就可以每月領3500,沒幾個月就回本,據說已經被領�**`數過二億

如此大的漏洞,勞保局兩手一攤叫立委諸公們去修法,不知等到何時這個漏洞才修正

真的是XXX,能夠移居海外不會是窮人,還要回來貪便宜搶資源,他們有可能享用到死,在國內辛辛苦苦守規矩繳費的人等到自己六十五時,說不定國民年金已破產,最後一毛都領不到,還有天理可言!

政府就是為權貴服務的
這漏洞也是留給自己鑽的
立法委員多半不是窮人
甚至身家上億有親友在國外的
就漏洞就是為他們自己跟朋友大開方便之門
他們可以一年繳一兩個月卻跟市井小民繳一年十二個月有一樣的福利
我們覺得是漏洞
但立委諸公跟他們的親友應該不會覺得這是漏洞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09-28, 10:20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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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甲無敵金鐘罩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我覺得發文者有點誤導(上面也有人提到了)
你說的好像健保局直接從你郵局帳戶裡扣款之後才通知
但看附件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我覺得這兩者是有很大差異的
爽不爽保那是另外的話題,如果你不想繳,就應該在收到通知以後就要結清戶頭了
選擇無視的結果真的只會輸不會贏
舊 2013-09-28, 10:37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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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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