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
中幾張不是問題, 光是1000元機率就是200元的1/40了
問題在於都是同一家店開出來給同一個人的 ![]()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
引用:
你說的這個,真的在我家旁邊一家大餐館過去常常作,常把顧客沒拿的發票轉手拿我,不過可能是稽查變嚴了,現在比較少看到。 拿發票對獎沒什麼吸引力,越來越難中獎。 ![]() 連這點小錢都要計較,國稅局是沒事幹嗎? 此文章於 2013-08-14 07:14 PM 被 lyu0002 編輯.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
|
只要機率不是0,有什麼好追回的?
逃漏稅的不追,為了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雖然這樣的事情離奇的令人質疑,但是這就跟買大樂透1、2、3、4、5、6這六個號碼中頭獎一樣,誰說不可能?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
引用:
不可能,明明都已經黑箱設定好了,怎麼可能會中呢? ![]() 大軍:(站立)怎麼可能!!我明明換走你的底牌了! ![]() ![]()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
引用:
對,以後去被搶 2400 以下員警不受理 為了這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就算是1元是要追,你繳的稅金為何要給他貪走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
引用:
要拿出證據跟事實,其實這是大家的重點。。。。 不可以覺得可疑就亂追繳,依法行政而不是自由心政,懂? 此文章於 2013-08-14 08:48 PM 被 KGB 編輯.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
問題是根據當事人的說法, 是跟朋友一起去網咖消費, 不斷加時、加點東西, 得到上百張發票
照這樣說消費時間應該很集中才是, 那麼這麼集中時間所開出的上百張發票可以對中12張 按機率來說, 如果這麼幸運所有中獎號碼都剛好讓他們對中, 這段時間至少要也2000張以上發票 以一家網咖來說, 2000張發票需要多少時間?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
國稅局只是“懷疑”拿不出證據就要民眾繳回獎金
那現在的症腐“實際上”做的爛到不行 我們是不是有權利把我們繳稅金要回來啊?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
引用:
中獎又不是搶劫, 能這樣比嗎? 再說, 發票又不是造假的, 那家店的的確確開出25張六獎的發票, 所以獎金國稅局是一定要給的, 不管是分成25人中獎或是由兩人包了..... 只要國稅局無法證明店家或領獎人或兩者間有不法的行為, 就沒理由要求人家繳回獎金. 就算懷疑店家有不法舉動, 也必須想辦法搜證. 例如: 找人臥底或喬裝客戶查到店家故意不主動給消費者發票, 然後暗槓下來自己對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