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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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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中幾張不是問題, 光是1000元機率就是200元的1/40了

問題在於都是同一家店開出來給同一個人的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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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8-14, 07:00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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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ih離線中  
lyu0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引用:
作者豆子
很多年以前 我有到新店的-4暑期打工
當店長的姑姑就有吩咐 客人不要的發票一律撕破 如果保留被發現一律會被革職
我不知道為何不可
但是有可能會有店員保留下來自己對獎 但是如果被國稅人員發現 那國稅人員可能會認為你是要逃稅作帳用的
而店員也可以用顧客沒拿的發票 轉手拿給 下個顧客
超商算是很嚴厲的地方都可能有人惡搞了
那其他地方呢 我相信更有


你說的這個,真的在我家旁邊一家大餐館過去常常作,常把顧客沒拿的發票轉手拿我,不過可能是稽查變嚴了,現在比較少看到。
拿發票對獎沒什麼吸引力,越來越難中獎。

連這點小錢都要計較,國稅局是沒事幹嗎?

此文章於 2013-08-14 07:14 PM 被 lyu0002 編輯.
舊 2013-08-14, 07:11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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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u0002離線中  
滑過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
只要機率不是0,有什麼好追回的?

逃漏稅的不追,為了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雖然這樣的事情離奇的令人質疑,但是這就跟買大樂透1、2、3、4、5、6這六個號碼中頭獎一樣,誰說不可能?
舊 2013-08-14, 08:14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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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過離線中  
KGB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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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引用:
作者滑過
只要機率不是0,有什麼好追回的?

逃漏稅的不追,為了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雖然這樣的事情離奇的令人質疑,但是這就跟買大樂透1、2、3、4、5、6這六個號碼中頭獎一樣,誰說不可能?


不可能,明明都已經黑箱設定好了,怎麼可能會中呢?

大軍:(站立)怎麼可能!!我明明換走你的底牌了!
舊 2013-08-14, 08:2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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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滑過
只要機率不是0,有什麼好追回的?

逃漏稅的不追,為了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雖然這樣的事情離奇的令人質疑,但是這就跟買大樂透1、2、3、4、5、6這六個號碼中頭獎一樣,誰說不可能?

對,以後去被搶 2400 以下員警不受理

為了這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就算是1元是要追,你繳的稅金為何要給他貪走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舊 2013-08-14, 08:2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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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KGB
*停權中*
 
KG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引用:
作者dmwc
對,以後去被搶 2400 以下員警不受理

為了這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就算是1元是要追,你繳的稅金為何要給他貪走


要拿出證據跟事實,其實這是大家的重點。。。。
不可以覺得可疑就亂追繳,依法行政而不是自由心政,懂?

此文章於 2013-08-14 08:48 PM 被 KGB 編輯.
舊 2013-08-14, 08:47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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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離線中  
黃金蕃茄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問題是根據當事人的說法, 是跟朋友一起去網咖消費, 不斷加時、加點東西, 得到上百張發票

照這樣說消費時間應該很集中才是, 那麼這麼集中時間所開出的上百張發票可以對中12張

按機率來說, 如果這麼幸運所有中獎號碼都剛好讓他們對中, 這段時間至少要也2000張以上發票

以一家網咖來說, 2000張發票需要多少時間?
舊 2013-08-14, 08:5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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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離線中  
campbells
Basic Member
 
campbell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國稅局只是“懷疑”拿不出證據就要民眾繳回獎金
那現在的症腐“實際上”做的爛到不行
我們是不是有權利把我們繳稅金要回來啊?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08-14, 08:54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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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bells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dmwc
對,以後去被搶 2400 以下員警不受理

為了這追這2400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就算是1元是要追,你繳的稅金為何要給他貪走


中獎又不是搶劫, 能這樣比嗎?

再說, 發票又不是造假的, 那家店的的確確開出25張六獎的發票,

所以獎金國稅局是一定要給的, 不管是分成25人中獎或是由兩人包了.....

只要國稅局無法證明店家或領獎人或兩者間有不法的行為,

就沒理由要求人家繳回獎金.

就算懷疑店家有不法舉動, 也必須想辦法搜證.

例如: 找人臥底或喬裝客戶查到店家故意不主動給消費者發票, 然後暗槓下來自己對獎.
舊 2013-08-14, 08:59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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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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