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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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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 看完了
他們本來是要讓洪員剩下半條命退伍 退伍後半死不活 要花半年以上時間頤養身心 才能出來找工作 不然怎麼操到兩腳指頭受傷?中暑前沒發現任何症狀?早發現了 只是故意不給水喝 結果操到人死了 其他都屁話 至於按表操課?騙我沒當過兵?沒做過假資料? 反正出人命在推責任拉 推給民間醫院也好 推給死人最省事 最後套用ptt的噓文 噓 MakeAWash:整篇真的可以濃縮成三個字 怪我囉 07/07 08:24 此文章於 2013-07-20 10:28 A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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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府城)
文章: 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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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三個字"怪我囉"太貼切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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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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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表示打算給這幾個人背, 然後一審重判,二審減半. 至於募兵會不會募不滿, 從來也沒滿過. 而且志願役士兵還想講什麼操不操? 自己往地獄走,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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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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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我聽我連上的弟兄 禁閉室畢業~~又到明德班進修回連上的 禁閉室做一下基本體能~~不會操 明德班~~很操~~會被打~~但不是直接打(隔山打牛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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