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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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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以前的女孩子結婚以後就很認真的侍奉公婆 也不會只做一點家事就雞雞歪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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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薪的GMail: ![]() 小薪的LINE: ![]()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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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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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的女孩子 沒有工作只能在家 你想約他 他又沒錢 能帶他出來的辦法 就是幫他出 如果我只想出錢打砲 那我和不乾脆 找個快一點方式呢? 但你們說的也有道理 這樣不夠大器 當然如果我女朋友叫我出 我也會出 但是月底甚至是月中 我月光的時候 我可能連門都不會出 如果這女孩真的為了你著想 而且也愛你 他會需要的不是你幫他出錢 而是多花一點時間陪他 而能讓約會變多次的方式 就是如此 我只能說我就沒那麼多錢全付 如果是要這樣約會 那我能擔保的就是一個月只能約一次會 因為~~乾了 但當然我不會去找這種女孩當女友 此文章於 2013-05-18 11:56 P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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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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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討論 我男友總是認為男女分攤是應該的(更新)
婚錢觀念就要溝通好 各方面
無法溝通 我到認為分手好了 很多女生想法也很奇怪 要找男友 找的帥 個性又好 錢還都要給女生花的 我看根本是想釣凱子 釣得到嗎? 我看過身邊 面貌姣好的女子 也沒找到過阿 事實不就很明顯了 不管在愛情中 還是婚姻 你要得到多少?也要付出多少?這些都是不變的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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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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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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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男的~~~~~~~~~~ 還是不要結好了~~~ 女的我覺的 滿正常的 ok 男的 實在是~~~~~~~~~~~~~~~有點小氣吧 哪有人 拍張照要收 30元的~~~~~ 都是未來老婆了。 那女的 和他算 抽插次數 計費好了 一個動作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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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此文章於 2013-05-19 12:24 AM 被 厝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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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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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結婚後砲擊數量會嚴重衰退.. 沒結婚前見面就可以進行操槍演練..各種刺槍術與槍法該練得應有盡有 結婚後...變成只能很偶爾打幾發榴彈砲....刺槍術則是荒廢已久.. 哀..但要付的錢卻是排山倒海而來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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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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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也單身好長一段時間了 不差那一點時間
至於我的價值觀讓誰覺得有沒有LP我倒是不在意.. 1.男女出們各付各的本來就天經地義 當然啦 你吃個飯我倒是會只收整數 剩下我出倒是沒什麼 2.我接受你拿1萬元回家 這本來就很正常 所以我也會拿1萬回家 3.拍照計價30元倒是有點誇張 但是假如整台相機都拿來拍他的話 女方出個1/3的錢好像也還好吧? 4.車子我倒是不會叫女生出 除非女方指定車款非是我喜歡的 油錢我覺得各半倒是還好 當然 尾數會去除 例如分完後是621元 21元自行吸收... ------------------------------------------------- 這就是我的男女平等 我可以讓你一些 但是不代表我是凱子提款機 當然啦 要我全出也行 就別怪我大男人主義 那代表你將一切都丟給了我去掌控 什麼? 我付錢你還想當老大 那你就去吃屎吧 此文章於 2013-05-19 01:06 A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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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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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方便的話想聽聽您這方面的想法 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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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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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這女的可以免費xx,
那幫她出錢是應該的.... 假如不能xx, 那就平均分攤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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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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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討論 我男友總是認為男女分攤是應該的(更新)
所以我才說 要看男女雙方賺錢能力?
跟金錢使用觀念 是否相符? 遇到有些女生不想占人便宜的 她反到覺得 各自分攤才是對的 當然也可以能 比如我今天月入百萬 女生是一般上班族 而已經算以結婚為前提交往順利中 那我都出也沒差 只要女方不當我是凱子 一切就是感覺 合得來最重要 這讓我想到前幾個月的新聞 有對男女 交往多年 都男生出錢 男生相關花費單據都有留下來 有幾十萬有 沒想到 後來女生移情別戀 轉頭就嫁給別人 男方心有不甘 告上法院 法官還真的判賠 女方要賠幾十萬給男方 找到一個類似的新聞 自下列網址轉貼 http://www.8news.com.tw/archives/16978 變相「奢侈稅」? 富商分手判賠2億 2011-03-10 【畫新聞/ 圖•Paprika 文•泰倫/綜合報導】 這算是變相的「奢侈稅」嗎?據《蘋果日報》報導,身家10億的富商修嘉徽2000年與張霄芸交往同居,並把相關財務資料及約7億的股票及不動產轉移至她名下,不料7年後感情變淡,修男懷疑女友挪用公款,要求分手並歸還財產,但張女不同意,便在2008年提出分手協議書,上頭寫著分手費700萬美元(約台幣2億多元),就會歸還財產,修男答應後便先交300萬美元,但剩下的400萬修男遲遲不給,還把契約撕毀,遭張女向法院提出假扣押,最後法官認定修男仍要付扣掉張女幫忙買股票的墊付款382萬美金。 法官表示,修嘉徽既然簽下協議書,就代表需履行契約內容,撕毀也不代表終止履行契約內容,故得要將剩下的錢付完,而張女則也因3件侵占案,得各判刑20天、3個月及罰3000元台幣,易科罰金總計為11萬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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