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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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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告知超過人數要加錢啊,聽說諾富特好像可以加床吧, 就告知訪客不登記便視為加床房客要多收錢,5星級飯店監視器又不是國防布, 房間人員出入情況紀錄一下不就得?他想賴帳都賴不掉 而且要是真發生什麼重大問題,帶子調一調給警方, 有人臉辨識還怕查不出來是誰?(只怕查不出警方人員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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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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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拜託,你一直說飯店方有必要破門,那麼這些其他業者沒必要? 你先弄通邏輯吧,如果其他地方都沒發生這種事情,表示這個必要性? 還是說這家獨一無二,用的法與其他家不同 如果有必要,那麼就該通知警方,警方處理,還是說那條法可用可不用? 如果可用可不用,味什麼這次那麼急迫,套用周星馳的說法,如果不是你心裡有鬼,就是褲底有屎,沒登記可以現場登記,人過多可以現場加錢,我真沒看到這種店大欺客的必要性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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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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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道歉跟趕人是兩回事吧,沒看過哪種需要衝突的,頂頭的衝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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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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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看法是 這家飯店早就收到情資,知道兩間房的客人是有"目的",一早被釘上 你沒看到,政治敏感,飯店本身半句政治性話都不敢提,明明知道這些人是衝著國台辦主任而來 我猜訂房的時候他們也許不知道,人來了後才收到風,最後當然是找藉口趕人,好死不死,什麼有電梯不搭要闖走火梯,加上有沒登記的人進進出出 不碰政治議題或是不能說為主任安全為理由,是怕以後會被包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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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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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知道你的意思 親戚有房子出租 之前想收回來沒成功 隔年簽契約~就要求去簡易法庭公證 防止房客故不搬遷 新資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K0110014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看足球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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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1230 V2 Asus P8Z77-V LK ASUS 6770 1G Plextor M5P 128G WD Black 4T+1.5T EIZO R22 HRT Music Streamer II+=>JVC RX-808V=>ProCo 12-2=>BOSE 301 此文章於 2014-06-29 12:11 AM 被 CafeJazz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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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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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說私下真正趕人的原因是有大人物入住,總經理怕有閃失才衝第一線,這是做給大人物看的 不過,他們當然不會承認,將政治敏感降到最低,就說有人沒登記入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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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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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實在的,就乾脆直接說政治需要,我還會說飯店做的好 但是這種表~子牌坊的做法,我不能接受,因為會造成"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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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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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讓人看得很清楚阿,有警察在外面不照常例走,還要說XXXX...這個太白了點 現在CNN都有IREPORT上去了,說實在的有點丟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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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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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如果我在看到你這篇時, 還沒有看到鹿港店家被清空那則新聞 時, 也許我會開始考慮你講的觀點, 搞不好是真的他們先的 但是自從我看到那篇之後, 我就很懷疑, 到底先欺負人的是誰? 難道一整條街的店家/ 包括裡面吃飯吃到一半的客人們, 統統都有犯罪嫌疑嗎? 到底是誰想先欺負誰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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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懷念的蛋餅... 此趟返鄉,據我弟說,發現它居然變成一碗要價四十元,只有兩.三片肉片的陽春麵的店?! 別懷疑,它真的位於高雄市,而且還是在漲價潮之前吃的 <--- 陽春麵店終於倒了, 卻變成了看起來不怎麼好吃的碗粿店,要不要抱著神農氏的精神去嚐新呢?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當初笨笨的不知道可以取中文名稱,趁著這波註冊潮,終於把小閘蟹的名稱註冊起來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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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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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學越南砸店阿 生意不要讓他做就好了嘛
![]() 但問題是 這些人住宿 到底有沒有付錢 有付的叫她們退錢不就好了 沒付錢 跟他賴在那裡也說不太過去 ![]() 此文章於 2014-06-29 12:30 AM 被 巴嘎啦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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