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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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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的文明病
思覺失調症 我以我家人做為例子 發病時 有點像是喝醉酒的人 他搞不清楚他在說甚麼 只會一直鬼打牆 但是這種人 病人家屬也沒辦法約束他 整天跟在他旁邊 你很快就會被垃圾話淹沒 沒精神疾病的人 照顧久了也會像有精神病 政府也很清楚這類人的問題 但是政府也不願意長期收治這樣的人 因為成本太高也養不起 最後就像這個案例的一樣 跑去火車殺人 然後案發後 家屬連夜搬家 把病人丟給政府 希望政府把人槍斃或是關到死 最好別放出來 然後政府再說些幹話 會解決這問題 其實就像小燈泡媽媽當初想的 但是政府根本做不到 與其放任這樣的精神病患趴趴走 槍斃是個一了百了的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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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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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那些比較特殊, 是屬於"針對重大犯罪行為"而研究出來的, 簡單說針對本能.
從最初開始好了, 人屬於群居動物, 天生就有幾個內建的情緒本能, 譬如姦殺或公平性. 著名的實驗像是分錢遊戲, 固定金額給2個人分, 兩人同意才拿得到$, 不同意就都拿不到. 人性會主動公平化. 上篇中的兄妹性關係也一樣, 而迴避殺人這個意念更是非常顯著: "內建"的本能. 下意識就會去排斥這個行為, 科學上證明反而是有理智在操控+缺乏此項本能才殺人. 這裡不是完全排除衝動殺人這個情況, 這是另一種情緒遠超過排斥殺人情緒的時候. 最強烈例子: 軍人都要訓練去開槍殺人, 訓練去違背他們本性, 對吧! 但其實很好笑的, 為何明明科學證明如此, 現今法律還有法律人依然用相反觀點? 這也是他們的本能, 說是地位傲慢雖然屬實, 但更重要的是"良善/寬容"會讓人感覺良好. 為何會有這情況出現? 因為他們認為判決是他們的權利, 說到這裡懂了哦? 你捐款的時候會不會感覺自己挺好? 同樣的道理而已. 看開車衝撞法律人那個例子來對比就曉得他們並不是真的只有依照法律這個標準. 而是心中的偏向. (也就是人性, 依然是本能) --- 先有情緒, 再有理由. 只不過這類書籍就.. 沒那麼暢銷了 XD 不然也不會鮮少看到討論. 畢竟這講的是人性醜惡點, 並不光是法律人, 而是講出情緒>理性. 你看經濟學花了多久才接受人不是理性交易者這個重點. 要法律人接受他們其實不理性, 可能要好幾百年, 或辦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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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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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完全錯誤,例子也舉得不對。 兄妹的例子當事人其實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所採取的僅僅是避免產生可能發生的不良後果而已,但是對於自己的行為是明知且有意。 但是精神疾病而陷入無辨識能力者不同,他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真的要舉例的話,比較像是喝得爛醉的人,比如說有人喝到爛醉,把冰箱當馬桶撒尿,他在撒尿的當下,他並不知道自己是對冰箱內撒尿,如果他知道那是冰箱,那麼他就不會對冰箱撒尿,但是因為他醉了,不清醒,所以尿了。 精神疾病患者也是如此,因為發病,所以不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什麼,如果清楚,他就不會這麼做。 所以他們不是明知而有意去做這樣的事,拿兄妹的例子根本風馬牛不相及。而精神疾病與酒醉者最大的差異,就是酒醉者可以控制自己是否要陷入無辨識能力狀態,但是精神疾病者不能。 另外精神疾病者的行為不一定是基於情緒上的反應,只是因為他們已經欠缺辨別事實的能力,就算是經過思考也因為疾病而無法做出與常人相類似的反應,以致於無法明白所做的行為及認識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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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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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是的 惡蟲大講的就是跟我說的一樣 醉鬼殺人可惡 因為他是喝醉了借酒裝瘋 但是某些精神疾病患者 是無法控制 就算按時吃藥也沒辦法百分百控制 台灣政府該做的 若因精神疾病殺人 政府若不能判殺人者死刑 應該把他終身監禁於醫療院所 而不是像此案例說五年強制治療 到時侯醫生不想扛責任 一定還是會把病人放出來 這時候他週遭的人就要自求多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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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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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我看不到惡蟲的發言.
前提我就寫了, 那本書(或2本)是來論證"對於犯罪者精神病"的認識是錯誤的. 光一句精神病患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就白費了我從頭到尾打的幾大篇. 簡易來說就是認為能犯下殺人案或**殺案的精神病患, 完全不是你們說的那一類. 他們利用科學的原理來投影受到外界資訊刺激後, 病患腦裡活躍的區域來佐證. 犯罪者有與正常人無異的接收訊息能力, 問題在於他們少了某些情緒去管理. 書中經典例子是 John Wayne Gacy, 100%精神病患, 請Google 其餘我就不多說了. 一開始要接受地球不是平的, 是一種衝擊, 這本書至此不流行, 但科學上正確. 他們提供充足的證據, 只是很難被人們所接受, 因為對於精神病患的既定印象~ 精神病患之間也不是一樣的, 如果沒辦法接受這一點, 那就白搭了. 此文章於 2020-06-09 06:04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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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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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對了, 我想到一些書中有提到的好東西, 比較容易被理解.
看過一些電影都是冷靜思緒周密的殺人犯嗎? 他們只是極端的呈現. 呈現出此類精神患者是非常理性近乎冷酷無情, 沒有負面情緒波動. 甚至有一些結婚生子, 平常看起來與正常人無異, 能做一樣的事情. 而你們說的那種精神病患, 日常就非常多異常, 很難自理. 對不對? 接受地球不是平的嗎? 是圓的. PS. 這本作者自嘲為異教徒, 其實他的研究第一打擊的不是法律相關. ... 而是宗教. 想想看, 平等互愛同理心, 如果是與生俱來的群居生物本能, 猴子也有. 那跟宗教的教導還有戒律就沒啥關係, 也打破傳統人們對於理性與情緒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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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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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打開來看.
引用: ()修正. 另外精神疾病者的行為不一定是基於情緒上的反應(基於情緒上的缺失),只是因為他們已經欠缺辨別事實的能力(他們明白接受事實的訊息),就算是經過思考也因為疾病而無法做出與常人相類似的反應(待會說明),以致於無法明白所做的行為及認識後果(錯, 他們很清楚)。 經科學投影腦部活躍區域以及讀取非常多案例後~ 雖然不是100%但接近. 1. 他們非常良好的辨認事實, 他們反而更清楚, 因為他們理智保留, 但某些生物本能的情緒欠缺或錯亂. (這點就是與普遍認知不同) 2. 他們腦內的反應跟常人有些不同, 但他們能做出類似的動作, 像是從鏡子裡看自己去模仿他人的行為, 但這是沒有情緒支撐的行為, 白話文就是說並非發自內心. 3. 完全清楚所作行為與後果... 請去看John ...我提過的那個例子, 但那個不是特例, 反而普遍而言, 他們都是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以及後果. 跟你說重點, 他們完全清楚, 只是怎麼去看待那個後果的差異. 這當然不是100%, 但已經是幾乎, 他們理智認知上沒有問題, 是缺乏了某些"良性情緒." 良性情緒: 同理心, 平等心, 避免肢體傷害的心... 諸如此類. 基本上啦, 還記得帶刀這點就.. 我能怎麼說呢? 你還要說他們理解力有問題? 他們還知道要帶刀, 知道要用刀, 老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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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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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兄妹例子, 那純粹是看你能否接受新的科學以及案例研究而已.
基本上那是完美的例子, 因為有句我沒打出來的話: "what if they don't tell anyone." 他們完美的認知自己的行為, 做好了措施來避免後果, 唯一差異是旁人得知的感覺. 理性是一種能力, 是中性的. 情緒, 是驅動, 甚至不能說是正面還是負面. 主要講的就是其實犯罪者(當然不是100%, 幾乎沒有達到100%的事情, 只是極接近). 他們的理性是有的, 反而是缺失或是相對弱勢的一些群居本能的情緒. 他們甚至用猴子證明, 基礎上, 猴子如果拉繩子取得食物會觸發電擊另一個籠子. 那麼猴子其實會停止拉繩子. 後面用科學腦部投影看活耀區域來佐證他們腦子認知能力有沒有缺失. (情緒性反應也有, 看問題的根源在哪裡, 同樣可以用腦子活躍區域來追蹤) 然後加上讀取大量案例, 訪問犯人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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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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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學說法比較複雜, 且新觀念不容易接受, 那就舉例通俗點的.
譬如K大的高架吊具, 你跟我跟K大都曉得那是什麼, 如果要上去都能學習如何上去. 但你跟我的本能或大多數人本能到達一定高度後會排斥, 少數人跟K大不會. 說穿了就是這麼簡單. 只是一本論證書(或2本)不能純粹靠通俗的東西來解釋, 他們就做了許多的實驗. 從觀察腦內活耀區域對於各種反應, 從讀取大量案例跟採訪犯罪者, 做紀錄. (貼心跳貼, 問答內容, 甚至實驗) 其中有一個就是給犯罪者看各種臉部表情, 他們其實都知道是什麼了, 也能對應. 但實際腦部投影卻是相關區域該活耀的沒有活耀, 甚至反過來, 說穿了不複雜~ 所以能準備, 能行動, 能造成後果的犯罪者, 你說他們是精神病患, 那OK. 但你說他們無認知能力, 完全是錯誤的, 他們非常清楚所有細節. PS. 書中有提到, 缺乏某些情緒的患者, 甚至比普通人曉得更多現實細節. 這又是另一個章節, 簡易說就是人們眼睛耳朵觸感嗅覺無時無刻接收資訊. 而大腦會認知少數而大多數只是下意識放過; 特殊患者則是認知更多資訊. 其實情緒是幫人們集中注意力去抓重點. 這也是為何有此一說是患者更體會一刀下去的觸感, 嗅覺, 視覺, 來給予自己刺激.. 接下來話題太恐怖, 就此打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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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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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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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都覺得樓上在講的是反社會人格者。
雖然也是精神疾病的一種,但是目前並不會認定屬於19條第1項的範圍內,也與本案中的思覺失調症有異。 不是書上有寫的東西都可以拿來引證,還要判斷書上的東西是否是對的,什麼狀況下可以成立,古人有云,盡信書不如無書。 接收訊息的能力沒問題,判斷的能力有問題,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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