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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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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複習一下前面的案例 http://www.cpat.org.tw/cpat/model_i...?CONSULATENO=37 買超貴了.要退錢 申訴案情: 施先生向通訊行購買一款手機並搭配電信公司門號,購買後才知價格不合理。經 調查各家同款手機及搭配同公司門號,價差上仟元以上有違合理、誠信原則。 處理結果: 經協調後,業者退費新台幣1,500元。 專業建議: 1、消保法第一章第三條第六項: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 2、市場價位,雖為自由競爭,但亦有一定的空間,如差異太大超出一般市場波動 的範圍亦為不合理。 3、消費不妨多方詢價,並找信譽良好之商家交易。 雖然這個案例不代表我的案子會有同樣的結果,可是至少說明了幾件事: 一、並不是「只要有人買就是合理價格」,在這個案例中,消保官更重視的是「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 二、並不是只有民生物資才有炒作的問題,在此案例中的手機,也有哄抬物價之嫌。 三、炒作也並不一定要群體,個別事件也算在哄抬物價。 四、只要商品在一般市場波動的合理範圍內,政府不會管制每一樣東西的物價。反之,如果超出一般市場行情太多,就會被認為有哄抬物價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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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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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消保會認為他有理,那麼店家會退還差價嗎? 情、理、法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限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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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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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有種一點的話就本尊來嗆商家,申請新帳號來嗆感覺作法有點狗熊
你該不會也會怕吧???? 阿不是義正詞嚴? 有啥好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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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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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多個帳號礙著你囉!你真的好專制喔! 我懶得告你。 你連我想隱瞞什麼都不知道,那是在爽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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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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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們真的很好笑ㄝ 我就跟你們說我是第一次來PCDVD,ㄚ是怎樣,每個人生下來都要註冊一個PCDVD的帳號喔?不能第一次來喔? 接下來是不是又要不斷循環:為什麼註冊新帳號→我第一次來→騙肖,你一定有註冊新帳號→我真的沒有→你一定有→是怎樣,不能第一次來喔→你怕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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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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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店家也許只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已,就像另一個小七的事件,店長不見得是覺得理虧,只是怕麻煩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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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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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你要看消保官的解釋,好像認為理並不在店家的那一邊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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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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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大你反應也太大了吧 老實說你覺得不合理不高興找消保官就好了。來這嗆聲的意義在哪? 就算你是真的第一次來PCDVD好了~~ 你IP八成不是浮動、隱藏、就是在國外。 也就是說,你也只會在網路嗆聲而已,在店家你不敢嗆;也不敢找消保官嗆。 所以呢?????? 好啦 來討論區嗆聲是你的自由,反正你八成也篤定就算店家要告也找不到你。 那你就繼續吧 我是不會阻止你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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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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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治社會正確順序是法、理、情,沒有違法店家不退差價也沒事,而裡的話,沒有比價才嫌貴,在理上也沒有多站得住啊。 所謂願賭服輸,沒有經過比價就買了,基本上就是一種賭的心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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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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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意義是啥...小,我只是要一個奇摩子而已阿,可是大家一直不斷發文和我戰,那我也只能奉陪阿,不如我們停止吧,像過年前我就主動停了一下,可是沒想到過一陣子回來,就發現一堆人又開始對我有意見,我就只好繼續回,我是被迫的,無奈阿,拜託大家不要在把時間浪費在這裡了。 浮動IP,老實說,我電腦不太行,到底要怎麼弄,我就是正常在家裡上網阿,厲害一點的電腦高手,應該可以找到我的位置吧。還有,店家如果真的要告,一定找得到我,因為我在消保會那裡有名有姓,而且它還必須和我協調,所以一定找得到人告啦! 我不只有在這裡嗆,也有找消保官嗆,然後也有去跟店家嗆,所以...其實在你的定義裡,還算滿有種啦!哈哈哈 ![]() 此文章於 2011-02-07 02:07 AM 被 wyf6401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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