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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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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覺傻屌對這事沒完全搞懂或不願懂,大概只知皮毛
以至於同樣的東西一直跳針一直腦補無限輪迴,東湊西湊亂兜一通 這事邏輯就很簡單,李沒有其他國籍就沒有放棄問題也就違反國籍法的問題,當然能任職立委,還有什麼後續? 傻屌不死心一下要她宣告放棄一個(不存在)對岸國籍一下又說李沒宣告別人要護航什麼? 自言自語腦筋打結,要幫黨洗地還要忙幫別人腦補 You keep putting words in other people’s mouths. 自己再認定李就是有對岸國籍要放棄不放棄就如何如何?誰在傳教? 另外在此我要收回之前講過的話,看來傻屌要打一個議題不做功課也就算 連自己講過的也能自己推翻自己腦補自己跳針,這種程度別說要打什麼議題,連對草黨草民都堪憂 在此鄭重道歉絕不再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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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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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是吧... 當初在柯案串,在一審結果還沒出來前,你開口閉口就稱柯是貪汙犯... 結果被隨便一個小草或是什麼人,進來就用"無罪推定"四個字,就打趴你了... ![]() 應該說,你連對小草也只能用硬凹的方式應對,也是蠻慘的了吧... 還什麼堪憂咧,哇哈哈... 2. 回過頭來, 貼新聞就是告訴你,李貞秀都翻頁不再提這一段了啦,你還在這裡跳針相同的事... 說李貞秀是在應付的,也是你啊。而對於她這種作法,大眾也是會有不同的看法吧 你在這一個討論串想要"統一思想",不能有不同意見,那你不是在傳教,那是什麼?... ![]() 3. 啊這一串的法制面的討論都差不多了啊, 再來要有新發展的話,要等開議啊,啊我不是說過了? 所以你一直跳針自己的看法,是要跳給誰看啊?...啊你不是都說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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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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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你的小跟班智障閃兵廢物那招來洗你的跳針腦補嗎?
也不是不行但李貞秀等於假老二?是李貞秀在京華城案貪污圖利踩飛輪收錢 還是假老二是陸配當立委?要講清楚啊,所以我說你就東湊西湊亂兜一通 也是綠蛆一貫打法,這招沒用啦,對我要把一槍打死打趴,只借刀殺人算什麼 2.回頭去看看誰先提的,不就你這傻屌先開始胡言亂語拿之前廢話再跳針的嗎?你也失智? 我說應付也就是在說你這傻屌像水蛭,怎麼了?你又忘了你自己跳針什麼我才講應付的嗎 怪了你能跳針我不能講喔,啊中華民國不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嗎?怎麼你搞得跟北韓一樣 說別人跳針都不照照鏡子長得什麼德性喔,笑死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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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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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339 #329 請問F大, [你]到底是誰呢? [李貞秀]到底又是誰呢? F大又是[傳教]哪個宗教的呢? PS. 要不斷迴圈提醒中華民國的成年人要有基本禮儀~~~ 公開[代表]他人記得要有[授權]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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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6-02-11 12:16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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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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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漏看,我啥時有統一思想?講個中華民國國民曾是陸配當立委會變統一思想,我傳教?不能有不同意見?
唉呀又是你這傻逼自行腦補對不對,你太淺,我要說統一早就說過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我TMD不曉得說了多少遍不知道在多少串都說過 我啥時在這兒說要統一,不能有不同意見?對厚,綠蛆只會台毒,禁統一, 我不讓人有不同意見的話你怎麼還能廢話一堆?唉呀我又不是館長還是所謂武統陸配 這樣就想拿這個來霸凌我出征我?賣啦母湯啦 不過我讓你去舉報我沒關係,到法院去跟法官講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看會犯什麼法? 反滲透?國安?或讓我告你妨害名譽毀謗誣告之類好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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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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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就事實啊...
不同意見的人也可以討論啊... 像前面,也有人提出,那修法如何做(依法行政派), 或是當事人公開宣示(社會觀感派)...等等... 或許可以二全其美的做法 這就是一種討論... 針對這種討論,你一直以來的對應是:你是用你既定的看法,反對全部和你不同意見的討論 那你不是來傳教的,要不然就是來把池子弄亂的啊... 不然一個人的論點,其實來來回回二、三回,也該表達清楚了吧... 何須一說再說.... ![]() 強辯有用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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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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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二個人脾氣都很硬啊,有人想碰看看就來碰看看啊,這沒什麼吧...
不用在這裡哭哭啼啼的啦,何必呢,演給誰看哪... ![]() 何況當事人主角是李貞秀耶... ------------ 好啦,貼個今天新聞好了,要跳針去聊天室跳啊,不用在討論區啊... 獨家》李貞秀根本不具參選資格將開鍘!官員曝:違反兩岸條例第9-1條 引用:
所謂的"知情官員"完全不具名,這個是新招數嗎?.... "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及更早之前登記為候選人時仍擁有中國戶籍,依法不得參選"這一個部分 有搞頭嗎? 還是單純輿論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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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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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你說事實就事實喔那這很多人都跟你這傻逼不同意見法律面也講了多少遍
你還要跳針你那套然後說別人把你的池子搞亂讓你不能有不同意見什麼跟什麼 你講反了吧應該是你覺得很多人意見跟你這隻綠蛆不同或你想帶風向沒帶起來腦羞成怒 反過來說別人搞亂池子不讓人有不同意見這才是事實啊... 你也太沒自信或自悲我根本沒想要把誰的池子搞亂只能說你腦補慣了看什麼都和別人不同 但你要做自己做個稱職的洗地工努力蓋好池子不要怕人家搞亂加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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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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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別人跳針自己才是個跳針王不過前一任跳針王比你強多了你算小咖
要討論還是來跳針只是老飯新炒自己都不用檢討跟個小跟班智障閃兵廢物翻車就裝傻一樣 你的隊友都轉去「討論」高金你還在死守這池子死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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