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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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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打算回覆了,不看文又裝傻,解套的高招,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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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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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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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因為監察院的要求,而是因為另一件沸沸揚揚的竹竿插女童案發回重新調查,檢察官清查可能涉案的許姓嫌疑人,意外比對出他的手掌紋與空總女童命案現場遺留的手印相符,因而偵訊後許嫌認罪,這才開啟再審的司法程序。 此文章於 2012-12-27 07:06 PM 被 惡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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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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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敝人資質愚鈍就只能想到長期暫停死刑及最終廢除死刑與社會因素交成的結果 那妳說是甚麼呢 引用:
沒發現 tsai 談到最後根本不想跟你談了 主題既然是談論死刑的存廢 就一定會在這上頭繞的 難道要談蜥蜴型外星人入侵 他們不吃地球人就會餓死的問題嗎 引用:
死刑跟政府權力大小無關 而是群眾願不願意立法授權與政府這項權利的問題 不要鬼扯大小政府問題 政府一樣可以廢死 德國廢死就是在大政府的狀態下 不顧當時德國民意完成的 加拿大廢死時民意仍高度反對 一樣也是以強制的型態通過 但跟你的 大有為 小而美 無關 甚至跟你的 新公共行政無關 美國的大小政府傾向 受執政黨影響 如 柯林頓 是大政府 柯林頓一樣採行當時新興的公共管理概念 小布希 是小政府 小布希一樣採行當時漸趨成熟的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行政概念是一把私人經營管理模式運用在公共機構上 與你政府的大小傾向無關 也不要提你前面的引文的公共管理 小政府之類的 1980 年代初起的新公共行政理論 一味向小政府走去 結果無法完全解決問題 1990 年代 柯林頓在大政府當中導入公共管理 新公共管理才算逐漸成形 此文章於 2012-12-27 07:36 PM 被 grif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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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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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層樓已經蓋到三百多 廢死或不廢死的 不斷重複論點 各說各話 現在是為了一些節枝在打轉 我的認知閣下的論點如下 1.死刑不是萬靈丹 這點是大家的共識 不管支持或反對死刑 沒有人認為死刑是萬能的 2.支持或反對 閣下好像是還沒有定論 還有第三種選項嗎? 死緩? 3.江國慶冤案 你的觀點是只要有誤判可能 人命是沒法逆轉的 死刑存在就很有問題 我想你最在意的是第3點 問題是台灣對死刑的存廢是反對廢除佔多數 如何解套?有條件支持廢死的是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 可是問題又涉及 在哪裡蓋與世隔絕犯人的監獄以及如何管理 廢死盟的人說囚犯會自暴自棄 不服管教 有可能要用以暴制暴的方式管理 衍生的問題更複雜 這一項他們是反對的 終身監禁難以實行又如何說服大眾廢死? 實務上要面對的是不管誰上台都不敢跟民意作對輕言廢死刑 也許我們有生之年也看不到 認清現實後 只能做的是監督政府司法改革 防止冤案發生 如何防止?把冤案造成的原因一一找出來分析是哪個環節出現問題 找問題就要找真實個案 所以我再一直強調現今等待執行死刑的囚犯 有哪個被認為疑點重重不該死的? 答案很簡單有或沒有 有就請找出來討論司法改革到現在對死刑冤案還有何盲點 有人說效法歐美的陪審團制度 大家對由鄉民組成的陪審團有信心嗎?有罪沒罪交給他們決定? 除非你移民或革命 不信政府你又能如何? 大多數人支持死刑 現存體制很難廢掉是事實 PS:再回應也是不斷重複 不同觀點從來就不可能在論壇中被說服 這是我最後發的不會再回了 你要繼續就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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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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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監察院的部份 你自己查的資料 請不要把我的名字用作引文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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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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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路過 只想知道這棟樓最後蓋到第幾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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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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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跟sclee兩個人要不要先討論好, 墨西哥沒了死刑,會不會導致國內混亂? 死刑功能有沒有這麼強大? 一會他拿你的,一會你拿他的,再來個裝傻,我沒辦法這樣討論。 引用:
你的第一句和第二句就矛盾了,你知道嗎? 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對吧! 人民給的多,政府的權力就大 人民給得少,政府的權力就小 大有為政府的看法,是人民相信官僚體制會運作出最好的解決方案,所以給得權力多 小而美政府的看法,認為政府管得越少越好,所以給得權力少 不管大有為或小而美政府,都可以有死刑或廢除死刑。 而我提出這個,不是要告訴你可不可以廢死 是用來說明我的想法背景, 並解決sclee認為司法改革一直再做,政府一定會更好 可是我不這麼認為的起始差異。 他由上往下看人民 我由下往上看政府 我們無須再在該點上偏離主題,要討論也該另開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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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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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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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你真的看了文, 你好像是整串有回我文, 並確實知道[死刑議題,我還沒有決定立場]的第三或第四人 竟然讓我有找到知音的喜悅感! 可惜你不打算回了,送你305這篇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1&postcount=305 無關死刑,一些感觸而已,可以一觀。 同時向你道歉,因為疏忽誤將你的名字給引用成WIKI的作者, 因為超時,我已無法編刪,特此公告,並跟你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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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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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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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各位不要再回本串戰文了....
已有會員向站長檢舉.... 站長不喜歡討論區政治、擦邊球議題和引戰.... 不高興的話....請自行開個站....自己講到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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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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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樣的話奉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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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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