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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神騎士
他引的文  並不是我寫的

所以還說本篇回應中最蠢的...你到底有多聰明呀?


對了  不想上補校  還可以看探索頻道之類的
製造的原理   就知道是組成鉛筆
不是什麼一支鉛筆分成八部分的概念
你要常看電視喔

剛剛翻回去看了一下,原來是奶油銓網友引言時,將作者[練氣士]誤植為[神騎士].
或許因為你們ID相近,思維也有類似荒謬之處,所以奶油銓網友才會誤植吧.

因為我直接看奶油銓網友的回文,一時不察,以為那文真的是你發的,在此先向你道個歉.

不過,雖然那一篇不是你寫的,但是你的後繼幾篇像#314,#319,#320,都蠢到具有爭冠的潛力,所以,你就不用謙虛了,總冠軍絕對非你莫屬!
     
      
舊 2013-11-28, 01:22 AM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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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嗯…合適不合可能見仁見智吧,這點我不予置評。

我所感慨的是,在僵化的教育制度下,即使出現天才,恐怕也無法辨認的出來。

不過,其實人的心理也許都像電影阿瑪迪斯--對天才有著一種莫名的嫉恨--天才冒不出來最好大家都一樣庸,這也不失為一種維持秩序與和平的作法……

才剛說完心理就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既視感……哦,漫畫琴之森裡也是這樣,這可能是東方文化的特色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3-11-28 01:28 A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13-11-28, 01:25 AM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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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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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神騎士
不是說這種解法錯誤或愚蠢,而是在[教小二生乘法]的課程中,這種解法是最愚蠢的.

怎麼說呢?
因為把1打的鉛筆分成12等分,每個等分1支,這是除法的概念.
雖然1打分成12等分,每個等分1支並不難理解,
但事實上已經用到12除以12等於1的除法概念.
要教小二生乘法的概念,卻先用了以乘法概念為基礎才能建立的除法概念,
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所以說,在[教小二生乘法]的課程中,這種解法是最愚蠢的.

如何,知道自己說的最愚蠢在哪裡了嗎?

你還要繼續蠢下去嗎?

[1打]被定義為[12個(或枝..等)],所以說[一打鉛筆]就等於說[12枝鉛筆],根本不須要分,你真傻了嗎?
舊 2013-11-28, 01:27 AM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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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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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Crazynut
提到連加,雄雄想起數學家高斯的故事。

1+2+3+……+99+100怎麼算?

熟悉高斯軼事的人想必都知道吧,少年高斯想出了一個別出心裁的簡捷算法,在此就不介紹了。

我現在想想,如果少年高斯生在今天的臺灣,老師一定會理直氣壯毫不猶豫地在他的卷子上批一上個大叉叉吧……

我覺得你的發言,通常具有一定的程度;
但也有時候,會流於主觀偏激,且言過其實.
像這則就是.

為什麼呢?
因為現行教育制度存在有特殊教育,特殊教育不是只有針對智能特別低落的學生,也有針對智能特別優異的學生.
如果高斯生在今天的台灣,老師不可能不知道他是特殊生,所以當然不會讓他接受一般教育,而是讓他接受特殊教育.
既然如此,你的偏激幻想當然不會存在.
舊 2013-11-28, 01:47 AM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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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所感慨的是,在僵化的教育制度下,即使出現天才,恐怕也無法辨認的出來。

  我不懂你為什麼會這樣想?你覺得我們是怎麼選出數奧選手的?
用抓鬮的嗎?你知道我們的數奧成績如何嗎?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3-11-28, 02:03 AM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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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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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如果要選出本串最蠢回應,應該就是這一則了.

不是說這種解法錯誤或愚蠢,而是在[教小二生乘法]的課程中,這種解法是最愚蠢的.

怎麼說呢?
因為把8元的鉛筆分成8等分,每個等分1元,這是除法的概念.
雖然8元分成8等分,每個等分1元並不難理解,但事實上已經用到8除以8等於1的除法概念.
要教小二生乘法的概念,卻先用了以乘法概念為基礎才能建立的除法概念,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所以說,在[教小二生乘法]的課程中,這種解法是最愚蠢的.

結果小明忘了口袋只有88塊
所以就拿起美工刀把每隻鉛筆的頭都切掉還給福利社阿姨
順利帶走12隻鉛筆
舊 2013-11-28, 02:04 AM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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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騎士
Regular Member
 
神騎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神之領
文章: 56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還要繼續蠢下去嗎?

[1打]被定義為[12個(或枝..等)],所以說[一打鉛筆]就等於說[12枝鉛筆],根本不須要分,你真傻了嗎?


你還要繼續蠢下去嗎?
一元有八個就是八元 你真傻了嗎?
舊 2013-11-28, 03:31 AM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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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騎士離線中  
神騎士
Regular Member
 
神騎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神之領
文章: 56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剛剛翻回去看了一下,原來是奶油銓網友引言時,將作者[練氣士]誤植為[神騎士].
或許因為你們ID相近,思維也有類似荒謬之處,所以奶油銓網友才會誤植吧.

因為我直接看奶油銓網友的回文,一時不察,以為那文真的是你發的,在此先向你道個歉.

不過,雖然那一篇不是你寫的,但是你的後繼幾篇像#314,#319,#320,都蠢到具有爭冠的潛力,所以,你就不用謙虛了,總冠軍絕對非你莫屬!



錯了就道歉是對的 但是請好好道歉

一支一支算共有12支叫 一打
一元一元算共有8個 叫 八元

建議你還是去上小學補校吧 並不可恥

另外我堅決支持 " 你有認為自己最蠢的權利 "

此文章於 2013-11-28 03:44 AM 被 神騎士 編輯.
舊 2013-11-28, 03:37 AM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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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騎士離線中  
神騎士
Regular Member
 
神騎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神之領
文章: 56
引用:
作者Toluba
結果小明忘了口袋只有88塊
所以就拿起美工刀把每隻鉛筆的頭都切掉還給福利社阿姨
順利帶走12隻鉛筆


結果一盒裡面只有十支
小明不知道一支一支算到有12支才叫一打
回家找媽媽哭

福利社阿姨 SI又沒規定一打都要12支
舊 2013-11-28, 03:55 AM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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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騎士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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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神騎士
你還要繼續蠢下去嗎?
一元有八個就是八元 你真傻了嗎?

[一元有八個就是八元]這是乘法,1x8=8.
但你是要把一枝8元的鉛筆分成8個部分來看,每個部份1元,這就是除法了,8/8=1.

這麼簡單的問題,為何能困擾你那麼久?
你是不是該去做一下鑑定?
通過鑑定可以拿到證明,會有很多優惠,別放棄自己的權利喔~
舊 2013-11-28, 07:09 AM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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