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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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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家哪有嚐到苦果? 不過只是一直嘗一樣的的果罷了! 還是因為你家想嚐甜果,就可以讓隔壁嚐苦果? 隔壁想吃自己種的果實都不行? 有些權利是憲法所保障的權利,這些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 不能因為多數人的"利益"而去侵犯別人的"基本權利" 這跟"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底線"一樣 想要住更好的房子,有很多可能性, 賣掉現有的公寓當頭款,一樣可以貸款買其他新公寓,或搬到稍微便宜一點的地方.. 建立在掠奪別人的財產上的甜果,還能心安理得說別人讓你嚐苦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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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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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要都更?
不能賣掉以後再買新的?(我知道這句話會有人罵) 為什麼一定要參加"建商"所謂的都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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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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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連多數願意參與都更機制的住戶,都被冠上"掠奪"者帽子 也太嚴重了 人家只不過是跟王家一樣,爭取自己最大利益罷了 離"掠奪",還很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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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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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分裂國家法... ![]() 某島國上的居民現況,其實是協調緩拆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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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計算速度的方法不只一種。 平行計算只是一種提高效率的方式,具有不確定性與複雜性。關於提高效率的方式,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理論。 對於我們來說,那並不是完美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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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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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個差很多... ![]() 王家不需要靠別人來增加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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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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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離"掠奪"不遠吧! 爭取自己最大利益,就可以漠視別人"基本權利"那不是掠奪是什麼? 一個民主國家之所以立足的憲法都能踐踏了,還有什麼不能踏? 今天如果你那家不願意都更,卻被強制拆除的那戶,你心裡如何想? 同一棟公寓的民眾能不能多數決把一樓那戶當作公共場所,會客休閒空間? 然後讓他們住到頂樓去? 王家爭取的只是它家的"基本權利"不是"最大利益" (如果最大利益與基本權利重合,那也是他家的) 都更機制,任何法律都不能凌駕憲法,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底線,這需要解釋嗎? 還是故意忽略不想去理解? 此文章於 2012-03-31 03:18 PM 被 Axel_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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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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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還搞不清楚狀況。 原本住戶是可以自行都更的,是建商為求提高容積獎勵面積,硬把王家土地劃進去, 王家平白遭人強奪土地,你們家的狀況是公寓或社區,土地分持,所以才需要多數人 同意才能都更,跟王家的例子差很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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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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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意思是建商權力可以任意圈地重劃? 個人土地財產別人可以隨意侵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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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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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說得很好 文林苑這case, 就跟全體國民表決表王永慶王永在兄弟財產充公然後發給國民一樣, 結果就是荒謬; 就算有人用彎彎曲曲的邏輯證明這樣沒錯, 那還是狡辯 ![]() 如果私有財產制在台灣是人民基本權利, 那就不應該讓這種案例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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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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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王家認為參與都更,會帶來不利益, 配合別人,哪會有利益? 所以可以拒絕. 而願意參與者,看能不能重新規劃,避開王家問題 都更本來就是一套政.商.民的利益遊戲機制 可以廢 把事件擴大到每戶參與者,沒必要 每個國家,一天到晚都嘛在侵害人民基本權利 這早都有補償機制 王家,這一戶代價很高,所以被高度關注 我說實在的,我猜這事件到最後, 會以雙方各退一步.王家接受補償做結束. 因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王家是想獅子大開口.不難搞 這樣好多了,總比天天出現怪雞絲現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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