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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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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他的人應該不多. 但討厭他父母的,可能比較多, 又加上他父母願意且有能力花大錢救子, 按某些台灣人的毛病那真是不整他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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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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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呀,原來還有人記得這電影啊… 都說文化是洗滌人心的最好藥方,不過我看現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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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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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PXyAi0HEOGg[/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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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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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說那小子本身做人如何, 他們家的名聲在外也不怎麼樣吧 被人落井下石根本不意外, 多得是鄉民想看他們一家子秀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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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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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來就不是內鬥 舉例有台灣人將早前那些在外國被捕的詐騙集團人員在台犯案的資料交給當地司法機關, 你會定義是內鬥嗎? (下面借題發揮請不要介意) 一用內鬥這字眼, 那就是將我們放到和犯人同一立場, 然後將當地司法機關當作是敵人, 是對立的一方, 這就和對岸喜歡玩的民族牌有異曲同工的效果, 又或有點像黑社會的感覺, 兄弟怎樣殺人放火販毒強姦還都是兄弟, 絕對不能供他出來交給警方的, 否則就是沒有道義, 所以道義是對兄弟說的, 對受害人就不需要講道義了 一堆台灣詐騙集團在外國被捕, 我們就會在這裡說讓他們在當地關就好, 又或說送到對岸去, 會看到有人說他們都是台灣的的孩子, 一定要去救他們回來嗎? 怎麼換了一個人或傳媒在背後推一下, 情況就完全相反了, 甚至不斷的騙自己說這個只是開玩笑 不是說笑, 我在youtube上就見到有人說孫安佐不論做了什麼壞事他都是台灣的孩子, 怎樣都一定要將他救回來, 我就直接嗆他那些詐騙集團的人不都是台灣的孩子嗎? 你有想辦法去營救他們回來嗎? 你甚至屁也沒有放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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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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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一樣! 1.就算是詐騙犯,基本上,應該是救回來關,而不是放生給別人關。最有名的例子就是電影神鬼玩家。「礙於本國的國情及無能的法律及立法,我們不會期待把這些人救回來」 2.英商林克穎案,實務上,英國的法庭宣判有罪,英國接受本國政府的訴訟要求,要求送回台灣服刑。「但是,你忘了一件事,我們還是得先在本國宣判『有罪』,英國法院還得受理,並且要按照英國法律及英國法院的裁決,若英國法院不接受,那也是不能送回來。所以林克穎案因案主提出台灣監獄不人道訴訟,至今仍未送回台灣服刑。另外,我國沒有參與國際犯罪事務的合法地位。」 4.對犯罪事實的解釋,有的主張行為發生起算,有的主張意圖成立起算。「你總不可能每天在家意淫想幹林志玲,就犯強姦罪?當然在美國有不同的解釋,而法條及海洋法的適用範圍也不一樣。一般來說,『事實』一詞意味著你已經產生行為,不然為何叫『事實』?」 5.法律規範的違反者叫什麼?叫做違規,也叫違法,但不叫犯罪,道義這詞不是用在黑道,而是用來描述倫理及道德。黑道有老大,學校裡的老大是誰?校長,班級裡的老大是誰?導師。所以道義對任何人、任何組織來說都存在。對加害人有、對被害人也有。 此文章於 2018-04-11 03:30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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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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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誰跟你說這是內鬥?這是台灣人特別喜歡弄死別人的低劣天性,大巨蛋案及市府方的表現就很明顯。
修正:非「神鬼玩家」,是「神鬼交鋒」 此文章於 2018-04-11 03:55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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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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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媒體 大家只在報導會有罪或是無罪
好像沒然關心他為何會做這樣的事 要說是開玩笑 我是覺得應該沒那麼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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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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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罪無罪都已經報翻天了, 如果還要牽涉心理層面,更可以亂報一通了。 新聞的責任,本來只是忠實報導時際情況, 不該有任何結論,猜測,加油添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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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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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是沒看清楚我前面的發言是針對誰人的說話, 就回了一堆有的沒的, 我都懶的看的內容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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