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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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是一般民眾的通病...
只要『自己覺得不合理就不覺得法律是對的』這種心態 批評大學生的人自己想想...平常的交通遵守ㄚ?有沒有紅燈左右轉?有沒有貪便宜逆向?有沒有把機車其上人行道?如果今天警察不抓你會不會守法? 批評別人的心理之前...自己也要檢討... 唉...這跟台灣的法制教育有關... ------------------ BLOOD&KI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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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4, 09:44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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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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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上面那篇是指那些惡意散撥者...
對於下載mp3..跟下載其他傳撥媒體刊物是不是違法? 這些法律條文應該適用現在的社會沒問題... 只是很多需要判決時經由法官來定義的事項需要執法單位多學習了解.... 以美國來說他們的法律留下很多給執法人員斟酌的空間...需要當事人跟法官去定義...所以美國法院常常會有一大票的陪審團...用來決定雙方律師對當事人的行為在法律條文上的合法性的辯論... 台灣的問題就是執法人員(警察...檢察官)對於新的事物不見得有所了解...所以不清楚在法律上新的事物(件)該如何定義.... 如果製作權真的要定義的這麼死...連下載都有問題...那我們平常聽音樂...看電視...看報紙雜誌只要媒體有疏忽或惡意在節目中放沒有經過授權的音樂或文章...那我看電視不就通通犯法了? ------------------ BLOOD&KI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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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4, 09:5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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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新住所適應中
文章: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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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禁又讓我想到Napster的案例
受處罰遭停業的是Napster 原因是助長MP3 但是他們的機房主機﹏可是連一首MP3都沒有﹏ 所有的MP3檔案,都是基於資源共享存放於各個使用Napster的使用者自己的電腦中 國內執法者將擁有MP3視為犯罪﹏這一點相當「特別」 |
2001-04-25, 02:5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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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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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大家好像都是法官似的!Download MP3到底有無違法還有爭議,大家就先以自己有限的知識,或是從媒體得來的知識,自行解釋法律,擴大法律,然後把大學生定罪了!
批評別人不能明辨是非前,先問問看自己是否可以。 不要把和自己認知不同的,就認定是錯的! 到底是誰在顛倒黑白!?我不知道? |
2001-04-25, 08:06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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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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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告訴乃論,為何檢察官可以先抓人再等人或找人告?
如果我對張三不爽,不知道可不可以先找檢察官把它抓幾來,在他家搜證並扣押證據(也許日後有人要告時,這些證據有用),再看看有沒有人被他罵過或弄壞東西,要告他毀謗或毀損之類的罪。過三個月, 如果沒人告再還他。 如果我不能這樣做,為何IFPI可以?他們有什麼關係? 真正違法的是誰?無恥的又是誰?學生不過是違背了某些人心裡想那個法律罷了吧! 連上頭都為download mp3合不合法而在爭議,學生有怎知呢?法條還不明確就抓人、扣電腦,這是怎麼回事?皇帝嗎?還是流氓? |
2001-04-25, 08:33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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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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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台灣人不是很有資格來討論這個問題ㄟ
先問大家一個問題,請問是你們怎麼買電腦的呢? 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是到商場買東西回來組裝的吧, 那麼軟體是從哪裡來的呢?千萬不要說電腦裝好之 後他就自己開始跑 Windows 了... 就算你是買品牌電腦,應該也只有送作業系統吧? 那麼 Office 又胝哪來的,還有 Flash、Nero、Dreamweaver、Photoshop...... 實在是太多軟體會不請自來了......好奇怪... 那麼在這裡再問大家一個問題,請問你的電腦裡有 幾套原版軟體呢? 所以我覺得除非你用的軟體都是原版的,要不然你 也沒有資格說別人。我也覺得校園之中是盜版最多 的地方,不過真的以此營利維生的卻是非常少之數 ,大多都是燒東西送人,而很少燒東西賣人,比起 外面大量壓片、賣錢的情況應該好多了吧? 希望自己在批評別人,或是判斷一件事情的時候都 不要太自我才是。還有我自己也是個沒資格說這個 的人,所以......看看就好,不要想太多..c8 |
2001-05-01, 09:40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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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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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以為,原作者所憤怒的,是一個消費者心態的問題。
將這個問題稍為轉化、類推一下吧 這幾年我常替朋友組裝電腦,但令人愕然的是,(小)朋友 們對智慧財產權毫無一絲尊重。還以十分困惑的語氣問我 「買正版的幹嘛?」或是告訴我買正版受到同學、其他朋 友們的嘲笑…… 我想諸君也或多或少有在使用非法的軟体,但應也有不少 人和我的想法蠻接近的-那就是我們必須儘量有自覺地減 少這樣的使用情形。以我個人而言,就是時常注意電腦雜 誌是否有贈送正版的軟体,只要有留心的話,大至作業系 統(linux)、防毒程式(norton)、小至shareware的壓 縮程式(winzip)、播放程式(winamp),在所多見。都是 可以幾乎沒有任何良心負擔之下使用的。 當然我也不全然同意原post作者的所有觀點,但是對時下 「主流」的燒錄機、燒錄片橫行、泛濫這種情形,也不是 很能贊同…… |
2001-05-03, 04:5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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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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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不只沒經濟能力的小毛頭吧
說說我的經驗好了 錢幾年有一次再逛萬年的時候有個小毛頭帶父母來買GAME 看到SATURN的原版片在特價(好像是250一片吧) 就挑了兩片要父母付錢 結果父母卻說怎麼這麼貴 小孩回答因為這是正版的 父母挑到以後居然回答 那我們買盜版好了 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在站前的T.T STATION也遇過類似的情況 小鬼帶父母來買正版片 父母看了價錢後立刻對小鬼說 你帶我到一片100元的地方我就買給你 從小就教小孩子買盜版 長大後當然認為盜版無罪 拷貝有理 |
2001-05-03, 03:2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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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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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最愛數落的 就是 音樂品質不夠好 花了太多錢在與音樂無關的事情上 譬如宣傳費 行銷費
>我覺得 這根本無須討論 >唱片本來就是一個提供夢想與氣氛的 娛樂事業 >這些宣傳 歌手的周邊包裝 甚至歌手的緋聞 生活 日常作息 >其實 都是消費者所期待的一部份 >我把錢 花在這個地方也是應該的啊 >如果王菲 只穿299的左丹奴 唱演唱會 >請問 他還會是王菲嗎 >王菲的那些一件上萬的造型服 從哪來的 >當然是消費者買一張三百多元的CD 供養的 >我從來不覺得 一張CD裡面的音樂就可以滿足消費者 一張流行音樂專輯 其實提供了消費者 許許多多 各種向面的滿足 >情感上的寄託 視覺上的體驗 音樂上的聆賞 心情上的抒發 八卦慾望的滿足 時尚名流的追求 世間美好事物的認同 單純的用 音樂角度去看待 其實是自欺欺人 >音樂 也是這項產品的一部份包裝 只是他的比重較大罷了 >所以我花錢拍MTV 花錢做造型 花錢買廣告 有什麼不對? 他真的是音樂人嗎? 一個音樂人居然把心思花在包裝行銷 聽CD用音樂角度去看叫做自欺欺人? 難怪國內音樂CD越來越爛.... |
2001-05-03, 04:43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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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San Jose, CA
文章: 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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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呦!!最近在電視上看到“趙X”的第一張專輯,我就在想,那些唱片界的真的還停留在那種只要那個人的名氣夠大,人氣很旺,“觀”眾很多,不管唱的歌能不能聽都把他拱出來試試看,試看看會不會賺錢ㄋ ㄟ?真是不知道那些唱片界的人腦袋裡面是裝什麼?
唉!唱片界!! ------------------ 手握緊了.... 裡面是空的.... 放了手.....得到了一切..... |
2001-05-03, 07:0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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