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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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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久沒有看到站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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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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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網友的東西拿來營利.......
還很跩!? ======================== 我記得.....ㄟ母零壹這個東西是有版權要收錢的, 未經授權不得使用,所以才改稱nn01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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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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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後謝啊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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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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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假設以M01和PCHOME購物網站同樣都是國內廠商設立的網站來說, M01收入來自****商給予的費用,而廣大的網友在上面活動、貢獻資訊就是他最大的利基。 而PCHOME則是最大的購物網站系統,累積的廠商上架數量和背後的金流、交易的抽成才是實實在在的現金收入。 而且他們的系統建置資金、長期累積的商譽,都是很高的競爭門檻。 M01如果出現類似的網站,很可能幾年之間就被取代,我之所以說M01公司價值不高也是基於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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