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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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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只這個, 我還覺得女性生小孩沒來上班公司還得照付薪水簡直莫名其妙. ![]() 以員工的立場來看, 當然認為不管怎樣公司就是要給錢, 但請告訴我, 為什麼沒替公司創造收入, 公司要給你錢? 因公受傷不能工作公司給錢還說得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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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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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這裡指的是公務員 一般人沒這種享受的權利 政府在規定政策一切以公務員為主,企業主為輔 一般勞工擺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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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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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勞工依法需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務,如果違反的話,雇主擁有管理懲戒進行處置(如記過或依法解除勞動契約) 相對之下,雇主需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必要的工作給予勞工,若無法提供工作,卻是由勞工負擔這一塊,本來就不對 經營風險原本就該由雇主負擔,不能提供工作給勞工,這本來就是雇主的問題,而非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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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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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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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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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您可以以身作則,要求您的親屬好友比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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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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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育嬰假.... 沒錢還得冒著被老闆火掉的窘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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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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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令規定如此. 勞工是依勞基法受雇,雇主得依法支付薪資. 沒有營收,是資方老闆的問題,老闆要想辦法找出活路.這是老闆的工作. 沒有營收,不是雇員勞工的問題, 老闆可以終止勞動契約,但得依法支付資遣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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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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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是法規 , 開罰也是象徵性的....... 政府這裁判明著來幫企業打台奴也不是第一天發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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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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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我感覺良好是 民主 法治 先進國家也不是第一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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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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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換個立場來講 如果你是最高的權力者、而且還是可以世襲的最高貴族 你治下未來生產力人口的多寡絕對會影響你的實力 在台灣人民生育率已經世界第一低的情況下 你還會去選擇不利於生育的政策嗎? 你會為了商人的利益去損害你自己實力嗎? 在台灣、根本沒有幾個政治人物會把國家當作自己的管理 不可能像新加坡的李氏家族那種治理態度 一坐上位子、利益能撈就撈、能佔就佔 操守好一點的,也頂多站到一旁邊無能為力 對百姓好、頂多只能賺名聲,搞不好百姓還不領情 對商人好、立馬就能撈到實惠 只等卸任前不出事、哪管下個接任者會不會面臨洪水滔天 北宋六賊之首的蔡京、當政時便是打這種主意當官的(最後罷官時有人問他這個問題)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 ![]() 此文章於 2011-08-21 12:32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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