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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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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會更亂

........
     
      
舊 2011-08-19, 06:39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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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11
引用:
作者調情呻手
所以說!

為了不冤冤相報!

便出現了新的行業!

"代客復仇"



日本人有畫過這樣漫畫

フリージア / 末世殺手

受害者家屬可以找代理公司當打手

會發槍給雙方

政府當裁判,劃一區域清空

讓兩方決鬥

有興趣可以找來看

個人看過後是覺得就算有這行

治安不會比較好
 

此文章於 2011-08-19 07:32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1-08-19, 07:2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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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skyairqq
Regular Member
 
skyairqq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幹嘛這麼麻煩....
這些人直接1顆子彈解決不就得了

可惜這裡是鬼島,辦不到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8-19, 07:54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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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irqq離線中  
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這類以復仇治復仇的想法可多收集實際故事
你會比較清楚一但運作起來會是什麼樣的情形
標準的例子是:
有個男生跟鄰村的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
結果判定,這男生的姊姊必須接受懲罰。
結果這個姐姐被抓到鄰村去,接受鄰村男性的懲罰(是的,就是你腦子浮現的那種畫面),然後****走一兩公里回到原村去。

你說有效不有效?你同意嗎?
有的時候,效果完全不是我們原來想像的那樣。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1-08-19, 08:0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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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  
42wo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不就是我上次說的

沒有死刑,沒有無期徒刑,刑期最長七年。

就能夠產生一種恐怖平衡。

而且讓強悍的基因流傳下去。
舊 2011-08-19, 08:37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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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wood離線中  
SUNGF
Junior Member
 
SUNG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這類以復仇治復仇的想法可多收集實際故事
你會比較清楚一但運作起來會是什麼樣的情形
標準的例子是:
有個男生跟鄰村的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
結果判定,這男生的姊姊必須接受懲罰。
結果這個姐姐被抓到鄰村去,接受鄰村男性的懲罰(是的,就是你腦子浮現的那種畫面),然後****走一兩公里回到原村去。

你說有效不有效?你同意嗎?
有的時候,效果完全不是我們原來想像的那樣。


假如沒有姊姊但是有哥哥

在法律白紙黑字的情況

就因此算了 法律就是這麼討厭

但是如果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只說可以隨意報仇



就是阿魯吧的由來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舊 2011-08-19, 08:4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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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離線中  
AARON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432
樓主想錯了..

應該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或者恢復千刀凌遲或五馬分屍或腰斬..也是不錯的選擇..

如果實況轉播就更有效果..

多一點血腥的震攝..比什麼都有效..

至於殺人魔,就用十年的時間用古代的各種酷刑,全都用上無數遍...加上現代進步的急救醫學..
可以稱上完美組合...這個對於愛殺人的變態絕對有100分的嚇阻效果..

十年的歲月都活在酷刑中..要死又死不了...那些變態可就爽翻了..

此文章於 2011-08-19 09:10 AM 被 AARONN 編輯.
舊 2011-08-19, 09:0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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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N離線中  
jason54088
Basic Member
 
jason540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8
有部國片叫 殺手之王

裡面的熾天使,專門殺那些該死又不會死的敗類,

如果成立 復仇基金會 .......基本上復仇是需要代價的,

相對的.....幫你完成復仇的也要獲得應有的報酬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8-19, 09:4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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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54088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國道攔車尋仇釀「禍」 檢起訴求刑一年六月 ‎

引用:
發生在七月初的國道三號後龍路段,貨車司機遭人攔下毆打,還導致後方遊覽車閃避不及追撞上槽車,造成十多名乘客受傷事故。

全案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逞凶的五名嫌犯提起公訴,檢方並以此風不可長為由,求處五人一年六個月到一年不等徒刑。

起訴書中指出,被告廿四歲的江姓男子,因為與宏進公司的貨運槽車行車糾紛而懷恨在心,七月八日上午在國道三遇見宏進公司的槽車,於是找來林姓等四名友人助陣。

五名嫌犯聯手在國道三後龍收費站附近,將許姓駕駛的槽車攔下,五名嫌犯砸車之外,還動手毆打許姓駕駛,但後來才發現打錯人

而被打傷的許姓駕駛,因受傷無法將槽車開到路肩,導致後方一輛遊覽車行經當地,在閃避不及的情況下而追撞,也造成十多名乘客受傷送醫。

檢方指出,五名嫌犯只因為私人糾紛,竟然在公眾往來頻繁的國道高速公路上攔車打人,完全無視於來往車輛的安危,惡性重大,簡直太囂張。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表示,由於此風不可長,因此檢方偵查後,決定求處重刑,依公共危險、傷害、強制、損毀等罪嫌,將五名嫌犯提起公訴,其中江姓主嫌求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林姓同事及三名共犯,則分別求處一年兩個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以示懲戒


找錯對象還構成公共危險罪, 傷及無辜, 有比較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1-08-19, 10:02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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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tcr_ad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這類以復仇治復仇的想法可多收集實際故事
你會比較清楚一但運作起來會是什麼樣的情形
標準的例子是:
有個男生跟鄰村的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
結果判定,這男生的姊姊必須接受懲罰。
結果這個姐姐被抓到鄰村去,接受鄰村男性的懲罰(是的,就是你腦子浮現的那種畫面),然後****走一兩公里回到原村去。

你說有效不有效?你同意嗎?
有的時候,效果完全不是我們原來想像的那樣。

所以還是不行的嗎?

舊 2011-08-19, 10:3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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