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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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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引用:
作者profeel
每天上下班都會經過塔悠路附近
在這個路口有兩家賣機車的非常誇張
所有新的機車都滿滿的排在騎樓裡面
然後外面又再鋪一層機車
路邊明明畫了紅線竟然可以排滿機車
就這樣裡外共兩層厚厚的機車牆霸佔了行人的空間
經過的行人都要繞到外面的馬路上才可以通過
如果有機車要修理
老闆更大剌剌的在騎樓裡面維修
警察經過這附近
好像沒看到這景象
我真為那些用路人感到不平
納悶的是為什麼沒人管呢?
警察也不開單嗎?
賣機車的可以這麼囂張喔?

你們那裡只佔用騎樓喔? 算良心的了! 我住的這個市,
佔用騎樓算做善事,
佔用紅線擺機車算剛剛好
佔用斑馬線算正常現象
     
      
舊 2011-05-13, 09:27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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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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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引用:
作者hsinyic2
告了又理可能會變這樣
七旬夫婦擺攤警開單 民眾轟:沒良心 (http://wenews.nownews.com/news/34/news_34179.htm)

有民眾認為法理不外乎人情,網友程涵涵直說:「警察是要執行公務沒錯,但怎麼就沒有同理心呢?很多時候他們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又為什麼不用在這老婆婆身上呢?」

沒繳規費!
抓一些沒背景又好欺負的, 不要說我們都沒在做事...
難怪, 警察在一般民眾的眼裡表現最差, 觀感最差(最好的是戶政事務所)
 
舊 2011-05-13, 09:3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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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hsinyic2
告了又理可能會變這樣
七旬夫婦擺攤警開單 民眾轟:沒良心 (http://wenews.nownews.com/news/34/news_34179.htm)

有民眾認為法理不外乎人情,網友程涵涵直說:「警察是要執行公務沒錯,但怎麼就沒有同理心呢?很多時候他們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又為什麼不用在這老婆婆身上呢?」


說得也是,應該嚴格督促警察管理所有違法行為,不要再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現象

納稅人花錢雇警察是要他們去維護秩序維護法律的,可不是要他們去展現人情味溫暖的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5-13, 10:0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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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騎樓這東西是很奇妙的
以繳稅金來講
國稅局是從騎樓開始量測的
既然騎樓不能做生意何來繳稅金之有?
我個人是覺得騎樓可以做生意
不過不能整個都塞死一定要給人可以通過的空間
當然這只是個人看法
生意其實不好做
你以為摩托車行好做?
一般人罰單一張可能頂多一千二
摩托車行是兩千四
依據道交條例不知道幾條忘了
還可以連續罰
兩千四好賺嗎?
我是不以為然
其實如果可以不要做生意我寧可選擇不要做生意
當個公務員釘死小老百姓就好

我也贊成騎樓、人行道整個淨空
但騎樓的部份我有意見
稅金不能收
人行道的部分髒亂政府自己要處理
就這兩個部分

此文章於 2011-05-13 10:15 A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5-13, 10:10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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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mount
沒繳規費!
抓一些沒背景又好欺負的, 不要說我們都沒在做事...
難怪, 警察在一般民眾的眼裡表現最差, 觀感最差(最好的是戶政事務所)


警察說
該攤販被檢舉200多次
如果不取締
是否又被批執法不力?
舊 2011-05-13, 10:29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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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hsinyic2
警察說
該攤販被檢舉200多次
如果不取締
是否又被批執法不力?

其實我是覺得可以做個大整頓啦
就都照規定
好比你騎樓不能做生意
那就不要收到騎樓部分的稅金
人行道本來就不能擺攤放東西車輛
一切依法辦理
就這樣大力去搞一下
市容一定會很整齊
我相信現在很多攤商第二代都大學畢了
我想大部分都有轉其他跑道的實力
政府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唄

此文章於 2011-05-13 10:34 A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5-13, 10:32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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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
*停權中*
 
marinese s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罰單來了 , 乖個兩天...

第三天加強擴大佔用...

我以為只有加強擴大臨檢
沒想到還有 加強擴大佔用

同業公會決議: 你阿罵勒! 給他礱! 擴大佔用!
舊 2011-05-13, 10:36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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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離線中  
marinese s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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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notee
其實我是覺得可以做個大整頓啦
就都照規定
好比你騎樓不能做生意
那就不要收到騎樓部分的稅金
人行道本來就不能擺攤放東西車輛
一切依法辦理
就這樣大力去搞一下
市容一定會很整齊
我相信現在很多攤商第二代都大學畢了
我想大部分都有轉其他跑道的實力
政府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唄

光是同業公會 你知道有多少票嘛...........
議員 市長樁腳...... 很難處理的

首都台北都這樣了 更別想其他縣市
舊 2011-05-13, 10:38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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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notee
其實我是覺得可以做個大整頓啦
就都照規定
好比你騎樓不能做生意
那就不要收到騎樓部分的稅金
人行道本來就不能擺攤放東西車輛
一切依法辦理
就這樣大力去搞一下
市容一定會很整齊
我相信現在很多攤商第二代都大學畢了
我想大部分都有轉其他跑道的實力
政府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唄


光是這點又有人要抗議打壓機車族了XD
舊 2011-05-13, 10:46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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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hsinyic2
光是這點又有人要抗議其是機車族了XD

這種情況是不一定
一般老百姓放可能是罰六百
摩托車行放是罰兩千四
我是不會抗議
因為法規的設計本來人行道就不能放機車
不過我好像也看過人行到政府有畫機車格的
所以其實我也不知道什麼才是對的

講一個有趣的對比
我家附近的派出所人行道上就畫著機車停車格
所以...
我是覺得如果說人行道啥都不能放
就大家一視同仁就好
不要說公家機關可以放死老百姓不能放
法律怎麼寫就怎麼幹
就這麼簡單

此文章於 2011-05-13 10:54 A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5-13, 10:4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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