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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腸道深深深幾許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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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可以形成判例啦
相信以後消防弟兄出勤時壓力可以減輕不少!! 反正上車前沒呼吸心跳了嘛 救護車~慢慢開呀 誰喜歡在車陣中殺出重圍啊 更甭提在路上飛車時要揹負的責任了!! 我只想說 認為中指蕭不構成過失致死的人 不管是檢警 不管是不是受到誰的壓力"而改變想法" 祝福他/她(或他/她的家人)以後不要有機會搭救護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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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鄉愛土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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