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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乏目艮目青
Amateur Member
 
目乏目艮目青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引用:
作者Happy_Mouse
興農牛連2年未拿到總冠軍,全隊僅鄭達鴻一人加薪,而且全隊最高薪20萬元


20萬.....
真是不可思議....
     
      
舊 2011-01-10, 11:1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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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乏目艮目青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11
引用:
作者strong
球星 都如此了,更何況是薪水微薄的小咖球員 ....

難怪,黑道 比 球團 更知道 去利用 人性的弱點 ... Orz

球團想要中職永續經營,也應該設法墊高 黑道 的 "賄賂" 成本吧!!


墊高成本不如重罰還比較有效

打假球被抓到∼抓去關又罰錢

砍個幾隻小白∼那些球員,教練 就不敢裝笑維



重罰打假球 中職樂見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B%94%E8%82%B2

〔中央社〕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讀通過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結夥打假球,最高可處10年徒刑。中華職棒大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說,「我們很開心三讀通過,盼不法分子都能受到處罰。」

中華職棒是運動彩券的投注標的,但2009年底中職再度爆發打假球事件後,行政院2010年4月1日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及第29條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委員會去年12月27日初審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加重打假球刑責。當時李文彬期盼在今年球季開打前就能三讀過關。

如今三讀通過,李文彬表示,「這是中華職棒大聯盟、各個球團樂於見到的事情。」他說,加重刑責,希望不法分子都受到嚴厲的處罰。

根據修正條文,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運彩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從原本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部分,也從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修改為3000萬元。

修正條文也規定,集體打假球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此文章於 2011-01-10 11:23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1-01-10, 11:2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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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strong
球星 都如此了,更何況是薪水微薄的小咖球員 ....

難怪,黑道 比 球團 更知道 去利用 人性的弱點 ... Orz

球團想要中職永續經營,也應該設法墊高 黑道 的 "賄賂" 成本吧!!




洪還讓林易增當總教練
真不曉得誰比較黑........................
舊 2011-01-10, 11:2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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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Happy_Mous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
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20萬.....
真是不可思議....

葉丁仁
推測月薪:5萬元新台幣(2011年)

聯盟規定最低薪資7萬
葉丁仁放在一軍仍只領到5萬
這才不可思議
舊 2011-01-10, 11:22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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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Mouse離線中  
無此用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61
引用:
重罰打假球 中職樂見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B%94%E8%82%B2

〔中央社〕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讀通過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結夥打假球,最高可處10年徒刑。中華職棒大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說,「我們很開心三讀通過,盼不法分子都能受到處罰。」

中華職棒是運動彩券的投注標的,但2009年底中職再度爆發打假球事件後,行政院2010年4月1日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及第29條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委員會去年12月27日初審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加重打假球刑責。當時李文彬期盼在今年球季開打前就能三讀過關。

如今三讀通過,李文彬表示,「這是中華職棒大聯盟、各個球團樂於見到的事情。」他...

賠得出來嗎???
握有一堆債權有屁用???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1-10, 11:3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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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用戶離線中  
調情伸手
*停權中*
 
調情伸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appy_Mouse
葉丁仁
推測月薪:5萬元新台幣(2011年)

聯盟規定最低薪資7萬
葉丁仁放在一軍仍只領到5萬
這才不可思議


真的不可思議!

比做水泥工還要少!

比月領9~8萬的退休公務員還少!

這也算另一類的台灣奇蹟吧!

難怪那麼多人會聽雨刷的話!
舊 2011-01-10, 11:38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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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情伸手離線中  
tsus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Happy_Mouse
葉丁仁
推測月薪:5萬元新台幣(2011年)

聯盟規定最低薪資7萬
葉丁仁放在一軍仍只領到5萬
這才不可思議


丁丁跟另一位有註明說 要登錄在一軍時 才可以領七萬 否則就是領五萬(不得不讓人聯想到練練看的三萬阿,難怪會被收買)

套句小刀名言 '來我們這隊 算你倒楣'
舊 2011-01-10, 11:41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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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shi離線中  
重生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60
洪瑞河更舉例,「前年底發生不好事情時,有一天我在夜市,有人在我背後高喊解散球隊,我何必承受這種侮辱」

這不是侮辱.這是要你兌現支票而已.
舊 2011-01-10, 11:4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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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離線中  
iabuw
Master Member
 
iabu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509
當股東還要被壓榨.....兄弟真是間好公司!
舊 2011-01-10, 12:3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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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uw離線中  
topca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3
還記得否?

當初球員公會成立時 是那一隊全體不參加??

活該啦!!!


下面這段在別的地方看到的,寫得真好


起初洪老開始想要共體時艱時,我不是老將,我不說話;
接著他反對球員工會,我不是成員,我等時機;
此後他砍受傷球員薪水,我不是傷兵,我還是沉默;
再後來他給大部分本土球員低薪時時,我不是低薪,因為我有弟弟;
最後,他只想我加我兩萬五,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舊 2011-01-10, 12:4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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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c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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